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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为了做好我院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体原则
1.严格落实国家和广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安全防护,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坚持客观严谨、科学选拔;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思想品德考核;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强化监督、严肃追责。
3.加强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利益,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政策。
二、 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学科各方向负责人为成员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本学院的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1. 依据教育部及本工作办法,结合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并对结果负责。
2. 制定复试专家组工作基本规范,严格遴选复试工作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3. 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4. 审核各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 审核本单位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及相关复试材料。
6. 按规定开展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和接受考生相关咨询、申诉、解释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成员3-5人,负责本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监督,受理、处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对违纪人员进行追责。
(三)按学科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复试考核工作。复试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本学科(方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组长由博士生导师或学科(方向)负责人担任。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
按照一级学科成立复试专家组,不同研究方向统一复试,各方向内部分别进行考生总成绩排名。
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其工作职责为:依据本工作办法、学院复试工作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负责命题、进行综合面试、外语测试及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拟录取类别或候补拟录取排序。复试专家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三、 考生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查
(一)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在初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和各研究方向导师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不符者,不予准考。
(二)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复试专家组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四、 复试
(一)考核形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面试系统”平台,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复试专家组在学校集中复试考核。
学院应做好应急预案,包括网络掉线等应急情况处理,并在考核前与考生联系,确保其具备网络远程复试的软硬件环境。
考生请根据《新普京集团娱乐网官方网站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操作指南》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严格遵守《新普京集团娱乐网官方网站2022年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二)复试资格
各学科(方向)根据学校划定的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三)复试时间
集中复试时间:2022年5月14日(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复试具体流程、安排等将会在考生复试工作群通知考生。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学术水平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学术水平考查
(1)综合面试
复试专家组根据学科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综合面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素质等,参考考生报名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每位考生考核单独进行,独立评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外语听说测试
复试时由复试专家组安排专人对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进行专门测试。
以材料翻译及交流问答等形式,对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跨学科加试
根据《新普京集团娱乐网官方网站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方向跨学科考生需要加试两门本专业基础科目,具体要求详见《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复试工作人员单独通知加试考生,加试通过网络笔试方式进行考核。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学院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等材料,以及在面试考核过程中与考生的交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理想信念、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的计算
各学科(方向)按照以下方法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85%+外语听说测试成绩×15%
2. 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六)复试要求
1. 考生需要按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应提前准备符合“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的设备和环境,准备好网络视频设备,建议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1部手机组合,选择独立安静且网络良好的复试地点。电脑用于正面视频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手机用于背面视频全场面监控,用于视频监控的设备应置于考生斜后方1米左右。复试过程中不得转换考试界面,不得人为中断任何一台设备,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像,不得将考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否则按照复试违规或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
应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居家或者宿舍)准备复试。严禁选择在培训机构、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考生如确实存在困难,应在复试前及时向报考学院反映,沟通解决办法。
考生复试前在学院指导下提前完成设备调试,提前熟悉系统各项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请考生提前了解面试软件和熟悉系统操作,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端操作手册链接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2.学院加强过程管理,提前制定规则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复试考核过程要规范,全程录像,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按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原始材料留存备查,关键环节安排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
3.学院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涉考人员进行纪律、保密、业务和政策等培训,科学设计考核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考试过程管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优化考生咨询服务,统筹做好2022年博土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
五、 体检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等文件执行。
六、 拟录取
(一)拟录取规则
1. 相同学科(方向)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2.学院按照“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名额、考生总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学院拟录取名单中,本校教职工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50%。
学院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
(二)公示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三)不予录取的情形
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 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任何一项未达60分的;
2. 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任何一项未达60分的;
3. 政审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4. 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舞弊行为的;
6. 未按规定参加所有考试项目的。
(四)考生拟放弃录取资格
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后,不可申请恢复。
当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学科增加招生指标时,从候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五)拟录取类别
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非定向就业: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后全脱产学习,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在拟录取时,考生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其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在读期间不享受我校奖助学金待遇,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七、 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等。一旦复查不合格,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 工作纪律
(一)工作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所有参与本次招生的工作人员、监察人员,如遇自己的配偶、子女或亲属报考本校,要主动向学校或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提出回避。若未回避,一经发现,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相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所有参与本次招生的工作人员、监察人员不得向考生或家长透漏命题、阅卷、面试教师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不向任何人泄露招生录取过程中讨论的有关内容和细节。
3.命题科目的试题、评分标准在开考前属于机密级材料,负责命题的教师及负责审核、印刷、分装、保管试题的涉密人员,要自觉做好保密工作,考前签署保密承诺书,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泄漏试题内容或试题范围,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方案。参与本次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各阶段测试程序进行,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若招生过程中发现问题或产生争议,要及时向招生领导小组汇报。对需要仲裁的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5.参加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确定复试名单、参与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研究生导师及工作人员,要加强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面的文件学习,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复试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社会声誉。
6.自觉接受监察人员监督。参与本次招生工作的所有人员要自觉接受并配合监察工作人员的监督。
7.招生工作中,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廉洁自律要求
1.不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馈赠,包括礼金、礼品(现金、购物卡、礼品卡、代金券、玉石、书画、金银首饰等)。
2.不接受考生和家长的任何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用餐卡、健身卡、娱乐卡等)。
3.不向考生和家长承诺或许愿;不向考生和家长暗示或索要钱财。
4.不参与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拉拢生源以谋取利益的任何活动。
5.不做任何有悖招生公平公正的各种私下活动(打招呼、递条子等)。
6.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工作纪律,认真切实履责。
(三)违纪处理
1.涉考工作人员违纪处理
学校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院将采取约谈招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减少招生单位研究生指标、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措施,严格责任追究。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2.考生违纪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新普京集团娱乐网官方网站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 监督和复议
1.信息公开公示。学院在本学院网站主动公开复试录取细则、复试安排、复试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
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复议。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学院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举报渠道的畅通。
在所有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专家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扔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研究决定是否组织二次复试。
学院监督电话与邮箱:
监督电话:0771-3260130/3261909;
电子信箱:gxmdwxyjw@163.com。
十、 疫情防控及考试安全保障
在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与疫情防控协调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考试期间进入校园参加考试工作的人员按照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进校审批和管理。
2.考试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并按防疫要求做好相应防疫措施。在考试期间,保持房间通风;后勤管理处应对考试场地做到试前试后消毒;学院安排专门防疫工作人员做好防控工作,并告知导师防疫相关内容。
3.后勤管理处负责考试期间(含初试、网上评卷、复试,下同)的防控医学指导,确保考试期间供电正常;网络信息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支撑,确保考试期间网络畅通,保证考试安全平稳运行;国有资产管理处保证考试期间启用的国家标准化考场、保密室、命题场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教务处落实集中命题、初试、网上评卷所用机房、设备及技术保障,考试期间调停课和标准化教室的落实;党委宣传部负责宣传保障、网络舆情关注和防控;研究生院、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部统筹负责整个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联络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置及报告工作,重大事件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
十一、 考试偶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在校医院指导下,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2.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考试前对考生进行法纪法规和考试规定的诚信宣传,加强考试管理,杜绝违纪作弊现象发生。
3.考试业务和纪律培训。对命题人员、考务人员、监考员等涉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纪律培训,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履行保密职责和考试工作职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考试流程和操作规范。学校不聘请在以往考试工作中有不负责或有违纪行为的人员参与考务工作。
4.做好考场准备。严格按考场编排的要求和场地要求准备考场。
5.选配具有良好政治素质、保密观念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的管理人员参与试卷运送、确保试卷的安全。
6.水电保障。为了防止考试期间临时停水停电,后勤管理处安排与南宁市供电局协调,确保考试期间不停电,并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及时排除可能发生的水电故障,确保考试期间考场的水电供应。
7.在考试过程中,如因意外发生大范围考试作弊现象时,学校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进行处理。
8.考试过程中,做好应对意外事故发生的准备。考试实施中如出现突发事件如火情、遇台风、雷电、暴雨、地震等恶劣气候影响到考试时,实行首见负责制,并按照“考试偶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9.校医院要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值班人员安排,将考试期间的卫生、突发疫情、病员救治等医疗急救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10.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
11.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处置考试相关舆情;有校外新闻媒体介入时,由党委宣传部处理。
12.正确处置特殊情况。考试实施中如出现突发事件,按照“考试偶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考试偶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1.考前重大失(泄)密事件(如试卷、试题被盗、被抢、丢失,以及运送试卷、试题途中因突发重大事故造成试卷丢失、损毁等), 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并按照要求进行果断妥善处理。
2.考试实施过程中如出现突发事件(火情、遇台风、雷电、暴雨、地震等)影响到考试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并按照要求进行果断妥善处理。
3.考试过程中发生冲击考场、群体舞弊、罢考等恶劣事件, 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并按照要求进行果断妥善处理。
4.考生考试期间发生晕场、受伤、突发疾病等情况,协助及时安排治疗,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
5.考务工作人员因延误等无法按时到达考点,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并按照要求进行果断妥善处理。
6.考务工作人员考试期间发生晕场、突发疾病等情况,及时安排治疗,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工作,并报告学校领导。
7.考后试卷、试题被盗、被抢、丢失,以及运送试卷、试题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试卷丢失、损毁等,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并按照要求进行果断妥善处理。
8.考试设备(摄像机等)考前或考后被盗、被抢,或在运送过程中丢失、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损毁等,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并按照要求进行果断妥善处理。
十二、 其他
1. 招生工作全程录音录像。包括笔试、阅卷、面试、外语听说测试、加试等,实现全过程可再现、可追溯。被录取考生的招生相关材料应保留至考生毕业离校为止,未被录取考生的答卷和其他相关材料保存一年。
2. 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3. 拟录取的非本校的在职考生,需协助、督促考生所在单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4. 有关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重要信息都会发布在我院官网,请考生注意查询。
5. 我院通过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7.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