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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第十届相思湖现场作文大赛获奖作品

日期:2016年05月03日 来源: 作者:

 

一等奖

摔断腿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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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芳

刘老二摔断了一条腿。

一夜之间,白石村的村民全都知晓了这个事。没有人知道为什么摔断的。

刘老二原本叫什么名,早已没有几人记得清楚了,也不懂是从哪一年开始叫起的。刘老二本是有一个亲兄弟刘老大的,小时候跑去村头的那条河里洗澡,叫水给淹了。从那以后,爹娘把刘老二看得死严,再不准跑去河边。后来,二老都仙游去了,刘老二也没再去过那里。

刘老二娶过两个媳妇,这个所有白石村的人都见过。两个媳妇都没能为他生下一儿半女,乡亲都在背后议论问题出在刘老二身上,说他家老屋风水不好,注定无后。刘老二才不会去管别人说些什么难听的闲言碎语哩,他也懒得去想。

第二个媳妇在刘老二摔断腿的第二个星期就出走了,连同她一起消失不见的,还有刘老二这些年积攒下来准备盖新屋子的钱。现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又只剩下他一人而已。

望着破败不堪的老屋,刘老二自己都忘记了它有多久的历史,只听祖父说过在他小的时候已经住在这里了,再留给了父亲,再后来又传给了他。到今天,像样的家具已没有几样。剥落了皮的老旧杉木门窗,开关的时候总会发出恼人的响声,吱呀着尖叫。屋顶上灰色的泥瓦早已布满一层厚厚的泥灰混合物,下雨天最是要紧,动用所有木桶和盆子也不够装漏下的雨水。三两张矮长凳围在方形桌边,桌上放着一碗白米粥,两碟小白菜,一抓花生仁,还有一小壶白酒。床上躺着刘老二,枕头是火红的颜色,正如门前那棵木棉树上开得正艳的木棉花,火红火红的,这是第二个女人还在时缝制的,里面塞的全是不能再穿的旧衣衫。刘老二不禁潸然泪下,苦想自己这大半辈子都造了什么孽,竟落得个形单影只,连个女人都留不住,跑去哪里也无从得知,是回了娘家还是跟别的男人跑了去,都没有音讯。他不住地抽泣,恨不得截了这半废的腿。他又狠狠扇了自己一个耳光,响亮得瞬间便看到了效果,一个鲜明的掌印在脸庞留下。屋外,隐藏在围墙后的日头彻底沉了下去。小巷连同白石村的阳光,在夜色里入眠。小巷尽头处刘老二的屋里,也点亮了昏黄的煤油灯。那忽明忽暗的火焰,徒增一丝寒意。

刘老二的腿伤总算是好了,不幸的是,他变瘸了。虽说不需要借助拐杖,但走起路来一正一歪的,也因此有人笑称他刘老瘸。刘老二才不在乎这些呢,横竖都定了,尽管随他们叫去罢。

女人是跑了,这日子还得继续过下去。刘老二像以前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不过身边少了个女人罢了。戴着斗笠,穿上深蓝色裤子,卷起裤脚,赤着脚板,再扛上那把用了多年的旧锄头,风风火火地出门干活去。对了,还不忘在腰间系上一个烟袋。刘老二总是以这样的形象踏着青石铺的小道,穿过小巷,去到自家的土地里耕耘着。

刘老二的一切,或者说与刘老二有关的一切,都像是个伟大的秘密,吸引着村民关注。

在刘老二摔断腿的半年后,他娶到了人生中的第三个女人。这又是一个可以让白石村炸开锅的新鲜事。听说,女人是邻村一户人家的待嫁闺女,经媒婆介绍,见过一次面便决定过门。白石村的长舌妇们又开始笑里藏刀地议论起来。有人说那女人脑子一定是不清醒的,愿意嫁给刘老瘸这样半残半废的穷光蛋。有人说女人要么哑的要么聋的,有病的人才会跟了他刘老二这种废人。还有的人小声说女人先前是有个丈夫的,在娘胎里的时候就定下的婚约,不料她还没过门,男人就死了,还是病死的呢,村上的人说她是克夫命,都离她远远的,嫌她晦气。如今,刘老二愿娶她,也算对得住她了。

白石村的人就是这样的,闲着无聊的时候就特别喜欢凑在一起七嘴八舌地说别人家的事,尤其是这些一张嘴巴便不愿停下来的女人们。这事越说越远,连小孩最后都被警告,离这两口子远点。

刘老二会怎么看呢?笑话,刘老二是谁!刘老二就是刘老二,他才懒得多理一秒钟,就如娶女人那晚说的,这辈子他刘老二做牛做马都会保护她,别人休想欺负她。谁敢动他的女人,就是叫他赔上所有家当哪怕是再让另一条腿废掉也心甘情愿,也要拼命守护她。女人在一旁安静地坐着,捂住刘老二张得大大的嘴,笑了一下,说这就够了,别人说啥我当听不见。女人的笑着实让刘老二心头甜了许久许久。

打从刘老二娶了这女人后,日子还是那么艰苦,但也在渐渐起着变化。两人很是相濡以沫。简陋的小屋在两口子的打理下,不再有那么严重的漏雨问题。两人每天相伴而行去田间地头忙着干农活。男人干的,女人也毫不示弱地干着。庄稼在一天天长大,刘老二两口子也对丰收翘首以盼。人们总能看到,在刘老二高高的玉米地里,一男一女从春天忙到秋天,玉米叶子由绿色变成黄色,玉米苞由奶黄变成金黄。无数个日夜,女人从不喊半句怨言,扶着一瘸一瘸的刘老二往来于土地与老屋之间。黄昏下的夕阳总是那么柔美,把回家路上的刘老二和女人的影子拖得老长老长,最后变成一个小点,渐行渐远,消失在小巷的尽头深处。

刘老二在白石村不算是个特别的人物,除了身体上,断了腿。或许正是这样,他总是能引起村里人的关注,所到之处,一片唏嘘。他心里明白,别人不过是想在百无聊赖地农村生活中找点茶余饭后谈论的笑料罢了。那便索性让他们笑去,尽情说吧,我才不浪费精力烦这些无关紧要的芝麻事。嘴是他们的,爱说就说。

来年秋天,庄稼全都成熟的时节,刘老二的女人给他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娃。这个消息比风吹还快,传到了白石村的角角落落。这让先前大加嘲笑刘老二生不了娃的谣言瞬间烟消云散。人们又是那些让人看了心生厌烦的表情和嘴脸,唏嘘不已,十分惊讶,不敢相信,等等。这回,刘老二,不,是走路一瘸一瘸的刘老二,竟也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娃,他刘老二从此不再是别人眼中瞧不起的生不了娃的光棍,也不是害怕刘家在他这代便断了香火而整日整日不好过的自己了。现在的白石村的刘老二,还是叫刘老二,但已不是以前那个刘老二。那个前两个媳妇都没能为他生下娃的刘老二,那个摔断腿后媳妇扫光他所有钱财跑掉了的刘老二,终于可以在全白石村人面前昂首挺胸了。

夏天的燥热总能在白石村的每一个角落里演绎得淋漓尽致。这天晚上,吃过晚饭,刘老二像其他白石村的男人一样,光着膀子,坐在门前的石阶上,一呼一吸地抽着烟斗,那烟雾一段一段地向上升。思绪开始不听使唤,胡乱回想这一路的经历。打从刘老二家添了一个娃,刘老二便从村里人身上发现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乡人见到他开始主动打招呼了,还时不时祝贺他娶了房好媳妇,后继有人了,诸如此类的话,每天都能听到。即使刘老二还是原来的那个刘老二,即使他的腿摔断后再没好过,即使他走起路来还是那样一瘸一瘸的。但,有些人,有些事,有些态度,有些言语,是真的变了的。一起变了的,还包括一部分妇女对刘老二家里这个女人的看法。闭着双眼,长长地吸了一口烟,又慢慢呼出一团雾的刘老二实在弄不清楚这些个女人到底是怎么想的。算了,随她们想去,只要我的女人好,就是天塌了,也不想去猜。望了一下夜空,刘老二发现今晚的月亮特别圆,是特别圆那种圆,才想起十五快到了。星星一闪一闪地,他心里冷了一下,像是被发现了自己心里想什么似的。回头望望屋里,搜寻着女人的身影。女人正撩起衣服,露出雪白而丰满并膨胀的乳房,她托起乳房朝外挤了两下,便把乳头塞进了怀里的娃那张小嘴里。女人坐在凳子上,一只脚着地,另一只脚踩在桌子底下的横木上,娃儿躺在她怀里,天昏地暗地吮吸着她的奶汁。刘老二打趣地说,出来看月亮罢,好圆哩。女人没有移开放在孩子脸上的目光,只说哪里有那闲功夫咧。一只不知死活的蚊子停在刘老二的胳膊上,啪,一巴掌便葬身在了他手上。这时候来,真不知好歹,刘老二边擦拭着残留在胳膊的尸体边喃喃自语道。

日子在不紧不慢地过着,刘老二一家三口的生活过得也不好不坏。娃一天一天地长大,不说非常懂事,但也还算听话,这是刘老二两口子所感到欣慰的地方。这么多年了,刘老二也想过,还算幸运,娃没有半点像他走路的样子。他曾在大雨滂沱的一个晚上问他枕边的女人,为啥当年她一见面就爽快地愿意嫁给他,毕竟,他一贫如洗。女人翻过身去,背对着刘老二,说到,干啥问这些不着边的问题,跟了你就是跟了你,跟了你我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是你的女人,问这么多有啥意思。刘老二眼眶湿湿的,或许,女人的话也湿了他的心。他记得上一次流泪是在女人生娃的那天,屋里的女人一直在喊,在叫,在哭,产婆一直在告诉她怎么做。屋外的刘老二跟着一起痛苦,一起流泪,一起期待新生命的到来。那一刻,他对天发誓,在有生之年,他都一定要好好待他刘老二的女人,绝不负她。打那起,刘老二也再不问起当初她为啥愿意跟了他这种可笑的问题。

后来,刘老二的娃长大了,考上了大学,成为白石村里的第一位大学生。刘老二又一次成为白石村民们街头巷尾谈论的对象,人们还是会叫他刘老瘸。很奇怪的是,人们谈论更多的却是刘老二而非刘老二的娃。刘老二仍然不会过多在意这些,不同的是,他和他的女人都老了。后来的后来,刘老二搬进了新的房子,他和他的女人也不用再没日没夜地忙碌在玉米地里了,也没再有当年的力气了。

再后来,女人病倒了,还病得不轻。刘老二还是一瘸一瘸地,只是,这时已多了一根拐杖在手上。女人生病是迟早的事,刘老二早已预料到了。打从生下娃后,她便时常身体不适,落下了不知名的病根,偶尔抓些草药草草应付。让刘老二忧心的是,自己都还没啥重病,女人倒是先病了,想着心便一阵刺痛。他没日没夜地照顾着她,他们的娃在很远的地方。

那天,天气特别阴沉,灰色的云层厚得像天空要掉下来一样,风也莫名地刮了起来,吹得人心有些凉。刘老二赶忙快步走到女人床前,为她多加了一床被子。他发现女人突然老了许多,曾经黑得诱人的秀发如今变得雪白,额头上的皱纹像南方的梯田。她瘦得让人心疼,脸上只剩下一张下垂的皮,松软的肉没有几块了。他不忍再看下去,别过头去那一瞬间,两个人的眼睛都模糊了。刘老二在想,转眼就过去四十年了,他和眼前的这个女人一呆就是四十年。女人叫刘老二转过头来,他用粗糙的手掌抹了抹脸,又轻轻地为女人擦去眼角的液体。他说,娃儿他娘,这辈子跟了我,让你遭罪了,受了这些年来那么多苦,是我对你不住。女人还是用她一向的微笑回应刘老二,他的女人永远都是沉默多过言语。女人说话了,她问刘老二,你的腿为什么是瘸的,这辈子我只问这一次。刘老二这才发现,女人从不问关于他是瘸的这件事。他想或许该跟女人说说了。当年刘老二上山打猎时救了一个差点被流氓糟蹋的女子,追流氓的时候不慎跌下河谷,摔断了一条腿,可他自始至终也没敢看那女子一眼,后来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过得怎么样。

回忆着当年往事的刘老二,没有察觉到躺在床上的女人已泪流满面,湿了枕头。女人拉着他的手,让刘老二把耳朵凑近她的脸,说,老头子,告诉你一个秘密,她已经陪了你四十年……

 

 

 

秘而不宣

玉林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

王阳盈

 

嘘!人的心中有太多的秘密,所以黑夜藏剧情,好奇的人千万不要挖根究底问究竟。

———题记

秘密,就是隐秘而不为人所知的事,秘密本身有好有坏,不一定会构成什么威胁,而对秘密的处理,才是问题的根源。

手术室外的红灯“叮”的一声,陡然灭了。戴着口罩的医生缓缓走出,眉头紧蹙。

赵雄焦急地走到医生面前,问道:“医生,江小夏怎么样了?”

医生摇摇头,说:“对不起,我们已经尽力了。”

那是一次意外,不!严格地说那是一次发生在夜间的车祸。然而,那次零点几秒钟发生的车祸改写了4个人的命运。

第一个是江小夏,她在这场车祸里失去了生命。

江小夏是一个农村打工妹,因为家里贫困,不能同时供她和妹妹读书,所以她单枪匹马,拎着大包小包,来到城市打工赚钱供妹妹上学。她的工作是餐馆服务员。

那次赵雄在餐馆里喝醉了酒,吐了她一身,江小夏虽然有些生气,但看他醉成那样,忍了,还帮他打了回家的车。他心怀歉意,给她买衣服答谢,一来二去,两人走到了一起。

当然,是秘密的。

谁也不知道!

那天晚上他走时,她出来送。她以前是不送的。但是那天晚上他心情不好,喝了酒,她担心他过马路时被车撞,还因为她说起妹妹学费不够时,他说不要着急,有他呢。她心里很感动,感动之余对他有了份依恋,就出来送他。

当她往回走时,没注意,一辆从东边驶来的车,不偏不倚,正撞到她身上。

她尖叫一声,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那声凄惨的尖叫惊醒了走在路上的赵雄。他回头,看见她的身体腾空而起,在空中划了一个弧度后,又重重地落在了地上,一动不动。

他刚想跑过去看她,随即看清那个开车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领导,高明局长。错愕中,他的腿像被钉子钉住一样,一动不能动。

单位正在选拔处长。按实力,他应该被提升,可另一个处长和高局长的关系非常好。他给高局送礼,他不收,提升无望,他才找江小夏喝酒······他看清高局长的同时高局长也看见了他,高局长的车只在撞人的一刹那,停了一下,随后就扬长而去,肇事逃逸。他看着局长的车远去,呆了半天。

不知道该怎么办的赵雄,就什么也没做。后来,救护车来的时候他才跟了过去。后来,他总是梦到江小夏来找他,问他为什么不管她。

他不敢说,他害怕别人知道他生活里有个她。意外的,他被提升为处长,后来当上了副局长,到高局长退休时,他又被提升为局长。

他和高局长之间从来不提车祸的事,但他心里清楚,他的不断提升,和那场车祸不无关系。他是第二个被那场车祸改变命运的人。

第三个是局长高明。

已是晚上十二点多了,一辆高级轿车行驶在城市的黑夜里,路灯投下淡淡的光明,似乎在指引他通往幸福之门。因为他当晚收到消息,他的父亲和省里一位领导是战友,再过半年他就要被提到市里做副市长了。夜是寂寥的,一路上只有稀少的行人和车辆,也许是他太兴奋,车开得快,不想,撞了。

他当时已慌了,见那条马路行人不多,又没有电子监视器,就一踩油门,逃了。

可那晚的事竟被赵雄撞见,为了堵住赵雄的嘴,就不断提升他。可他的心仍不安宁,总会梦见那场车祸,梦见警察来抓他。那次车祸后他就特别谨小慎微,还有些神经兮兮,不但没做副市长,还提前退休。退休后直接住进精神疗养院。

第四个被改变命运的是江小秋。

江小秋是江小夏的妹妹。江小夏出车祸时,她才14岁,当得知姐姐的噩耗时,感觉天都塌了。如果不是姐姐,她小学都念不完。姐姐一直说,她会供她念完大学······就在她以为自己就要辍学时,她收到了一张没有署名的汇款单。此后每个月,她都能收到一张这样的汇款单。正是这汇款单,帮助她顺利读完大学。

她很想知道那个汇款的人是谁,可是她一直无从得知。她只知道,汇款来自S城,这是她从邮戳上看到的,所以,她一毕业就来到了S城。

她在S城找了份工作,城建局局长的秘书。她想先在S城安顿好,然后慢慢找寻汇款人,她相信来日方长,总会找到的。

这天是她第一天上班。当她推开局长办公室的门时,他看见局长惊愕地睁大了眼睛。局长说了句她没听清的话,就忽然昏倒了。

江小秋没有听清的那句话是,江小夏,你怎么找到我这里来了?这句话即使江小秋听到了,也不会知道是什么意思,她更不会知道,她再也找不到给她汇款的人了,因为那个人在见到她的那一刻,突发心脏病,去世了。

让人奇怪的是,赵雄直到心脏停止跳动时,嘴一直都是张着的。

 

二等奖

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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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树黎

 

月亮挂在王国春的头顶,洒下一片亮光来,照着他继续往山上走。有个秘密在他心里憋得太压抑,他怕会憋出疮来,他决定在今晚把那个秘密说出来。

当王国春走到半山腰的时候,看见了李德胜的坟包。那坟包也笼罩在月光里,孤独地堆在一片空地上。王国春觉得这坟包像极了一座小房子,他走过去,在李德胜的房子旁边蹲下,从怀里拿出一瓶白酒,拧开了盖子“咕噜噜”地在李德胜的坟头倒了一半,然后仰起头,几口就喝了瓶子里剩下的酒。扔掉酒瓶子,他干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纸钱,点燃了放在李德胜坟头。他盯着这火苗,泪涌上来,把火苗放大,他感觉火越烧越旺,就像那场大火。

四天前,朋友方士儒的父亲过六十大寿,方士儒请了王国春和另外几个朋友去祝寿喝酒。方士儒毕业之后回村里当了小学教师,应该是这一群朋友中最有出息的一个了,朋友都为他感到高兴,席间大家互相敬酒,倒了一碗又一碗,每个人都喝红了脸。

那晚大家高兴,喝到半夜才散去。王国春喝醉了。喝醉了的王国春并不觉得冷,他嘴里叼了根烟,扶着人家的墙摇摇晃晃地往家里走了。走到李德胜房子旁边的时候,酒劲往上涌,他感到一阵燥热,而且尿急。他便脱下外套转过身随手放在李德胜家的矮墙上,然后面对墙舒服地撒了一泡尿,尿完之后,他吸了一口烟,也没有掐灭烟头便随手把它扔到了墙头上。他竟然忘了放在矮墙上的外套,转身满足地回家了。可是醉酒的他没有想到那没有掐灭的烟头那么随手一弹,竟然落在了墙内李德胜家的草垛上。

王国春是在凌晨的时候被拽醒的。当邻居老陆破门而入把他拽起来的时候,他睡眼惺忪地听着老陆大喊:“快拿桶去李德胜家救火!他家着火了!快!”

王国春听是救火,顿时酒醒了差不多,赶紧拿起桶跑出门去救火。

当火烧到李德胜的卧室时,王国春看到李德胜发了疯似的要往屋里冲,三四个男人拦住了他,不让他冲进火里,但李德胜在火光的映照下像头野兽,红了眼睛,叫嚷着要进屋里拿儿子的学费,他挣脱了抱住他的人便往着火的房子里冲,但刚冲到屋里,房梁就烧断了,啪一声砸下来,刚好砸在他的后脑勺上,只听见一声闷响他便倒在地上跟房子一起燃烧起来。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外面救火的人看的目瞪口呆,但没有谁敢冲进去救李德胜,因为房子已经快塌下来了。人们只能继续拼命救火。

天蒙蒙亮的时候大火终于被扑灭了,可是李德胜的房子就只剩下两堵被烧得黑漆漆的墙壁了。人们从灰烬中挖出李德胜的尸体时,他被烧得面目全非。李德胜的老婆昨天刚好带着儿子回娘家了,现在还不知道出事了呢。

救火的人们围着灰烬,都没有说话,他们就像一只只落魄的乌鸦似的,呆呆地蹲在那里,对于起火的原因,人们都猜测是昨晚李德胜去李金田家串门喝酒之后前没有灭了灶子里的火,导致火挥出来把柴烧了引起了火灾。

可是王国春看到矮墙上牵拉着一条袖子,那是自己的外套被火烧剩下的,他一眼就认出来了。“袖子...外套...撒尿...烟头...”他记起昨晚的场景,顿时什么都明白了。是他昨晚扔的烟头把李德胜和他的房子烧没了!

天亮以后,王国春惴惴不安地跟人们散去。他回到家里,觉得很累,躺在床上却睡不着。脑子里不断出现扔烟头的右手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好好的乱扔什么烟头啊,这么一扔把李德胜烧死了。他是罪人啊。好好的一家子被他给毁了。王国春觉得自己不是男人,是男人就应该承认错误承担起责任。要是村里的人知道房子是他烧的,口水也能把他淹死了,但他一个光棍,就算拉去坐牢,甚至吃子弹,也没什么挂的。可是他为什么逃避呢?就算人们不知道,以后他还有什么脸面对李德胜的老婆许秀兰和他儿子李小河呢?他知道就算他现在为了赎罪立刻去死,他们母子的日子也不会好过了。他觉得他该做点什么来补偿许秀兰和李小河,也许做点什么能让他的罪恶感少一点。可是他要该怎么做?想着想着他睡着了。

直到中午的时候王国春才被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给吵醒。他听到许秀兰和李小河母子在哭,呜呜的呜咽渐渐变成了哗哗的嚎啕大哭。他想象不出此时李德胜家是怎样的情景,但他觉得这哭声就像汹涌的海水,一浪高过一浪,很快便填满了李德胜家的院子,然后从墙头溢出来,顺着曲曲折折的小路,流进王国春冰冷的屋子里来,很快淹没过他的头顶,让他几乎快要窒息。

当王国春在山脚碰到许秀兰的时候,她脸上已经没有了悲伤。王国春打了个招呼:“秀兰,拿着镰刀去干嘛?”

许秀兰说:“砍两棵竹子。”

王国春便说:“那我帮你吧,正好我也要回去。”

说着就走过去拿过许秀兰的镰刀,砍了竹子,帮许秀兰扛回家去。临走,他又问:“那个,小河的学费有着落了吗?”

许秀兰一脸愁容:“还没呢...

王国春说:“那我给你想想办法。”

晚上王国春敲开许秀兰家门,他进屋后许秀兰问:“国春,有什么事吗?”

王国春从口袋里掏出几张钱,说:“小河快开学了,我想你们应该需要钱,我这几百块钱先借给你。”

许秀兰说:“国春,我知道你心好,但是这钱...我们不能要。”

王国春说:“秀兰,你当是借我的,等你有钱了再还我。”说完放下钱,就走了。

刚走出许秀兰家门,王国春就碰上了长舌妇孙美香。孙美香的名字虽然又美又香,但她的嘴可臭呢,能把白的说成黑的。见到她,王国春赶紧捂着脸逃了。

但是第二天村里还是传开了。孙美香去串门的时候说:“哎,你们知道吗?王国春趁李小河不在的时候进屋跟许秀兰睡觉了。”女人们问:“咦?有这事?你看见的?”孙美香说:“还能有假?昨晚我亲眼看见王国春从许秀兰家门出来的。见到我还红着脸呢,嘻嘻...

这些闲话经过女人们的嘴发酵,传到了寡妇许秀兰的耳朵里。傍晚的时候,许秀兰来到王国春家门口,把王国春叫到外面,臭骂了王国春一顿,并且把借王国春的钱扔到他身上,说:“村里的人都说得太难听了,我受不起啊,我不要你的钱!也不要你可怜,今后你不要再跟我说话了!”

王国春呆呆地看着许秀兰走了,他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这天晚上他梦见了李德胜。醒来后怎么也睡不着了。于是他大晚上地爬上山来到李德胜新坟旁边。

李德胜坟头的纸钱烧尽了,一阵风刮过来,纸钱的灰飘起来。王国春跪在李德胜坟前,抱头痛哭:“德胜啊,是我害了你啊!我真该死,烟头是我扔的,我对不起你们全家……”他呜呜地哭了起来。这天夜里他一直在李德胜坟前呆呆地坐了很久,还断断续续说了许多话,但说些什么都被风吹远了,谁也不知道。

第二天王国春的家门上了锁,他坐车到城市打工去了。他觉得自己在村子里已经给许秀兰带来了伤害,再呆下去只会让她继续陷入流言的漩涡,他只能一走了之。

王国春来到工地上戴着手套搬砖拉砖挣钱。他写信给方士儒打听了上初中的李小河的地址,他给李小河写了一封信,表示自己是一名富商,愿意资助李小河读完大学,希望他能接受。李小河拿着信回家跟母亲许秀兰商量以后,接受了这位“富商”的资助。

王国春就以富商的名义资助李小河读书了。他年复一年地在工地干活,以工地为家,不知疲惫地挣钱,然后寄给李小河。空闲的时候他会想,也许现在村子里的人不会再说他和许秀兰的闲话了。工地的工友递烟给他他也不接,他记得自己戒烟好几年了。于是他又想起了李德胜和李小河,他想李德胜的儿子应该上大学,他这么想时又有力气干活了,心里有用了亮堂的希望。

寄钱给李小河读书的日子,王国春不知在工地上流了多少汗水。但知道李小河考上了大学的那一刻,他觉得什么都值了。李小河在信中告诉他,他考上了大学,已经领了录取通知书,他想去大学之前在城里看看资助他读书的好心人。

王国春被他的诚恳打动,答应了见面。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去见李小河,他只好找包工头唐老板帮忙。包工头唐老板戴副眼镜,夹着公文包,显得很斯文。王国春找到唐老板,把自己资助一名学生,现在那名学生考上了大学,提出见面的事告诉了他,唐老板笑着说:“想不到你还做公益事业呢,真是难得啊。但你去了他看到你是打工资助他他会更感动的。”

王国春说:“唐老板,我嘴笨,去了不会说话,你看着才像个老板,像个慈善家,你就替我去吧,算我求你了。”

唐老板在王国春的再三恳求下终于答应下来。王国春便告诉他,他去的时候姓刘,那个大学生叫李小河,并给唐老板看了李小河的照片,约定好了明天傍晚在邮政局对面的饭馆见面。

第二天下午一收工,王国春就换了套干净的衣服,然后去了邮政局,他站在邮政局门口,他只想偷偷看一眼这位村里走出来的大学生,看完了就走。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他看见李小河走过来了。虽然几年没见,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李小河,因为李小河给他寄过相片。他看着李小河,觉得心里舒坦,便多看了一会儿。走到饭店门口的李小河已经看见了他,而且认出他来,他赶紧转身要走,但李小河从街道对面快步走过来,喊道:“春叔春叔!”他只好停下来转身,装着刚才没注意到李小河:“哟,小河呀,都长这么大了,我都认不出来了。”

李小河走到他跟前,说:“春叔,你怎么会在这里呢,这是要去哪呀?”

王国春说:“我在那边的工地工作呢,出来买点东西刚好路过这里。”顿了顿,明知故问道:“那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李小河说:“我来等个人。”

王国春又跟他聊了几句,李小河看了看时间说,他到对面的饭店去等人了。于是他们互相道别。

李小河刚走出去两步站到马路上,王国春抬头看他时看见一辆小车从后面的下坡处朝他直冲过来,李小河没有注意到有车。司机看到前面有个人时才下意识刹车,可是已经来不及刹住了,眼看就要撞上李小河了,王国春大喊:“小河快躲开!”便冲上去推开李小河,李小河踉跄着滚到了路边,但王国春却被撞飞出去几米。他身体下面的那滩血慢慢流到公路上去,他睁着双眼,看见夕阳一片血红,便失去了知觉,只留下刺耳的刹车声音在城市上空飘荡。

王国春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但再也不能睁开眼睛了,有些秘密,再也没人会知道。李小河握着王国春的手泣不成声。

 

 

 

最后一票

钦州学院数计学院

蓝汝锋

老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心里那个急啊!

可不是嘛,老厂长要退了,可群龙不可无首,经大伙举荐,就老王老李俩候选人,昨天下午厂里停工,就为了投票选出新一任的厂长。从确定老王成为候选人这天起,老王就等着投票这天呢!他可是做了不少准备呢,请人吃饭,上门送礼,加上威逼利诱等各种手段,总之,为了拉票,这些天老王忙里忙外累的不行,可一想到厂长这个位子,老王觉得再累再烧钱都是值得的。可是就在老王稳操胜券的时候,投票结果从唱票人口中飞出时,犹如一个晴天响雷“轰”地一声在老王耳膜边炸开,“老王90票,老李90票,双方持平”。老王恶狠狠地看了看同样恶狠狠看着他的老李,两人的意思都很清楚,这次非得争个你死我活了。

投票结果公布后,老厂长上台说了一个让老王老李觉得是救命稻草的消息,“老牛请了护理假,他老婆生了,回去照看一周,所以说这决定性的一票在老牛手里,究竟谁是下一任厂长,下周自然会揭晓。”

此刻,老王正坐在摇椅上抽着土烟,椅子被他摇得很不规律,老王差点摔了下来。

“我跟这老牛接触得也不多,关系也就一般,他倒是跟老李走得比较近,这么说还有点危险呐……”老王喃喃地说,“看来我还是得去趟他家,与其坐在这儿瞎紧张还不如做点什么,这可是最重要的一票,不出点儿大血是不行了的,老婆,把咱家床底下那存着找出来!”正在做菜的老婆一愣,“孩子他爹,那不是给咱儿子娶媳妇留的吗?”老王急了,“这我会不懂吗?等我当了厂长,别说媳妇,包二奶的钱都不愁,快去拿来!”

从商场出来,老王手里拎满了东西,看了一眼购物车上的数字,老王心揪了一下,但一想到那个收益一年比一年好的厂子,心情一下子好了。

“哟!老王!”“老梁,这么巧!”“拎这么多东西,这是要去老牛家啊?”“没,没有!我这是,这是要去看一个老朋友呢!”老王紧张得话都说不清楚了。“没事,我懂的”,老梁瞥了一眼老王手上的“好妈妈”营养套装,“要是请假的是我该多好啊,得了不说了,你去忙吧,记得你给我的承诺哈。”“当然记得,未来的车间主任。”跟老梁说完,老王马上加快脚步,他可不想再碰上任何人,烦。

在一个偏僻的村子里,老王边走边打听,左拐右拐终于找到老牛的家。呈现在老王眼前的是一栋老式的土房,门是用长短不一的木板钉的,窗子上的玻璃也没一块是完整的,用来做房顶的草皮也不是很厚,看样子下雨天一定会漏雨。就是这么一座破房子,其主人竟然掌握着一个厂的命运。老王觉得很不公平,可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就像候选人是老王老李而不是老牛,所以老王也就不再多想,清了清嗓,“老牛,老牛在吗?”

“来了来了!”屋里传来急促的脚步声。“这不是老王吗?快请进请进。”老牛开门看见老王一脸惊喜地说。

一进门,老王就看见墙角堆着几瓶刺眼的“国窑1573”,不用想也知道,老李早他一步。既然这样,也就不必绕圈子了,直接开门见山,老王打定主意。

“老牛啊,我就不用兜圈子了,我猜老李已经来过了,厂里投票的事你应该也清楚。没错,我来就是想让你把你那票投给我。”说完老李把一个信封塞给老牛,老牛打开瞄了一眼,五沓一百块,顿时两眼放光,手都抖了。“不管老李给你开什么条件,我老王可以给你更多,等我当了厂长,你起步就是副的,怎么样?”“此话当真?”老牛有点不相信。“当然,看我老王什么时候说过大话?”“行,我相信你,这事儿包我身上了。”“好,那我就等你好消息啦!对了,这是给你老婆的营养品,坐月子要多补充营养,还有你别喝那什么‘国窑1573’了,喝酒对身体不好,来,这是上好的龙井,现在流行喝茶。”老王边说边放东西,“对了,你老婆怎么不在家?”“哦,她,她在医院呢,医生说不能出院。”“也是,要不我去看看她?”老王故作关心,“不,不用了,有我在就行了,你还有什么就先去忙吧!”老王急忙说,“行,那我就先走了,有什么需要哥的地方尽管说。”老王拍拍胸脯,“对了,你这地方不行,孩子成长得要个好的环境,等哥当上厂长给你换换。”“那就谢谢了!”老牛感激道。

接下来的一周里,老王心情那叫一个好,天天除了上班就是好酒配好菜,那叫一个悠哉快活。鼻子灵点的人都知道,老王成了。

期待的日子终于到了。这天上午停工,所有人都聚在礼堂,等待厂长公布自己的命运——毕竟是有一半人支持老王;有一半人支持老李的。

老牛搀着老厂长缓缓走上台,台下一片肃静。“首先告诉大家两个秘密。”大家都一脸迷惑,有点丈二摸不着脑袋。“第一个秘密,老牛并不是老婆生了请的假,是我故意放他的假,时间一周。”台下一片骚动,大家都不清楚老厂长想干嘛。“第二个秘密,这场投票是我设计好的,公布的投票结果并不是投票的真实结果,90票对90票是我早就安排好的。”台下顿时“轰”地炸开了锅,众说纷纭。“我就是想看看这两位候选人的反应,我当这么多年厂长,什么潜规则我不懂?我早就决定,这两位候选人谁能沉得住气不送礼不拉拢关系,谁就是下一任厂长,可结果太让我失望了!”台下的老王老李听到这羞得要死,很不得找个缝钻进去。“当一个好的领导靠的是什么?不是投机取巧趋炎附势,而是组织能力、领导能力,把大伙的力量凝聚在一起,上下一心咱们的产值才会一年年提高,咱们的企业才会一年年壮大。”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那究竟选谁当厂长。”台下一声尖锐的声音中止了掌声,大伙满怀期待地朝老厂长看去。“我决定选老牛。”“为什么?为什么是他?”“凭什么,他有什么资格?”老厂长刚说完。台下七嘴八舌地就吵了起来。一分钟后,台下的声音渐渐小了,老厂长开口了。“因为他为人老实,工作卖力,踏踏实实地为厂子奉献自己的力量,他还乐于助人,从不在他人身后道是非,他身上这些闪光点,足以让我放心把厂子交给他。”厂长看了一眼身旁的老牛,慈爱的目光满是信任,老牛则是一脸感激,眼角闪烁着泪花,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口。

台下依旧有不少人一脸不屑。“我再告诉大家一个秘密,老牛是我外甥。”“啊?”大伙惊呆了,没想到呆头呆脑的老牛还有个厂长舅舅,这可了不得,顿时有人喊,“让我们欢迎我们的新厂长。”礼堂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

厂子在老牛的带领下,就像一头牛一样干劲十足,厂子收益一年比一年好,大伙腰包一天比一天鼓,都说老厂长有个能干的外甥。

多年后,老牛也退休了,他在厂子里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告诉你们一个秘密,我不是老厂长的外甥……”

 

 

 

 

 

一封长信的秘密

广西医科大学人文管理学院

许忠权

 

躲在青春的被窝里,年轻的时候,我与众不同,心里怀着无数的秘密。如今我想告诉你,无处不在的文字是其中一个最重要的秘密。

 

我喜欢文字,没有缘由,只是单纯地喜欢。我血液里夹着活生生的文字,每日每夜都在流淌。从左到右,从上而下,穿过我的每一寸肌体。这样的感觉,仿佛从上辈子开始,我就跋山涉水为文字而来。

陪看长安柳,带卿江南游。伴走天涯路,敬上一生酒。

 

文字与爱情一样,皆是一种遇见,我不求被所有人喜欢,我只希望某一瞬间你经过我,遇见我的文字,它曾温暖你,带给你力量,便足够了。

这是一个年轻作者写的,我心里头一直信奉着。百读不厌,觉得这话就像静静的湖里静静的水波,我躺在波上,它从内到外一波又一波震荡我的心。

我把这话告诉一个与我同去云南的行者,在火车上我的眼里隐匿着泪,转头向窗外。尔后,又转头对他笑。

彼时他亦爽朗又大方地回应,我便看见他嘴边荡起的笑声,开阔浑厚,一如陕北信天游悠扬的曲调。接着他伸手抚摸我微微颤抖的肩,顺势撩起我长及鼻角的发,定定地看着我低下的眼睛。我便像个孩子,把双脚轻轻抬起。紧接着把整个身子缩起来,像只受伤的小动物背靠着后座。把头斜歪,倚在窗玻璃望着窗外,噙着泪看风景跑过,心里悲酸。

我知道,在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面前,我不该那么不坚强,不该那么轻易掉泪。可是我就是这样的人,往往受不了别人在我心里深处妥妥帖帖温温地安慰。

世间如此美好,对谁都公平。让佛把一颗善良的心交给每一个人,而每一个善良的人又把善良的温暖送给另一个人,彼此想照相爱。我在路上,成了受益的孩子。

2012年夏天,我高中毕业。背上行李,一个人去云南,在火车上遇到那个行者,他气宇轩昂地坐在我左边。与他交谈中得知比我大几岁,可看起来比我年轻有活力。除了台湾,几乎祖国的每一个地方,都留下他的足迹。他告诉我每一年暑假,他都会一个人去云南。这已是他第五次来云南,他爱那里,觉得那里是天堂。在他印象里,每一次到达都会遇到不同的人去云南不同的地方,他们会说不同的故事,此番就碰巧遇见我这个喜欢文字的男孩。他说他十分喜欢我干净如雪的脸庞,上面写着淡淡的忧郁。我说我十分喜欢他明朗如光的笑容,给人温暖。在那趟列车上,我们无话不聊,说了好多好久。直到夜里,他把我靠在他肩上,我便沉沉地睡去。

从云南回来后,我再也没见过那个游荡于天地间乐观的男孩。他曾经陪我逛了云南的山山水水,与我吃饭,与我住旅馆,与我逛街,一路上给我无尽的温暖。道别时我们还依依不舍,可终究我记不住他迷人爽朗的脸庞,他的样子在我记忆中渐渐模糊,最终轻而易举地淡去。有人说忘记一个人如此简单,甚至连他的名字,我都记不住。不过后来我又重新知道并且不会忘记,他叫玖玖。这是他后来在写给我的信里的:

我希望你可以快乐。

一年

几年

一生地快乐。

文字是一场远行,喜欢固然是一种美好。如果你愿意坚持,那再好不过。如你之前所说不求被所有人喜欢,只希望某一瞬间你的文字,可以温暖别人。

都说喜欢文字的孩子都多愁善感,敏感而多情。但我不希望你因为它而愁绪不安。成长过程中会有各式各样的疼痛感,这我都知道。但当你选择用你笔下的文字表达时,我希望你比别人更坚强,可以不怕任何疼痛的好好成长。

我听过最美的故事是人生初恋,择一城到老,白首不相离。热恋的时候我曾这么想过,便用我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期盼。

不过,这些后来成了一场戏,我在戏里失魂落魄,放纵自己。

我人生最意外的故事是在路上遇见你,这样一个喜欢文字的男孩。我知道,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你在思考着长大,安静地想着人生。

过去的我也这样,从你身上看到我当年的影子,青涩鲜明。

对于文字,我从来都像一个偏执狂那样衷爱。那种狂热说不清理由,只是觉得我的血管里流着的不是血液,而是活生生的文字。这些文字常常搅得我闹心,伤得我揪心。每到深夜,文字就像只兔子蹦蹦跳跳地出来一段,它纤柔热切的手把我招引去到遥远的王国,我在那个王国里成为不可一世高高在上的国王,世界任凭我驾驭和掌舵。

其实,我不是你表面看到,或者心里想的那样天生乐观。我成不了那样的男孩,我缺乏安全感,四处寻求温暖、在快乐隐藏下绵绵的悲伤。我做不到决绝,可在你面前,我又必须伪装得真,我不想让你重走我的路。毕竟我曾像你一样,喜欢文字,无可救药。所以我想,关于文字的故事我们都大相径庭,可又心心相惜。文字有时候让我们伟大而经久流传,有时候又让我们平凡而隐藏尘世。

这是我们选择的人生,与文字息息相关。

我喜欢史铁生与余华的文字,喜欢他们的生命领悟,以及更接近于生活的温暖文字。你也许不知道,那些短短长长的句子对我来说多有意义,它陪我走过了生命中最无助迷茫的时刻。曾经我不敢穿棉质的白衬衫,怕自己太冷得不到温暖。我不敢躲在别人找不到角落一个人哭,怕自己没人来安慰。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坐火车,担心记不住在哪里下车。我不敢让自己一直在路上,担心走得太远忘了回家……

我内心深处渴望自由,渴望着生活,不想浮华。渴望着会有幸福,不想孤单。同时渴望躲开寂寞,渴望着融入那所谓的生活,去尽情地领略世态冷暖。很多很多的时候,我不希望自己生活和他们一样。可偏偏很多时候,我自己的生活和他们一样,成为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岁月剥离为我见证。

岁月终将苍老我们的青春,带走我们的精力与梦想。

如今我已经大四,一边想着考研,一边想着找工作。生活忙这忙那,我早已忘记文字的美妙,不再在黑夜里触摸文字。可不代表它彻底从我的身体消失,生活里处处是文字,我依然每天见它嬉闹。

我之所以喜欢云南,是因为云南是我和恋人分手的地方,能猝不及防把我的眼眶打湿,千遍万遍。我要带泪的眼睛去看看,这片人间绝美的土地为何这般无情。

中国校园里有许多伟大的诗人,记得海子有一个伟大的愿望: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遗憾我配不上伟大,不能给予你另一片伟大而别样的风景。现在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孩,只有一个普普遍遍的人的心愿,你一定要快乐,就算心里不快乐也要代我快乐地活下去。

文字无处不再,你睁眼细看世界多美,愿你快乐!

 

  ——玖玖信

                                         2013年1月1

 

那次旅行,我还告诉玖玖一个秘密,是我一路以来的文字故事。

小时候我喜欢读书,有目的的喜欢。当兵退役的爷爷十分疼爱我,常常教我读书。那时年纪小,我常常不懂装懂,为了让爷爷高兴。然后笑咪咪地从兜里拿出零花钱递给我,这成了我读书的动力。久而久之,这无形中竟成了我文字的基础。

到了小学,我开始接触写作文。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用了一节课的时间才憋出一段120个字的小作文。可是刚从师范毕业的女教师却异常喜欢我写的文字,并在班上读出来。她说文字轻盈可爱。后来,这成为了我向同学炫耀的资本。得意洋洋,以为自己是天生作家。

初中的老师特别喜欢我的文字,他让我写了无数篇文字。写完后我都一一拿给他看,他一一地帮我修改,然后一篇一篇的投到杂志。从那时起,我渐渐爱上写字,以及写字的生活。不过我真正喜欢文字是在初二,那年夏天,南方小城一如既往的闷热,树上的蝉鸣无止休,日子烦躁不安。在我准备逃离这座小城的时候,却意外在《萌芽》杂志上遇见小七,小七的文字给我力量、温暖、安慰,让我坚信文字的美好。而写出像小七一样温暖的文字,成了我文字的追求。于那时,文字便在我的心里种下种子,我小心栽培。

高中高考模式盛行。高中的老师不再喜欢我煽情又自由的文字,她更喜欢满分作文的模式,随之也要求我们写那样的文字。只要我写的散文,她都不喜欢,从来不给我一个心满意足的分数,于是高中成为了我文字最迷茫的时候,迷茫到生活抽离了我的生命,我剩下一无所有。

到了大学,我拿之前写的作文统统给大学的语文老师看。她十分欣赏,她说文字飘逸,思想在风中不停飞舞。我说自己没有风格,她说写得好就是自己的风格,于是我对她笑了笑,温暖如昨。

背着文字的行囊去生活,我把文字融入生命。我知道生活很难,文学很难,守住秘密更难。当上帝给我一支笔,撒旦为我铺好稿子,我应该无所畏惧地去守护,去呵护,去完成我文字的使命。

一辈子一个秘密,我深深喜欢。

路一天一天地走

字一页一页地写

天寒地冻

水滴石穿

一年

几年

一辈子地喜欢下去

做文字最忠实的恋人

做文字最深处的秘密

 

一封长信,给我给你,一个关于文字的秘密。请你贴上小小的邮票,带我去远方。

 

蝴蝶发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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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青

 

我再回凤凉村看婶娘的时候,还是没有看到玉如。我是说我以为我会看到她,或许,我也期待看到她。可是我并没有在凤凉村村口那颗挂满红绳的大榕树旁看到玉如。

我以为我不会再回凤凉村了,如果不是婶娘病得突然,我一定不会再回来的。九年前我离开凤凉村的时候我就想过我不可能再回来了。那时候凤凉村的稻香溢满空气,人们闻着就能笑出声来。村旁清凉的河水缓缓地流淌而过,清冽的河水里偶尔会冒出一两只巴掌大的小鱼吐着不耐烦的泡泡,村头玩闹着的孩子们嬉戏追逐,好不热闹。那时的我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凤凉村,似乎自己对于凤凉村的一切都有天然的依附感,无法割舍。

到达村口,我故作镇静,一步一步踏进这个曾经过分熟悉的陌生村庄。十里稻田早已弃荒一半,河水还是百无聊赖地向东流淌,而此刻的我已无心查看河里是否还有鱼儿游弋。凤凉村好似换了一个模样,新起的高楼闭门紧锁,空荡无人。败落的老屋子还残留着顽劣的气息与高楼对立。唯一不变的是村头的大榕树还是那般枝叶繁茂,郁郁葱葱。我越走进村内心里越忐忑不安,直到站在一角颓院外,我忍不住一阵颤抖。

已经是黄昏时分了,我徘徊了许久还是没有踏进院内,然后我清楚听到院子里头熟悉的抱怨声。

“看不见就看不见了,还到处乱摸,弄得满手黑乎乎。跟个玩泥巴的小孩有什么区别?”

“妈,我来了。”我决定打断她习惯性没有尽头的抱怨。她一个星期前就回凤凉村照顾婶娘了,虽然她口内抱怨着,可听到婶娘摔断腿的消息后还是第一个奔回凤凉村。

“我还想你指不定迷路了!现在才到。快进屋去吧!看看你婶娘,她刚吊完点滴。”妈妈看到我心里似乎舒适了不少。

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屋内,心里担心着即将面对的未知状况。婶娘的屋子在昏暗的钨丝灯下散发着一股发霉的潮湿味。我擤着鼻子摸进里屋,慢慢靠近床沿,往床头望了一眼,突然看见一双浊白的眼珠子晃荡在空气中。我一个趔趄往后退了几步,差点被脚下的木凳绊倒。

我扶住门站好,稳了稳情绪,定眼一看,虽然九年是一个足够磨灭记忆,苍老面庞的无情时间。但是,我还是在隐隐深刻的记忆里慢慢对应婶娘的面貌,此刻的婶娘早已没有当年的强悍之风,当年的凛冽英姿在岁月的刻画下变得颓靡不堪,曾经健硕的身姿也迟钝无力。她挽起的头发大部分花白了。这样的婶娘无法让我联想到十九年前让我畏惧的样子。她已经提前进入风烛残年的生活。那场怪病几乎让她一直倔强逞强的城墙崩塌。

从妈妈那听到的说法是,婶娘先是左眼完全看不清东西,接着右眼也慢慢失去了视力。但是逞强的她毫无顾忌地照样一个人生活着,直到痴呆的症状一点点剥蚀她的坚守和防备。她再也不能倔强地守着唯一的那份尊严,拒绝所有施舍。她认不出身边任何人,甚至变得痴痴傻傻起来,然后在混乱的意识支配下摔断了她的右腿。

“婶娘”我犹豫许久,终于试探性小声叫她。

“嗯?”婶娘警惕地面向我的方向,似乎她的眼睛看不见后听力特别好。

“婶娘,我是玉灵。”

“玉如?玉如你回家了?”婶娘挣扎着,双手伸开,向我的方向摸索着。

我站在一边不知如何是好,磨蹭许久,我还是慢慢地移动到她床边握住她的手。“婶娘,是我,我是玉灵。你还记得玉灵吗?”

“玉如,我女儿……女儿……下雨了。”婶娘喃喃自语,喊着玉如。

我的鼻子突然酸涩起来,泪珠一串串滚落不止。一阵强烈的愧疚之感再次突袭我的心脏,几乎窒息。

在我记事的年纪开始我就没有见到过叔叔,婶娘和玉如算是人们口里说的相依为命。后来我懂事后才知道叔叔英年早逝,留下婶娘和玉如寡妻孤女相濡以沫。在农村这样的环境,寡妇是处处被欺凌的,可是婶娘凭着一股男人的硬气和拼劲在村里却留下了十足的地位,反倒让人心生敬仰和尊敬。但是婶娘不仅对自己严苛,对唯一的女儿也是苛求十足。而且对玉如从来不当做女儿来养,甚至动不动就对玉如一顿狠打。这些村里人都不止一次见识过,我尽管会疼惜玉如,却因为畏惧从未对玉如的疼痛感同身受过。只有一次,婶娘的木条打在玉如身上,让我觉得比打在自己身上还要痛十倍百倍。

那时我八岁不到,玉如六岁的样子。我们一起欢乐玩闹,不分彼此。爱美的我留着长长的头发,而当成男孩子养的玉如黑发只及耳末。记得那天妈妈帮我梳了两边马尾,然后戴上爸爸卖给我的蝴蝶发夹,那是一只宝蓝色的蝴蝶发夹,在孩童的发丝里显得那么有灵气和吸引力。玉如仰着头对着我头上的发夹目不转睛盯着。

看着玉如羡慕的眼神我得意晃动着头说:“我爸爸给我买的,好看吗?”

“好看”玉如停顿一会,接着说“姐,我可以戴一下吗?就一下。”

看着玉如期盼的眼神,也为了满足自己孩子气的虚荣心,我骄傲地用力狠狠点了几下头。

玉如带上发夹一边飞奔跑着,一边冲我大喊道:“姐,是不是蝴蝶飞起来了,你快来追蝴蝶呀!快呀!快来呀!”

我在身后咯咯笑着、追着,一路欢声。

直到傍晚回到家里才发现那只宝蓝色的蝴蝶发夹不见了。也许,孩子记忆的偏差,我恍惚记得蝴蝶发夹被玉如拿走了,并没有还我。我哭闹着要蝴蝶发夹,妈妈拖着我便往婶娘家去。

玉如矢口否认自己拿了我的蝴蝶发夹,我见状又大哭起来。

婶娘看着玉如嘟着嘴却不肯承认拿了蝴蝶发夹,一股火气便蹭蹭蹭往头上冒,然后不给玉如任何辩解的机会便拿起院内那根细小、柔韧的木条使劲的鞭打到玉如身上。玉如跌跌撞撞地扑倒在地,拼命地哭着、躲着、在地上翻滚着,婶娘的木鞭丝毫不轻软。我看着婶娘一鞭一鞭就像长长的刀口划在玉如的手臂、脚上,心里升起一股无以名状的恐惧之感,我甚至忘记了哭闹,怯懦地躲在一边。

妈妈试图拖着婶娘的手臂劝阻着婶娘,说:“一个六岁大的孩子怎么下得这狠手,亏她还是你亲闺女。你这倔脾气,就算对着别人也别对着孩子呀!我知道你一心要玉如学好,但这多大的事呀!发夹是谁拿的还说不定呢!”可是婶娘就像发了疯似的机械地挥动着木条,毫不理会旁人的劝阻。一边打着一边说:“叫你不争气,小小年纪就会贪图别人东西,还学会偷了,还不承认?我养这种女儿干嘛?给别人看笑话?让人看不起我们?我能不打你?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婶娘一直不停地鞭打着玉如,直到她气喘吁吁才停手。

这是我看到的最触目惊心的一幕,后来长大了,我忘记那个年纪发生的很多事情,唯独这个场面记忆犹新。玉如歇斯底里的哭喊,婶娘疯狂的鞭打。成为我一辈子的噩梦。我甚至在后来的日子里还是忘不了小小年纪的玉如睁着惊恐的双眼哭喊着的凄厉的求饶声。这些年那些尖锐的抽搐声就像幽灵梦魇一直纠缠着我,无法摆脱。甚至直到现在我都不敢再留长发,不敢再戴发卡。

后来,长大些我曾问过玉如有没有恨我,害她受一场狠打。玉如轻笑一声,说:“我早就忘记了,她打我还不是家常便饭,我早就习惯了。身上的疤痕也不是一条两条了。她就是一个疯子,十足的疯狗。我小时候摆脱不了她,以后看我还会不会乖乖让她打,我绝对不会再屈服于她的毒棍了。我真是恨透她了,恨透了。我一定不是她亲生的,就算是,我也不会承认,”

“玉如,婶娘只是想你做一个安分守己的人,她不想让你被别人瞧不起。瞧不起你没爹管,还没娘管。”我突然感觉自己就像婶娘手里的木条,成为了她们母女俩的阻隔。挥着木条的是婶娘,可打在玉如身上的却是我。

“姐,你就别帮她辩解了,我早看透她了。什么都没有她的面子重要。等我离开了,让她和她面子一起过日子去。我才不搭理她。”玉如的仇恨似乎深入骨髓。

“玉如……”我欲言又止,心里的愧疚再次翻江倒海袭来。

“打雷了”婶娘突然喊道,打破了我的回忆。

婶娘还是自言自语着,她睁着那双看不见世界的双眼四处转望,蜡黄的脸庞透着一股迷茫。然后兀自拉出床头的衣服往自己头上,还有我头上搭,口内喃喃说:“玉如,下雨了,快撑好伞。”“啊!打雷了,你怕打雷吗?劈下来了。”她就这样一惊一乍地叫喊着,完全不记得她自己一生最忠心维护的形象。

她四下转着头,像似探寻着什么,却什么也看不见。

“婶娘,没有打雷,是天黑了。玉灵在这里,您不要怕!玉灵在。”我的声音有些发抖,像是小猫的嘶鸣,凄厉彷徨。我像背负十恶不赦的罪名,无法面对婶娘。

玉如还是逃离婶娘身边了,带着无限的怨恨。那是我离开凤凉村五年后的事情。我曾经到处打听玉如的消息,也曾经给她打过一些钱。可是,她很警惕,不轻易透露自己在哪里,生怕婶娘会找到她。最后,我也和她完全断了消息。我想她是如此决绝地逃离婶娘,就像逃避瘟疫一样。

我神情有些恍惚,像婶娘一样似乎灵魂出窍一般,看着婶娘自言自语的模样感到不知所措。

“婶娘,我帮您涂药吧。”我无法这样继续忍受呆呆看着婶娘游离神情的自己,开口带着明知不会有回应的征询问道,然后开始拿出药酒帮婶娘涂药。涂完药酒,我打来一盆温水帮婶娘擦身子。因为摔断了右腿,婶娘不能下床,她只能坐着或者躺着。我小心翼翼帮她擦拭着她的双手,那双手起了如此多的褶子,就像那根她曾经习惯握着的木条般干瘦细弱。我轻轻地擦拭着,却忍不住红了眼眶。

“玉如、玉如…..”婶娘继续喃喃自语。

我终于忍不住颤抖起来,泪水夺眶而出。抱住婶娘大哭着:“婶娘…….婶娘……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抽抽噎噎,断断续续地哭道:“玉如没有偷我的蝴蝶发夹,是我记错了。后来蝴蝶发夹在我口袋里找到了,还是那只宝蓝色的蝴蝶发夹。我发现它时,心里内疚极了,也害怕极了。可玉如已经受了你的抽打,所以我隐藏着,不敢说出来。玉如并没有偷蝴蝶发夹,她并没有偷!我因为害怕的您的木条棒子一直不敢说出来,我对谁也没有说,我一直藏着,怀揣着愧疚和自责逃避着。”我一股脑地把孩童时候因为灵魂的恐惧而隐藏的愧疚和自责向婶娘倾诉。

“如果我不那么胆怯,如果我不那么害怕承担责任,如果我后来说出来了,我就不会背着自责和愧疚过日子;我也不会带着恐惧和愧疚拼了命想逃离凤凉村;更不会把您害成这样,玉如也不会对您如此怨恨;她也不会离开您。一切的责任都在于我,我对不起您!对不起玉如,我对不起玉如!对不起!……”我就这样一直哭诉着,停不下来。

“玉如……玉如……”婶娘喃喃唤着,眼眶里噙着泪花,闪烁着,那么明亮,比童年时候那只宝蓝色的蝴蝶发夹还耀眼。

“我是玉如,我在这里。妈,我在这里。”一股强烈的情绪推着我,我一把抱住婶娘,就像小时候抱着玉如一样。我感觉到婶娘身体微微颤抖着,可是这个拥抱却这么温暖。

 

 

秘密的芦苇

广西师范大学学院

陈聪丽

 

十八年前,良生是芦苇荡里的一个秘密,十八年后,良生走了,什么也没有带走,除了秘密。

十八年前的那个秋天,江水还不像现在这般污浊不清,死气沉沉。那时的天还是蓝的水还是绿的。蓝天还能投入绿水的波心,随着北国深秋的风不停地漾动着,水波柔美,恰秋多年后青丫梳发时的纹理,秀气而又灵动,而江水则似青丫流转的双眸。以致于多年后人们看到青丫还能联想起当年的芦苇荡里的江水。

而良生就出生在那年深秋的一个秋月里。记得人们睡过那时良生的哭声嘹亮而又高远。能从芦苇荡的这头传到那头。所以良生的出生,青丫爹很快就知道了,消息传来的时候青丫爹正坐在炕沿上抽着旱烟,他手托着烟斗,将送到嘴边的烟嘴含着,竟忘了抽动,眼里飞快地抹过一丝喜色,而后又被烟丝捂起的烟熏了眼竟红了眼眶,青丫的娘正在给青丫不足月的妹妹换尿布,不知道是妹妹淘气还是青丫娘急躁一片尿布换了一刻钟都没换好,最后气急了的青丫娘竟狠起心来在青丫妹妹的小屁股上打了一巴掌。婴儿柔嫩的皮肤被印出了红色的五指印,青丫妹也哇的一声大哭了,青丫娘自己也红了眼眶,抱着青丫妹边哄边落泪,嘴上还喃喃:“叫你作孽,叫你作孽……”

站在一旁玩耍的青丫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给吓得怔住了,怔了几秒的青丫也“哗”地一声便哭了。青丫爹不理会青丫娘,便拉起青丫的手,把她带到了厨房,从灶台上拣了一只熟鸡蛋,轻轻地剥开慈爱地一点点掰碎鸡蛋喂着青丫吃,问:“鸡蛋好吃不?你婶生了个小弟弟,待会替爹拿这篮子鸡蛋给你婶好不好?”小青丫正津津有味地享受着爹手中的鸡蛋,乖巧地“嗯”了一声。

吃完爹给的鸡蛋,小小的青丫提着大大的一篮鸡蛋,一步步挪到了婶家,是叔叔给开的门,叔开门的时候看到青丫和她手上的篮子突然愣了,他快速看了一眼屋里,叹了口气,接过青丫手中的篮子,轻轻拍了拍青丫的头,“替叔谢谢你爹啊,孩子。”“嗯。”青丫乖巧的小脸蛋笑得很甜。“青丫你得回去了,不然你娘要急了”叔说。青丫欢快地扬起脸:“叔,能给我看看小弟弟吗?”叔叔犹豫了一下点了一点头,一手提着鸡蛋一手牵着青丫进屋,一进屋青丫就甩开叔的手爬上了她婶的炕,她婶头裹着毛巾怀里抱着小弟弟,小弟弟睡着了,小脸蛋粉嘟嘟的,小脸蛋在微微地伏动,婴儿的呼吸还送着淡淡的奶香味,青丫贪婪地吸了几口奶香,情不自禁地亲了一口小弟弟粉嘟嘟的小脸蛋,她婶“噗”地就笑了:“鬼丫头!”

青丫爹常对青丫说,青丫你要常带良生玩,不能让良生给欺负啰!平时两家大人也不常走动,见了面也是几句平淡如水的寒暄,只是有良生在的时候,青丫爹会多停几秒,端详端详良生,村里人都开玩笑说这是给青丫相丈夫呢。青丫爹也不反驳,嘿嘿地傻笑几声,挠挠头转身走了。从此以后村里人看到青丫都叫青丫良生媳妇儿。青丫也不恼甜甜笑着。依旧每日梳着小辫子,牵着小小的良生出去玩,或是摘野果,五色不同颜色的野果堆了满满一篮,青丫每次都让良生吃个够,自己在旁边用双手托着腮帮看良生把一篮果子消灭;等良生再大一点青丫便带他去掏鸟蛋,到芦苇荡里把一层层的芦苇拨开有时能看见一窝码得整整齐齐的野鸭蛋,小小的良生便躲在青丫背后惊叫起来;再后来良生到了会水的年龄,青丫便带良生偷偷把自家的小船开出荡里,去一个离家好几里地的地方,船舱里塞满了几包早就准备好的干粮,找个好地方就上岸,用自带的锅煮好野鸭蛋,有时良生还能从水里捕到一两斤重的鱼,青丫就忙着把鱼开膛破肚最后串在削尖的树枝上烤,就能果腹一整天。玩累了的良生和青丫就双双躺在船头,看着蓝天白云和空中偶有飘过的芦苇絮发呆,有时良生会突然侧过身问青丫“丫丫以后嫁给良生好不好!”青丫的脸顿时就烧成天边的红霞,半天没有说话,直到夜色从地平线那端吞噬整片平原的天空。青丫才“呀”的一声惊起,“天黑了,爹娘要找了。”然后才和良生把船摇回家。每次青丫沉默的时候,良生总是想着青丫是愿意的。

回去之后总是过了晚饭时间,两家人也火烧火燎得厉害,村头村尾地找,每次青丫爹都带着怒火看到良生的时候火气消退得不可思议。只是拍拍良生和青丫的肩说,回去吃饭吧,别饿着了。

到了良生上学的年龄,青丫爹还是没让青丫上学,后来看到青丫每天眼巴巴地目送良生上学,青丫爹也就犯了恻隐之心,把青丫送进了学堂,青丫学的努力,良生也学的认真,只是良生总是能考得很不错的成绩,青丫也只能紧跟其后。良生总是说青丫你好好学,以后我们一起考大学,考上以后咱就定亲好不好。就因良生这句话,青丫房里的灯就总是亮到深夜。

或许这就是,即使我们不能伴君终老,亦求能红袖添香吧!

高考结束以后,良生是比青丫早到的通知书。那天两个人在芦苇地里看了好久那条红彤彤的录取通知书,欣喜之余,良生抚过青丫的肩。

道:“等你通知书也来了,咱就订亲吧。”

“若是来不了了呢?”

“不管通知来不来,我们都订!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青丫喃喃地重复了一遍,便没有再说话。

傍晚时分,青丫打算去爹娘厢房看看,正欲敲门就听到爹娘的争吵声。

“你疯了!那是青丫的嫁妆!”是娘的声音。

“你这女人,我自己挣得你管得着吗,再说青丫不是没考上吗,良生他娘也病了很久,根本拿不出多余的钱来供他,好好的一个娃,不能这样给毁了!”青丫爹语气里尽是愤怒。

“是啊,你是高尚了,我就狭隘了,你自己干的那些事别——‘啪’”青丫娘话没说完,青丫爹的一个嘴巴就上去了,接下来青丫什么也没听完,只是感觉自己的心慢慢地就沉了下去,沉下深不见底的地方,也不知道怎么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青丫掏出那张揉成一团的录取通知,一点点地用力展平,在煤油灯下点燃了。火光在她眼里跳跃,像是秋日清冷是湖水,哀凉有孤寂。

后来,青丫去找了良生几次,良生都避而不见。终于在临行的那一天,青丫寻上了良生,他站在芦苇荡边,背对着她,她轻拍了他的肩,他转过脸,竟有苦笑的痕迹,她怔了,那是她第一次看见那样的良生,半晌良生说,我走了。你别再等我了,找个好人就嫁了吧!青丫的心顿时像被巨石击中了一样,压在胸口迟迟说不出话,没等她抓住他的衣服问个清楚,良生就已经跑了,边跑边哭,似疯了一样。青丫没有追,站在原地枯坐了一夜,那一夜的芦苇默默地给她唱了一夜的歌,后来她像是被人抬了回来。她就那样躺在炕上不吃不喝连躺了三天,直到良生走了以后,她才慢慢地神志变得清醒些,只是从此,再不提良生。

良生后来再也没有回来。无论娶妻即或生子从未再踏上过故土一步,而青丫也未嫁人,从此孤独终老。

良生没有告诉青丫收到录取通知书那晚的一切,他没有勇气。即使付出让她恨他终生的代价。

那晚的良生一家都处在悲喜愁云中,良生娘的重病,良生考上大学需付出的大笔费用,都让这个家庭无力承担,良生守在母亲炕前没有多说一句话,一家人打算用沉默来面对整个长夜。

这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沉默,良生开门见是青丫爹,叫了声叔,良生爹娘看见青丫爹颇感意外。青丫爹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往桌子上放,对良生说:“良生啊,叔也只能帮你到这儿了,叔这辈子没赞什么钱,你就拿去吧,叔也算为村里文化事业做了贡献。”良生爹脸一板,把包着钱的布包往青丫爹怀里塞,“青丫呢,你这么做是不管她了?!”青丫爹赔笑,“女娃子嘛,也用不着念那么多书。”“嫁妆你这当爹的总要攒点吧!”良生爹说。青丫爹口气也突然硬了:“我说让你要你就要,青丫那女娃子还没良生一半重要呢!嫁妆她要以后我再给她不就完了!”说完按下钱匆匆往外走。“良生”良生爹突然喝到:“跪下!”良生显然吓坏了,双腿一软便跪下了。“叫爹!”良生爹命令道。良生有点蒙,讪讪地对着自己的爹喊了声“爹”。“喊你叔!”良生爹红着眼眶喝道,只见正往门外走的青丫爹的背影顿了顿,便像下定决心那样逃也似的走了。

良生还跪在原地,看着自己的父亲又看了看床上痛苦地闭上眼睛的母亲,而后他知道了一切。

他并不是自己父母生下的孩子,而是青丫爹和良生娘的孩子,当年的良生爹和良生娘婚后多年无子,最后得知良生爹不育的诊断,为了延续香火,良生爹就做了个决定苦苦哀求青丫爹,后来三个人去了趟城里,回来以后良生娘便生了下良生。

良生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出房间门的。他一边哭一边笑,笑骂着骗子骗子便出了门,他心里想的全是青丫,他心里强大的命令命令着他走近了青丫的窗前,恰巧看见了青丫点燃了她的录取通知书。看她黯然,看她入眼,最后竟全然无力了,甚至他连她的名字也叫不出口,或许,他该叫她:姐姐。

一年又一年的秋风过去了,村庄里再无良生,再无青丫,只有片片芦苇荡在风声的呜咽飘向远方,良生的梦里偶尔也会响起芦苇荡里的风声……青丫啊青丫,还在唱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歌谣么?

伊人已老,十里红妆,唯有在梦中相见了。

 

 

女儿的秘密

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宋晓娜

 

那是一个极为平凡的夏夜,月光如水照到街上,个别行人的背影愈发显得单薄。蝉声此起彼伏,使人的心情像这天气一般躁动不安,她哭闹不止,那一年,她只有6岁。

她的妈妈跑过来安慰她,给她讲最爱听的故事,她什么也听不进去,只是觉得莫名的烦闷。那一夜,她哭了整整一个晚上,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大家才明白,也许是因为心理感应吧。因为那一天,她在财政局工作的父亲因贪污受贿罪被警方逮捕。

后来一声枪响,她的父亲因贪污受贿而命丧黄泉。

可是她并不懂这一些,她只知道从那年的那一天开始她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她跟妈妈从市区的大别墅搬到了外婆家在郊区的房子。妈妈会晚上一个人偷偷地躲在角落里流泪,她的家里再也没有各种叔叔阿姨的来访。最大的变化是,她的爸爸再也没有回来。

妈妈说:“爸爸去边境执行特殊任务了,他已经打入了毒枭集团内部,等你长大了爸爸就能凯旋归来了。这是个秘密喔,不要告诉任何人。”

哦,一个秘密。她明白了,她爸爸是个深入敌人内部的英雄,就像电视上演的那样。从那以后,不管邻居家的孩子如何嘲笑她是个野孩子,她都默不作声,她有种使命感,她要为爸爸保守住这个秘密。

乡下的生活果真清贫,外婆的一亩三分地也无法养活这么多人。她还是个孩子自然什么都不懂,可是她的妈妈却难以忍受这种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当年风风光光的嫁出去,如今却如此狼狈地回来,忍受村里人的指指点点。

为了给自己和孩子找个依靠,她的妈妈离开了外婆家,去了另一座城市,临走前把她托付给了外婆,并叮嘱她要保守住爸爸的秘密,她笃定地点点头。那一年,她已经八岁。

有时候的晚上,外公外婆会去村里的工厂打工,她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她告诉自己不要害怕,因为她爸爸是在禁毒第一线奋战的英雄,而她是英雄的女儿。

九岁那年,她在老师的建议下,逐渐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

恍惚之间,一年又已经过去,当冬季的第一场瑞雪降临这个村子的时候,她的妈妈回来了。

听到消息的她发了疯似的跑向村口,这样算下来,她已经三年没有见到过妈妈,现在的她刚刚过完十周岁生日。

她远远地看到一辆吉普车在村头的大榕树下停下,从车里走出来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和一个珠光宝气的女人。待他们走近一些,她才看出那个女人竟然是她的妈妈。时隔三年,她的妈妈显得越发年轻高贵。

她愣在那里,久久没有说话。她的妈妈看到她,犹豫了一下,然后拉着那个男人走过来,以一种近乎试探性的口吻说道:“妞,你看,你爸爸从前线回来了,快叫爸爸呀!”她明显的迟疑了一下,然后一下扑到那个男人的怀里,高声喊着“爸爸”。英雄归来,一家团聚,皆大欢喜。

这以后,她被男人的吉普车载着,来到了另一座城市的另一所大房子。一呆就是两年。

十二岁那年,她要出国去学习,临走之前,她把男人叫到她房里,说:“我知道你不是我爸爸,我爸爸在很多年以前已经死了。”男人表现得既惊讶又慌张。“我是在九岁那年听我外婆说起的,我把秘密写在日记本里,并没有告诉我妈妈。”她解释说:“只要你对我妈妈好就行了。对了,不要告诉我妈妈说我爸爸死了,这是咱俩的秘密哈。”

而此时,偶然听到这段对话的妈妈早已泪流满面。

 

 

原来

百色学院中文系

粱丽莲

 

杂志社的每周例会上,主编提出做一个残疾人自强不息的专题吸引读者。大家都附言说好,可是问到谁去时,一个个都不吭声,沉寂了一会儿。小叶怯怯地举手:主编,可以让我去吗?

小叶走在盛夏的街道上,搜寻着可以采访的人。走了大半天还是没有找到,小叶站在树荫下喝水,回想起主编的话:“小叶啊,我知道你很勤奋,但是你这两年都是在杂志社里,从来没有出去采访过,而且你妈妈也有交代,这个专题我还是让小李去做吧。”小叶反驳道:“主编,我就是因为一直都待在杂志社里,所以才什么都不懂,每次都不让我去,上次是因为有人报名,这次一个人都没有,你还不让我去?我妈说什么是她的事,你不能永远都把我放在杂志社里的,主编,我求求你了,就这一次啦,我保证不让我妈发现的。拜托啦,给我一次机会啦。”小叶庆幸,主编最后还是答应了。

小叶已经想好了,要在街头找一些“民间英雄”,没有被报道过的才有阅读的价值。可是都已经走了三天了,找到一两个,但是都不接受采访。唉,这可真是一份苦差事呢,难怪都没有人愿意做。抬起手看看表,已经下午五点了,一天又快要过了,小叶用眼睛瞟瞟周围,脸上显露出无奈。突然间,看到一个坐着轮椅的中年人艰难地把路边小报亭周围的垃圾扫成一堆,等待着环卫工人来扫走。小叶这三天都会经过这里,那个中年人还微笑着和她打过招呼。小叶抚额,低声笑骂自己是笨蛋,那么多次经过怎么就没发现这里有一个那么合适的人选呢?

小叶快步走过去,和中年人搭讪:“大叔,我是XX杂志社的编辑小叶,我们杂志社正在做一个关于‘残疾人自强不息’的专题,我可不可以找你聊聊?”中年人很开心地招招手,“来,好啊,我还巴不得有个人陪我聊聊天呢。”小叶自来熟地走进小报亭里。

里面有点窄,放满了报纸杂志,中年人指着一摞书:“地方小,你就委屈一下坐在那吧。”小叶就依言坐下了,和中年人拉家常,中年人很高兴,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人和他聊过了。小叶问:“可以讲一下你的双腿是怎么受伤的吗?”中年人的脸色突然间凝重起来,半晌不说话,小叶心想:坏了,不会是戳到痛处了吧,要是又坏了怎么办,已经第三天了,难道要空手回去。正当小叶心理挣扎的时候,中年人传来悠悠的声音:“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三年前,呵,我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那时候我还年轻,壮志未酬,满心希望地来到这个城市。可是,一场车祸,改变了我的一生。开车的是一个年轻女孩。我醒来的时候躺在病床上,医生告诉我,我的双腿要被截掉。当时女孩的家属在那里,表示医药费由他们出,还给我一大笔钱,唯一的条件是要我不告女孩,我不同意,他们求我,说女孩患有人格分裂,如果坐牢的话,没有人照顾她,她就只有死路一条。他们就只有一个女儿,可是,我也有父母,我的父母如果看到我这个样子就不心痛吗?我没敢让我的父母知道,我怕他们承受不了。我在这个城市举目无亲,像他们这样照顾我的肇事者家属是很难得的,虽然说他们是有目的的。他们带我去看女孩,她被关在一间房子里时而安静,时而癫狂,如花的年纪。他们告诉我,已经预约好心理医生做深度催眠了,她是一个很乖巧的女孩,学习成绩好……我的心渐渐被说动了,我收了他们的钱,给了我的父母,而我隐匿在这里已经三年了,是,第一次和人说起这件事……

小叶听得很仔细,还记了不少笔记,她感动于中年人,哦,不能说是中年人,其实他年纪比她大不了多少,感动于他的善良,却又隐隐有种怪异的感觉,强压下心中那股不安,问:“你后来还有那女孩的消息吗?”男子笑笑说:“没有,其实我也没见过女孩的面,那次去看她也只是看到了她的侧脸,但是我记得她的脖子有一朵梅花胎记,他们的消息早就没了,我都怀疑那是不是他们导演的一场戏,为了骗我不告女孩。嗯,说起来那女孩子是和你一个姓呢,叫叶晴……”

小叶回家的一路上,一直在想着这件事,为什么听男子讲到那个女孩的时候,会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呢?小叶没有想象中的拿到第一材料的高兴,心情反而变得沉重了。脖子上的梅花胎记,小叶不自觉地用手摸了摸脖子。

最近几个晚上,小叶都在做恶梦,梦见的竟然都是男子故事里的情节。小叶的心越来越不安,精神状况也越来越差,值得庆幸的是,小叶写的那个专题吸引了读者的眼球,这一期的销量还是挺好的。

这天,小叶照常工作,却突然晕倒了。

在医院里,小叶躺在病床上,还没醒。嘴里却喃喃地说着:“不,不是我,啊!”

小叶是被喝醒的,她的脑袋还算清醒。看不到亲人,觉得奇怪。隐约听到门外有人在说话,声音很熟悉。妈妈带着哭声的嗓音说:“小叶是不是记起什么来了,那个心理医生不是说催眠可以让小叶忘记的吗?”爸爸似乎在安慰妈妈,声音一下子没有了。一会让,小叶的父母走了进来,看到小叶醒了,连忙走到床边,问小叶感觉怎么样。小叶疑惑地看了看父母,藏起心中的疑问,低声说:“还好。”

小叶没敢直接问父母是怎么回事,只是旁敲侧击,奈何,却找不到什么线索。小叶有点烦躁了。

小叶又到了小报亭,男子还是在那里守着。小叶跟男子说是报道需要让他提供当年是在哪里看到开车撞他的那个女孩。

小叶找到了那家疗养院,并且潜入了档案室。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正要放弃时,看到了一个密封着的档案袋。小叶打开了档案,双手都颤抖着……

小叶看到了贴在上面的一张照片。“咔嚓”门被打开了,一束手电筒的光照在小叶惨白的脸上。

三年前,车祸,女孩,梅花胎记。

原来,我的名字叫叶晴。


三等奖获奖作品

父亲的眼泪

贺州学院文传学院

朱东月

 

在我童年以及现在的记忆中,关于父亲的总是那么寥寥无几的几个零碎的画面。而记忆中最多的,则是母亲慈爱的面容、关切的叮咛、温暖的手。我不知道他是否抱过我,是否像其他孩子的父亲一样将自己的孩子放到肩膀上看人潮前方的热闹。

在我能回忆的画面中,是没有的。我常常想:如果有,那将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回忆。

对父亲的感情,与其说是冷淡,还不如说是渴望而得不到的怨。即使我已经长大到足以明辨是非的年龄,可是对于父亲,我总是难以像其他同龄人对自己的父亲一样亲近。有一句话我常常挂在嘴边:除了生与死,生活中发生的其它一切都是小事。可除了生与死,那一次我悄然撞见的父亲的眼泪却让我深深地震撼,至今难以忘怀。

那时我已上小学五年级,我不知当时的自己是否进入了叛逆期,只记得当时常常顶撞父母,在课堂上偷偷地看课外书。那时候父亲三十多岁,正是古人所说的“三十而立”的年龄。我记得当时的父亲是闲散在家的,那段时间他诸事不顺,承包的松林割不出松脂,赔了一大笔钱,又爱喝酒与赌博,家里渐渐债台高筑。我们兄妹俩靠着母亲平时做的手工活那微薄的工资交学费,不满的情绪在这个原本还算和谐的家里渐渐滋生。

一天的清晨,这种越积越浓的情绪终于爆发了。

记得那是一个很美丽的早晨,太阳才刚刚升起,门前的稻田上那一层如烟似纱的薄雾还没有消散,远处不时地传来几声清脆的鸟叫声。

但是我家里传出的吵闹声却打破了这清晨的宁静。吵闹的原因是父亲给不了我们兄妹俩上学要交的学费。那时母亲已经跟随同村的妇女一起外出工作,临走前把学费交给父亲。开学了,父亲却拿不出钱来。经过再三询问,原来是父亲前段时间把钱拿去和别人合伙做生意,本金赔上去不说,还欠下了一笔债款。

这件事成为了我们父子三人发生争吵的导火线。我至今不明白当时的我为什么那么牙尖嘴利,像泄愤一般用语言攻击自己的父亲。我控诉他对我从小到大的漠不关心;责备他不能像其他父亲一样给我优越的生活;怨恨他将我们的学费去换取那些生意上遥远的希望。当时哥哥也加入了我的阵盟,而父亲只是坐在餐桌前一口一口地吃着早餐,低着头一言不发。

将内心的愤怒发泄完了之后,我摔门而出,大步地赶回学校。走到半路,才发现自己盛怒之下,连书包都忘了带,于是又匆匆地往家里赶。

回到家门口,发现门虚掩着,里面隐约地传来压抑的哭声。我好奇地轻轻推开门,发现父亲趴在桌子上低声地哭着,他吃到一半的早饭被推到一旁,碗里早就没有了热气,他的肩膀一抽一抽的。

我推门的声音还是惊动了他,他迅速地抬起头来,看见是我,慌忙用手擦去脸上和眼睛里的泪水,站了起来:“你怎么回来了?”记得当时的我心里是震惊的,以至于我没听到他问的话提起椅子上的书包便夺门而出。当时五味杂陈的心情难以一一表达,可是我的心里却是沉重无比,我已经意识到我伤害了他。他是一个父亲,肯定是希望在自己孩子心目中的形象是高大的,他做的一切,即使失败了,又何尝不是在为了我们而努力呢?

关于父亲的眼泪,我没有告诉过最亲爱的母亲,也没有告诉过无话不谈的哥哥。从那以后,我对父亲的敌视慢慢变淡了,而父亲的眼泪,是这二十年来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到。我想,无论时光怎样流逝,我都会铭记于心。

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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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雁

 

今晚是月圆之夜,虎兄又在嚎了。他总觉得自己是一匹精力过剩的狼。真是悲哀,我们人就不会这样。妄想症真的很傻。

今晚马戏团的人特别多,小丑兄骑着他那辆蹩脚的独轮车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我的眼睛都被他晃花了。观众们的叫好声也快要把我的耳朵震聋了。我觉得很无奈,人生于世,赚口饭吃真不容易。你还是坐在最后一排右数第十四个座位上,双脚离地,还是穿着那件粉红色的连衣裙,有种永远也长不大的感觉。你又在发呆了,总是皱着眉头。

难道虎兄那足以媲美狼嚎的虎啸还不足以博你一笑?你怎么总能有这样子多的忧愁呢?我走向观众席,想要靠近你一点,伸手抚平你的眉头。我想象着你舒展眉头后那一马平川的眉间。当我沉浸在这幻想中时,有个小屁孩居然拉着他妈妈的衣角指着我喊:“大笨象!”我真是无奈,或许我真的是长得太胖了。

既然我无法伸手为你抚平你的皱眉,那我就隔空抱抱你吧,你会拒绝吗?要不,我给你讲个故事?那是虎兄的秘密。

昨晚气温有点高,虎兄趴在栅栏里吐着舌头直喘气,敢情他真的把自己当成狗了。我伸手穿过黑暗的走道抚摸他毛茸茸的大脑袋,你是知道的,我的臂很长,长到可以隔空拥抱你。

虎兄跟我讲他以前的主人,在他来到马戏团之前的、那个总是揉他大脑袋的女孩。

虎兄说,那个女孩是一种令人心安的存在。像一株得到足够阳光长得挺直的向日葵,温暖舒心。他说,他刚一生下来就被粗心的父母遗忘在城市的街道上。至于为什么一只幼兽会在城市里出生,这我就不清楚了。我想或许虎兄的父母也是在马戏团工作的职员,巡回演出住在像蒙古包那样的、移动的帐篷里,刚巧遇上城管,落荒而逃时将他遗忘了。这样想来,他还是子承父业呀!

虎兄说,他遇上主人的那天,下着毛毛雨,就是那种细密到你以为可以不用打伞但却很快会被雨水染湿的毛毛细雨。他冷极了,冷极了,却只能拼命地嘶吼。虎兄说,那时候他还是个奶娃娃,叫声嗲声嗲气的,是一种楚楚可怜的求救声,但却唤不回他的父母。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一双温暖干燥的手将他抱起,随即他便落入一个同样温暖干燥的怀抱,虎兄说,那种感觉很微妙,就像是落入被阳光晒了一天,喷香柔软的棉被里。我觉得虎兄很有才,因为他总是会有一些奇奇怪怪的比喻,这些比喻,有时候是只有我们人才能听懂的。

虎兄说,他的名字是被随随便便确定的。据说他是他奶妈最早奶的一个孩子,所以他被冠上“兄”的名讳,顺便说一句,虎兄的奶妈,是一条四岁的哈士奇。于是,虎兄混在一堆小哈士奇中茁壮地成长了。他说,他从来都知道自己是一只虎而非一条宠物狗。他颇自豪地用鼻子哼了哼。我说,看不出来啊,现在还像狗一样生活。于是虎兄就笑了。他说他的野性和天性就这样在狗堆中给埋没了。我觉得他的心态很好,面对冷嘲热讽也不会太消极。

虎兄说他小时候很可爱,他口中的主任经常陪他玩,包括和他一起散步、嬉戏、睡觉。他常得以在主人的闺房的镜子里窥见自己的模样。所以他知道自己是有别于狗的存在。虎兄对自己的外貌还是很自信的,用他的话来说就是,那是一种有别于灰与白的黄金般的光泽。他说他可比只有黑白灰三色的哈士奇好看多了。这也是它夺得主任欢心的主要原因。

我问他,像狗那样活着不憋屈吗?他回我,说他从来没见过虎是怎样生活的,再说他不是像狗一样活着,而是像狼。狼可比狗高级多了。

当虎兄日渐长大,饭量剧增,可身边的小哈士奇却越来越少了。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陆续被送人或卖掉。虎兄说奶妈挺可怜的,最后留在她身边的只有他这个不是亲生的、也不是同类的养子。虎兄以为他可以就这样一直模仿一条狗生活下去,可还是想错了。虎兄说,主人爱他,时时护着他,将他养在城郊的老房子里,当然所谓的老房子也是一幢足够他活动的二层小洋楼。我说,看不出你这农村娃的气质还住过小洋楼呀?虎兄白了我一眼说,他的主人是豪门千金,要不怎么能养他这只废饭的大猫咪。我说,指不定呢,人家或许是看上你那身毛茸茸的虎皮呢!

虎兄听到这句话时突然沉默了,我觉得气氛有些沉重,故作轻松地伸手揉他的大脑袋。虎兄稍稍避开我的手,看着我笑着说:“你是怎么知道的?”

心跳登时慢了半拍,我用略带同情的目光看着他,他还是笑着说:“你别这样啊!我又不是什么伤残宠物。”于是他说起了那个有惊也有险的逃跑故事。他说,真的是好险。主人的父亲打算用麻药麻倒他后卖给皮草商。幸好奶妈哈士奇不想就此失去她身边最后的孩子,连夜发足狂奔至市郊告诉了他这个秘密。而主人在市郊的另一边竭力阻止她父亲一行人的出发时间。就这样他逃了出来。

我问,那逃出来之后呢?

他笑着说:“奇不奇怪,可笑不可笑,我这条模仿狼的虎终究不过是一条狗。后来太饿了,就被老板以一盆肉给拐进团了。这就是命。”虎兄趴在铁栅栏里微微吐着舌头喘气,有种无奈的感觉。我越来越分不清虎兄的笑,什么时候是真什么时候是假。

“嗳!笨象,你说有缘不有缘?后来我在一次表演的时候见到了主人。”虎兄收起舌头将头转向我,兴致有些高昂。我说:“怎么不知道,你天天都念叨。可你有再次看见过她吗?”虎兄依旧笑吟吟地说:“主人看见我跳过火圈的时候还站起来为我鼓掌了呢!还为我欢呼了呢!”我觉得太可悲了,因为她还是没能认出他来。虎兄依旧吐着舌头看着即将变圆的月亮。

这就是虎兄乐此不疲地练习跳火圈的缘故。

今晚虎兄很兴奋,反反复复地跳着火圈,你看你看,他都累了,也不愿意停下,他说,他希望在月圆之夜再次遇上他的主人,表演跳火圈给她看。

唉,你怎么还皱着眉头啊?我真是搞不懂你们女孩子的心思。还是继续看表演吧。

有次虎兄特鄙夷地说我是个神经病。

我有点不明所以。他沉下声说话有点像刚刚学会说话吐字不清但又感冒了的孩子。他说我整天对着一个洋娃娃发花痴,还说我整天妄想变成一个人,难道鼻子也能当手?我可就不明白了,我本身不就是个人吗?而你也不是洋娃娃啊!

哎呀!糟糕糟糕!虎兄把毛给点着了!哎!虎兄你别跑呀!你一跑火就活了!哎哟喂!糟糕糟糕!快逃快逃!这里要烧毁了!嗳!你怎么还在这里干坐着啊?快快走,别再皱眉了。

翌日。

“嗳,听说昨晚上马戏团一只老虎仔表演跳火圈的时候点着了马戏表演的帐篷?”

“是啊,你猜结果怎样?那只引火的老虎冲出帐篷不知跑去哪里了。目前还没有发现人员伤亡。不过有一头大象护着一个洋娃娃被烧死在现场。”

“真是一只大笨象。”

 

 

 

潘多拉的秘密

玉林师范学院

周涔艳

 

我有点龅牙,这是注定我无法温柔地面对这个世界。万恶的是,我却喜欢上了那个替我整牙的医生,他留给我的印象是清瘦中透着一股孤傲的气质,而我却回给他一张血盆大口里层次不齐的烂牙。而且,他看着我的眼神自始至终都是坦荡荡的。我彻底颓了,真妮在一旁冷眼相对,这世界多得是暗恋未遂,我应该打落牙齿和血吞。

尽管我和真妮都一样是青黄不接的年轻人,可我对她的话却没多少认同感。

真妮是我的好闺蜜,她长得不俊美,我长得不妩媚,我有龅牙作陪衬,她的空气刘海也不甘示弱。整整齐齐的刘海下面,是一团胖嘟嘟的腮帮子肉遥相呼应,整个人冒着一股傻气。如果我们有什么不一样,那就是家庭。在这个万恶的社会上,我有金光闪闪的妈,有能来事的爹,坚定的基础决定了我的生活一路走得百步穿杨花样跌出。相形见绌,真妮的生活就显得乏善可陈。

两年前,我们同时喜欢上一个学长,皮肤白皙,有得体的笑容,举手投足间熠熠散发着成熟的气质。我们俩和他对视的时候,都会有一种目光隐隐跳跃的亲切感。可笑的是,那时候我以为他便是我这辈子的梦想,我非他不嫁。我带着一颗热血沸腾的心发短信给真妮,我说这个男生是我用来结婚的,你让给我好了,要不然我就把你以前有过的一段感情告诉他。那时候我为自己创造出的硕大举动而沾沾自喜。可是,学长并没有在我们两个之间选出其中一个,而戏剧化地和我们的舍花好上了。这件事最后以一种滑稽的姿态草草结束了。于我,却是第一次利用高姿态身份威胁真妮。我并没有预感这般出格的举动究竟会得到怎样的回馈。

一年前,大学毕业,带着满满的正能量,我和真妮约好了留在学校本城市工作。面试那天,是六月的艳阳天。即使在中央空调很足的办公室里,我的后背还是湿出了一大片尴尬的印子。那天面试很顺利,主考官像是认识我们几百年似的,齐齐在我们的简历上给了一个大大的满意。一大片的锦绣山河。坐在我们对面那个油光可鉴的光头老师拿着真妮的简历,指着家庭状况那一栏问。浑浑噩噩地撑了一上午,倦意一点一滴地侵蚀我的意志,摆在我面前的是无边的软弱无力,一直沉默的我,从身体深处蹦出了厌倦的人格。我抢过简历,眼睫毛上下翻飞,开始哔哔哔哔语速飞快地说道:“家庭状况?问我就好了,她家三大姑六大姨我都认识。就住在我们大连乡下,两个妹妹上高中,哥哥在家帮忙。”我还想说什么,但总觉得有人自身后用沙锤猛烈地击了我后脑勺一下,耳畔恍惚“嗡”的一声,我楞了一秒钟,悠悠地转回头。

身后的真妮怒火中烧。

恍惚间,我低头一看手上那份简历,家庭状况那一栏,“父母公务员”那几个硕大的字硬生生地刺痛了我的眼。

我回给考官几个僵硬的笑。真妮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门外,转头,留给我一个漏洞百出的背影。我的心里涌起一阵脉脉的不详之感,我知道,就在无意间,我又刺痛了对方的软肋。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未来糟糕的处境,都是我应得的,都是我那颗窥探别人秘密的好奇心带来的恶果。

 

最近我发现一个令我无比沮丧的事实。

我似乎有初老症的症状。

那天下班回家,在玄关换鞋子的时候,我一如既往地对着客厅大喊,真妮,你有没有看到我的拖鞋,我明明放在鞋架上的,又不见了。没有人回答我,我只好赤脚走到厨房的冰箱里找食物,饿了一天,肚子对我这个主人大为不满。我一边叼着牛奶一边撅着半边屁股,蹲在沙发旁往里掏,这张沙发是穷酸气的房子里最奢华的家具了,如果有什么东西不见,一定就在沙发下面。

就在这时。

我听到真妮房间里传来争吵声,是个男人的声音。

起初先是细弱的争吵声,继而演化变成高分贝的对骂声。

居然敢带男人回家,找不到拖鞋的我此刻一溜怒火蹭蹭地往上冒。我把喝完的牛奶扔进了垃圾桶,朝房间走去。房间里没有开灯,但有人在说话,我从外面开了灯,一时间整个屋子的鬼魅影子全都散了,明晃晃的白炽灯下是我们三个面面相觑的脸。巨大的尴尬在我背后蠕动,长相清秀的男生举着一只手想要给真妮一个耳光。我上前一步,揭穿了这个人的真面目。“莫为,你来干嘛?这是我家,容不得你撒泼。”莫为放下手,态度缓和地对我说:“听我解释,并不像你看到的那样。”

“不管哪样。”我说,然后佯装拿起手机,随便地播了一个号码。咬牙切齿地说:“不要以为你对真妮做的那档恶心事我不晓得,真妮单纯不懂事,可我不一样,如果你不给我滚,我直接打电话给真妮的父母。”我扬了扬手上的电话,“不信你试试。”

莫为举手做投降状。

“算你狠,我走。”临走前,莫为侧脸对我身后一言不发的真妮说了句:“你不要后悔,这个多管闲事的姐妹你早就该丢掉了。”

我对着他的屁股踹了一下:“滚。”

随着门外“哐当”的关门声,这个世界终于清静了。我转头刚想问真妮有没有看到我的拖鞋,真妮突然对着我大吼:“白橙橙你满意了吧满意了吧满意了吧?”一连串的发问显示出她的丧心病狂,“白橙橙你到底有没有尊重过我的隐私?你可不可以不管我?早不回,晚不回,偏偏这个时候回来!”

真妮说完转身离去,留给我一个天煞孤星的背影。

我瞬间反应过来,本能的拿起桌上的抱枕朝她扔去。“你发哪门子神经,有本事就不要把别人带回来,这是我家,房租可是我付的你别忘了!”

 

我没有什么值得商榷的朋友,仅有的几个闺蜜,只有心软的女生才能够容忍我。而真妮算是为数不多最资深的一个。我把她列为我的重点保护对象,我不仅要了解她这个人,我还得了解她的过去她的未来甚至关乎她的一切,当然包括她的隐私。可没想到我这个善举却在最后把矛头指向了我。

过了几天后,我下班回家,在玄关外换大衣的时候,居然看见真妮豁然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几乎要喜极而泣,但还是维持了基本的高傲。真妮看到我后,友善的把拖鞋踢给我,穿上后,我把自己晾在沙发上。

我长腿一伸,“把按摩机给我用。”

“我脚很累,我用完你再用。”

“我用,我今天在柜台站了一天。”我不甘示弱。一只脚一边扫掉她的腿,另外一只灵巧地把按摩机勾了过来。

“真妮,跟我比你还嫩。你什么事我不知道,就你那点伎俩居然还和我抢东西。”我半开玩笑的说。的确,出于好奇心,我在真妮那里挖掘到的秘密不计其数,她在我眼里就是透明人似的。

“可你不觉得你知道得大多了么?”真妮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半点语气。我听不出里面的个中滋味。

“你什么意思?那天我这么做可全都是为了你,你这什么态度?”我火气有点大。我始终认为我的出发点是好的。

“好,让我来想一想。初中的时候我逃课回家见莫为,那时候向班主任告状的那个人是你吧?高中的时候我跟班主任抬杠,打电话给我妈的那个人是你吧?高三的时候把我写的情书贴在公告栏的那个人是你吧?还有,大学的时候我们同时喜欢的那个学长,是你把我有过男朋友的事情告诉他的吧?你当初怎么说来着,你还说我们是好姐妹?”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发问弄垮了,此刻。在她对面的我,俨然是个假想敌。

电光火石间,我突然顿悟,我眼前的这个人,把我对她的了解当成了一种憎恨。“我不想谈论这个,我很累。”我的声音潮湿而嘶哑。用腿把按摩机提到她那边,“我去洗澡。”

“我问你,我房间那本日记锁坏了,是不是你开的?”真妮冷冰冰的手扯着我不依不饶。

我头上顿时冒出一股青烟,腿几乎软瘫在地,可还是该死的做作。“不是我。”我战战兢兢地回答,稍稍一用力,就把真妮的手甩开了。

良久,当我关上浴室的门。

我听到外面一丝微弱的声音,“嗯。”

 

真妮曾经说过,我是一个善良的人,但却有一个致命的性情,对这个世界想犯混蛋的时候就说一不二地犯混蛋,完全不在乎这个世界对我的看法。这大概也是她对我的内心旁白吧。

我那颗庞大的好奇心,谁也无法挟持。

情人节那天,我答应真妮回老家去拜访她的父母,更重要的是,她和莫为的那件事,有待解决。我这一举动潜意识里已经向她折服,我一击即碎的自尊心不允许我做到向对方低声下气。

我们坐那种乡下密不透风的汽车一路颠,直到临近傍晚才到家。真妮的家比我想象中还要落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太过分,但里里外外散发出一团寒酸气。真妮的父母很热情,吃过晚饭,真妮出门找莫为,我独自一人呆在她的房间。

我很无聊,但好在人的潜力是无穷的。

我打开柜子,里面屯了一大筐还没开封过的小说,上面布满的尘埃显示出它的年代久远。我用手开始往里掏,期待里面还有什么东西可以令我振奋的。然后掉出了一个包装精致的盒子。我打开盒子,里面工工整整的放着一封信。

就在那个时候,我的身体突然分裂出两个人格。

一个扮知心大姐状,打开之后说不定里面有意想不到的惊喜,你们是闺蜜,哪还有什么秘密可言。

另外一个做天使状训斥,窥探别人的秘密是不道德的,不道德的事别做。

就在我打算做一个折中的决定的时候。

真妮的妈妈霍然站在门外,吓我一大跳,我反应敏捷地把信揣进我的衣服口袋。

老人家一副慈祥的面孔,而我却感觉到这副面善之下隐藏的暗涌。

果然,我莫名其妙的被拉了出去。真妮家三大姑六大姨俨然把我当成了间谍,我被几个长辈围在正中央,一副家庭会议的模样。我把真妮在大连的情况和盘托出,我承认我是带着恶意去抨击自己的好朋友,因为我心里永远回避不了对她蓬勃的抵触,我甚至可以眼睁睁地看着她所谓的秘密会让自己双膝发软痛哭流涕。

然后我背后起了一阵鸡皮疙瘩,我深深地呼出一口浊气。

真妮赫然站在门口外面,脸上的表情由那种惊恐演变成一种缓不过劲来的愤怒。我哆哆嗦嗦地站起来,给了她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此刻,她的情绪极端不稳定,但凡我说出一点什么纰漏的话,她会立马朝我咆哮。但幸好,真妈妈此刻变身一位严母,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声呵斥:“真妮,你在大连究竟做了什么?你还有什么瞒着我们?”说着真妈妈居然腿脚利索地想上前教训真妮,我看她那副年富力强的样子,和老年人这个词一点都不挂钩。我们几个人上前拦住这个激动的母亲。

可就在电光火石间,那封信居然从我口袋里掉了出来。

我的人生可不可以再涅槃一点?

 

我无法忘记那个暗淡下去的眼神,带着慢慢的恨意。

大学的时候,我因看不惯真妮偷偷在外租房子,一个人自由自在的生活,没想过后果就把这件事上报给了学校教务处。理所当然,她被训了一个上午。那天她从办公室出来,泪痕未干,她很生气,目不斜视地往前走,把我丢在原地。我把纸巾递给她亦不理不睬。

我想她并不需要纸巾,她的自尊和骄傲在刚刚过去的一刹那被踩得粉碎,她需要的是我的漠视。而我偏偏在办公室门口等她,她肯定很憎恨我。

真妮搬出去的那天,我故意加班,可是晚上回来的时候还是见到了她,相比我的尴尬她显得很从容。

我万分歉意:“我帮你搬衣服吧。”

“不用。”

“要不我帮你把桌上的书收拾一下吧?”我献殷勤。

“不用。”

这一次,她表现得不卑不亢。

这种不痛不痒的态度着实激怒了我。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一脸的不耐烦,像一只濒临抓狂的猫。看着她撅着一个屁股忙上忙下。

直到她把最后一个箱子搬出门外,我突然想说一些刻薄话做后续。

“别以为你离开了我就会过得很好,你银行卡里的那些钱根本不够用。还有,你桌上的日记是我看的又怎样?你给自己有秘密,就是想留一条后路?”

此刻,我特别希望能和她歇斯底里地吵架,这才符合我高高在上的地位。

但她只是冷笑:“白橙橙,到最后你都不放过我是么?我也有我不可侵犯的小世界,我没想到连我的银行卡你也要查。那好,我告诉你,造成今天的局面,错的那个人不是我,你把我当成一个透明人一样对待,把我的秘密满世界地宣布。是,你舒服了,你过瘾了,你知不知道你最可恨的地方就是这里,看似掌握了一切,看似活得明白,其实你的生活除了揭露我的隐私就没什么价值可言。

随着“哐当”一声。

那个刺耳的“价值”,被隔绝在门外。

价值?我苦笑,我的价值就是不断窥探你的秘密然后站在世界中央向所有人宣告:我的价值就是如此卑贱。

 

早上醒来。

我脑子里涌过来的全是曾经伤害真妮的念头。

外面下着雨,能见度基本为零,我搬来一张小凳子,靠着窗坐下,把自己想象成一块长满青苔不用呼吸的石头。

我想我从十岁认识真妮的时候就错了。一段友情下来,我总结的方式不是保护而是攻击。

可恨的那个人原来是我。心志这玩意不是一两天就能筑起的,而我窥探别人秘密的癖好似乎是与生俱来的。让我来想想真妮所说的不可侵犯的小世界。

故事中的潘多拉,同时代表着希望和绝望。而我似乎扮演了绝望的角色。我曾经真心实意不带半点假意地希望真妮这个人归我所有,所以我利用我得天独厚的身份,像是对待一个木偶一样对待她,我简直把她看成了一个零秘密的人,我的思想亦代表她的思想。

我想,真妮离开并不是因为不肯原谅我,而是她再一次明白我的窥探再也不会给她自由。

 

 

 

彼岸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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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怡

 

画上的她披着新娘的白纱,站在遍地火红的花朵中间。殷红的彼岸花编织成了她头上的花环,火焰般跳跃在她的黑发上。她手捧一束怒放的彼岸花,目光温柔却又哀怨,唇角的微笑若有若无。她在画布上等待着自己的爱人,这一等,便等了百余年。

所有人都说,她的笑容下藏着一个秘密。

 

弗朗索瓦是个画家,但遗憾的是,他并不是一个幸运的画家——艺术家们的黄金时代在他拿起笔时,已过去了将近两百年,不,也许有两百多年了。

十八世纪的英伦响彻了蒸汽机的轰鸣。先是珍妮纺纱机的出现——这只是一个先导。随之而来的,便是蒸汽火车、汽船和其他用蒸汽驱动的机器。煤烟染黑了天空,烟雾笼罩在城市上空再也不曾散去,机器的轰鸣震耳欲聋。那隆隆作响的机器成为了这个国家的核心,它们轰鸣着驱策着国家占据大陆和岛屿,在印度、马来西亚和更遥远的东方升起日不落帝国的旗帜,也驱遣着每一个人像蚂蚁一样追逐着财富与权势。事实上金钱权势谁不趋之若鹜?只是从蒸汽机发出轰鸣的那一刻起,人们就陷入了远胜任何一个时代的迷狂。

蒸汽机和它驱动着的庞大机器在巨响中吞没驱逐了中世纪的田园牧歌,也驱逐了作为艺术家的弗朗索瓦向往的一切。所有的思考与美都被驱散了,只留下了一样东西,那就是无休止的,对金钱与消费的欲望。

他本是法国人,在法国他曾经也是个贵族,是如同神灵般高贵雅洁的贵族。然而在那场席卷整个法国的革命中他失去了一切,就连他的家人也几乎全被送上了断头台。弗朗索瓦,这在法国曾是一个多么高贵的姓氏,可谁又能想得到,这姓氏的主人正在英国伦敦不见天日的地下室里,披散着蓬乱的褐色长发画着永远卖不掉的画呢?

法兰西早已不再是他的家园,它让那些唯利是图毫无修养的暴发户占据了,所以他一路流浪,走过了几十个国家,最后渡过海峡来到了英国。可是,这弥漫着煤烟响彻着轰鸣的伦敦,也无法成为他的家园。

一间不见天日的地下室,几只大小不一的画笔,杂乱无章的颜料和一支明明灭灭的蜡烛,就成了他如今的所有——这与任何一个穷困潦倒的流浪画家都没什么两样。

 

在其他人看来,与其说弗朗索瓦是个画家,不如说他是个疯子。

他在这个所有人都玩了命地追逐着财富的时代还闷在地下室里画着那些卖不掉的画,这本身就让人觉得不可理喻,更让人觉得无法理解的是,他不画风景、不画景物、不画建筑,也不画圣母和基督,他只画一个人,那就是他的模特,一个有着黑色长发与琥珀色双眼的女子。

那女子名叫露依莎。有人说她是某个本国富商或是贵族的女儿但谁也没有见过她的父母家人,再者那样高贵的家庭绝不会允许女儿跟一个流浪的画家厮混;有人说她是个孤儿,在孤儿院长大,但她优雅的举止和出尘离群的气质却是狭窄脏乱的孤儿院无法赋予的;有人说她是个妓女,但除了弗朗索瓦之外,她不与任何男人接触。没有人知道她是谁,他们只知道她是弗朗索瓦画上的女子,仅此而已。

其实就连弗朗索瓦也不知道她是谁,他只知道她叫露依莎。

1789年,詹姆斯·瓦特对原始蒸汽机进行改良,蒸汽机的轰鸣打破了中世纪的静谧。就在那一年,二十五岁的弗朗索瓦在伦敦遇见了十九岁的露依莎。她穿着一身沉黑的长裙,走在阴雨蒙蒙的泰晤士河畔,哼唱着一首没有名字的歌,琥珀色的双眼空漠迷离,而他漫无目的地游荡在河边,一抬头便看见了她。

从此露依莎就成了弗朗索瓦的模特。她住进了那间不见天日的地下室,与他一样每天陪伴着那些杂乱无章的颜料和画笔,他要作画时她便坐在一张破旧的高脚椅上让他画——这间地下室里甚至连像样的模特台也没有。

第一次走进弗朗索瓦的地下室时,她十分好奇又十分认真地打量着放在四周的他的画作,活像个第一次参加博物馆的孩子。弗朗索瓦总是喜欢描画与黑暗和死亡有关的事物:墓地,骷髅、荒凉的原野和白骨上开出的鸢尾花。这也是别人说他是疯子的口实之一。然而她认真地看过他的每一张画之后,用同样认真地语气对他说:“我很喜欢这些画——我明白你要告诉人们什么,而那跟我想的一样,所以我喜欢它们。”

然后她指着其中一幅画说:“我喜欢这一幅,它是我最喜欢的。” 

那幅画上是一朵从枯骨上开出的黑色鸢尾,它扎根在亡者的枯骨中,饱饮鲜血后怒放在森森白骨上,开得极尽绚灿。

你会喜欢一个疯子画下的他眼中的世界么?这真是不可思议。”他说。

当然会啊,”她对他说:“何况我从来不觉得你是个疯子,你只是……想的东西不太一样而已。”

 

露依莎告诉弗朗索瓦,她其实是一个英国水手与一个印度女子春风一度的产物——她从未见过自己的父亲,母亲也在她出生之后就遗弃了她,她来到英国却没有找到她的父亲,于是索性留在了伦敦。所以,她也是个没了家乡的人,回不去东方,英国却也无法成为她的家。

当然,也许就连她说的这一切都不是真话,除了她也没家乡这一点,也许其他的都是谎言。不过弗朗索瓦不在乎她说的是真是假,她的话是真是假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至少现在有了个不拿他当疯子的人,他总算是有了个同伴,这就够了。

只有露依莎会十分认真地听他一边作画一边天马行空地说着什么,然后要么瞪大了琥珀色的眼睛好奇地发问,要么一本正经地提出自己的见解,听到觉得精彩的地方时甚至会从高脚椅上跳下来兴高采烈地鼓掌。但如果换了别人,他说的一切只会被当成疯话。

他对她说起自己的法国故乡,说起那早已恍如隔世的、从前的华丽生活:凡尔赛宫的舞会,贵族太太小姐们层层叠叠的裙摆、曼妙的舞步、还有倒映在廊镜里的风景……而那场后世赞扬称颂的大革命却是他最惨痛的回忆,几乎就在一夜之间那些暴发户就占领了整个国家,而他的家人们也几乎全上了断头台。他一夜夜地做着噩梦又从中惊醒,梦里反复出现的,是巨大的断头台和狂热的人群。

这是露依莎来到弗朗索瓦的地下室那天,弗朗索瓦亲口对她说的。彼时她坐在那张破旧的高脚椅上,一言不发地听他一边作画一边说完了这一切。然后她看着在画架前奋力涂抹着色彩的他,用叹息般的轻柔语气对他说:

我知道你说的都是真的,弗朗索瓦,你都说出来吧,我一直听着。”

她琥珀色的眼眸里是母亲注视受伤的孩子时交错的心痛与温柔。他看多了那些嫌恶或是唾弃的眼睛,但这一回,他却看到了唯一有所不同的一双。

真的么,露依莎?”他在画布上涂抹的画笔停顿了一下,“你不认为我在说疯话?”

她愣了一下,然后十分坚定地摇了摇头,说:“当然,我不认为——我也不觉得你是个疯子。”

就在那天弗朗索瓦画出了第一幅关于露依莎的画。他画的是初见她的那个下着雨的午后,画上的她一身黑衣,走在一片迷蒙的灰色里,只有琥珀色的双眸不染纤尘却又空漠迷离,恍若精灵或是游魂。

 

说来也怪,自从露依莎来到地下室做了他的模特之后,弗朗索瓦再没做过那些关于断头台的梦。她每个夜晚都睡在他身边,只要她在他身边躺着,那梦就没再困扰他。

他们的生活对于那些政客或是商业大亨来说要简单得多。地下室里不知道昼夜更替,他们只是感到光线稍稍变亮了些就起身用冰冷的水洗漱,几块黑硬的干面包就是他们的早餐,然后她替他随意收拾了一下颜料和画笔,他撑起了画架,作画就开始了。在最初几天她还是坐在那张破旧的高脚椅上的,后来她与他愈发默契,他不再需要她像一尊石膏像那样坐着了,她也离开了那张椅子,一边与他攀谈一边在地下室里转着圈子,瞧瞧这儿碰碰那儿,或是哼着无名的小调垫脚旋转,像是出笼的鸟儿一般。就这样,从黎明一直到深夜。

除了作画除了那些或流淌或凝固的色彩,还有彼此,他们的生活就再也容不下其他的了,而就在他们头顶上,日不落帝国的旗帜已在从印度半岛到远东的陆地和岛屿上飘扬,这个国家也正轰鸣着加速,向着征服一切的道路飞驰,只是,那与他们无关。

弗朗索瓦只画露伊莎。在遇到露伊莎之前,他从未觉得有什么能让他画得如此投入,仿佛连灵魂都附在笔端融入了画中,这感觉只有在画露伊莎的时候才有,从前他画花朵便只当那是花朵,画树木便当那只是树木,但他画露伊莎时,却不再当她是露伊莎。

他画的并不只是一个普通女子,他给露伊莎画像时,就像是在为神灵作画,他画着她,也画着那些他苦苦追寻的东西——那被蒸汽机的轰鸣吞没的静谧,被煤烟熏染了的纯白,还有,二十五年间寻而不得的爱。这世界何其冷酷森严,如风雪呼啸的荒野,只有她来与他这命运的弃儿拥抱取暖,不,他们都是世界的弃儿,不拥抱取暖又能如何?

他日复一日地描画着她,画着她漆黑的长发,白皙甚至有些苍白的肌肤和空漠的琥珀色双眸。在他笔下,她是有月光的森林里弹奏竖琴的精灵,是穿着七重纱裙在血泊中舞蹈的公主,是海岸边凝望夕阳的人鱼,也是身披白袍头戴花冠的女神。每一幅都是她。而那些画上的她,就连一缕发丝都不会有败笔。

只有一件事让露伊莎十分诧异——弗朗索瓦从没画过她的身体,他从未真正画过她的身体,所有画上的她都是衣冠端正的。

“你为什么从不画我的身体呢?”她这样问他。

凡人是没有资格画神明的身体的。”弗朗索瓦回答。

在他心中,露伊莎不是神明,还有什么呢?

那又是十分寻常的一天,他在画架前作画,露伊莎依旧在地下室里四处走动,哼着歌自娱自乐地旋转。他隔着画架看着她,她素白的裙子上沾了些颜料,却还是毫不自知地走来走去,看着他从前的画。这时他忽然放下了手中的笔,仿佛一个鼓足了勇气向母亲要礼物的孩子般有些躲闪地问她:“露伊莎,我可以向你提一个要求吗?”

“什么?”她好奇地看着他。

我……可以吻你一下吗?”

他本以为她会拒绝,然而她并没有那样做——她走到他面前,说:“当然可以。”

他愣了一下,然后站起来低头吻上了她的唇。她的唇上有种温柔清淡的芬芳,与她身上发间如出一辙。在那一刻他恍惚想起了从前,却怎样也无法清晰地回想。上一次他这样亲吻一个姑娘是什么时候,五年前,十年前,或是更久?

但这都不重要了,他只知道此刻他怀里抱着她,他本以为何其遥远不可及的她,这时候就在他的拥抱之中。那是他奉若神明的存在,亦是他的爱,他的希望,他的光明。

我爱你,露伊莎。”他对她说,“你是这世上我唯一爱的人。”

“我也爱你,弗朗索瓦。”

他听到她的回应,轻柔却无比坚决。

做我新娘吧,如果……你不介意做一个疯子的新娘的话。”他说。

“好——我怎么会介意呢?”

她就这样说着,忽然觉得有什么温热的东西落在了自己的脸颊上,那是他的泪水。

没什么,露伊莎,”他边说边抬起沾满颜料的手抹了抹泪,“我只是高兴过了头。”

 

但这个故事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露伊莎真的成了弗朗索瓦的新娘。这到底不是个童话故事。

弗朗索瓦最后还是失去了他的露伊莎。就在露伊莎答应成为他新娘的第二天,她便悄无声息地消失了,只给他留了一封信。她在信里说自己骗了弗朗索瓦。她其实是个学习美术的学生,父亲经营着一家煤矿公司。家中早为她安排好了一切,包括与一位商业大亨的儿子的婚姻,但这恰恰是她无法忍受的。她离开衣食无忧的家来到弗朗索瓦身边,只是想逃开那些自以为是为她好的人。但她终究不能无休止地逃脱下去,总有一天她无处可逃,所以她才离开了——因为她离开的那天,正是婚礼的前一天。

这是我早已注定的命运,我逃不过它,所以我现在要去跟它做个了断了,亲爱的弗朗索瓦。”她在信里这样写,“请你原谅我在我们相遇时欺骗了你,但我的确是爱着你的——我说过数不清的谎话,但这一句,是真话。”

你说要跟你的命运做个了断,那么,你要怎么做呢,露伊莎?

地下室里的弗朗索瓦握紧了那张薄薄的信纸,直到它被自己攥成了一团。他忽然觉得自己的肺叶也像这信纸一样被捏成了一团,被说不清道不明的、窒息的剧痛,他知道的,露伊莎决不是个软弱的人,她离开也不是为了屈从于他人的安排,但这恰恰是他最担心的。

也许他真的要永远失去了露伊莎。

事实证明弗朗索瓦的担心果然没有错。

他在午夜时分的一条偏僻小巷里发现了已经死去的她——这地方偏僻得甚至连流浪汉也没有,只有他找到了她。她穿着新娘的嫁衣,靠着墙坐在角落里,手边跌落了一把手枪,太阳穴上的伤口早已不再流血。她的面庞因为死亡而苍白如纸,唇边却还残存着一缕笑意。

——原来,这就是你所说的了断么?

——其实我从没在意过你是否骗了我,我不介意你的话是真是假,甚至不在乎你是谁。在我眼里,你就只是露伊莎,只是我爱着的露伊莎。

——你确实没有骗我,在这世上,只有你是爱着我的,但是……你又是为什么要以这样的方式离开呢?

弗朗索瓦在寒冷彻骨的午夜抱着露伊莎渐渐失去温度的身体,忽然放声大笑起来,在比哭泣更凄厉疯狂的笑声中,泪水夺眶而出,下一秒便已是纵横满面。

 

法国流亡贵族、流浪画家弗朗索瓦最后的结局,是在自己的画架前开枪自尽,在最后一幅画作前结束了生命。他最后的一幅画仍是露伊莎,她身披新娘的白纱站在画中,妖艳的彼岸花编织成了黑发上的花环,目光温柔哀怨。那种妖艳的红色花朵,在东方是死亡之花,是黄泉路上唯一的风景,亡者在它们的指引下归于彼岸。所以,人们称它彼岸花。

那幅画,他命名为《彼岸的新娘》。

数十年后,世人才终于为弗朗索瓦的画作所惊艳,他们惊艳于他笔下透着凄美与疯狂的世界和他仿若与魔鬼交易所得般精妙的笔触。他短短二十五年的人生中从未有过如此盛名,化作尘灰数十年之后,却在艺术史上得到了不亚于任何大师的美誉。

他的画作被一次次临摹、复制和模仿,出现在美术馆里、画廊里、车站的墙上和关于美术的书籍上,包括他画的那些弥漫着黑暗与凄美的景象和他笔下的露伊莎。他笔下的露伊莎不染纤尘,美得仿佛已不属于这世间,而在无数幅以她为模特的画作中,最为人称道的,正是那幅《彼岸的新娘》。

所有人都说那画上的她有着比如蒙娜丽莎般神秘的微笑,那带着几分哀怨的笑颜背后,藏着的是一个秘密——一个浸透了血泪的秘密。只是,谁也猜不到那会是什么。

他们只知道她反复地出现在他笔下,却连她姓甚名谁也无从得知,只能凭借想象和有限的资料猜测着。有人说或许那是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也有人说她是这位穷困潦倒的青年画家求而不得的思念与爱慕,各种论调莫衷一是,又让本已名扬天下的他成了脍炙人口的话题。

然而,若弗朗索瓦的灵魂还在人间上空流连的话,看到这一切的他必然会发笑——他会为那种种莫衷一是的猜测和由此而生的争论而发笑的。

——是啊,那幅画里的确藏着一个秘密。

——那个秘密,就是你,我亲爱的露伊莎。

秘殇

广西医科大学药学院

游国权

孤月夜下的徘徊,冰冷的寒风吹过我的脸,为你珍藏的秘密,为谁守殇?

你的优雅是我用长笔勾勒动不出的风景;你的淡漠是我用语言所表达不出的心动;你的和善是我用记忆镌刻不完的感动;你的美好是我想用记忆镌刻不完的感动;你的美好是我想用一生执着追求的珍宝。忘不了你的楚楚动人,忘不了你的纯真质朴。可我都为你潜藏着这个秘密,不让它出世,担心给你带来伤害。害怕给我空洞不去继续探求你的机会。花前月下的独酌,微风划过我的脸,把我对你的思念,拉得好长好长。

我渴望拥有一双懂你的眼睛,让我能从你的点点滴滴中看得懂你的心;我渴望拥有一双懂你的双手,让我能从你起伏飘荡中给你我的人。也许我不能为你的昨天写下一段凄婉哀美的字画,也许我不能为你的明天涂上一层清新优美的图画,但我会执着于用挚爱你的心房,给你搭建一座属于你我的家。可是,我还在珍藏为你留守的秘密,让一切仍在平凡和无声中继续遗忘。夕阳小楼上的颙望,晚霞把我对你的爱恋,图饰得好满好满。

走过高四的旅程,看过人生的跌宕,一路的颠簸和怅惘,让你找到了停靠的驻点,在你我邂逅的刹那,我已然为你痴狂,不是为你寄存昨天的辗转,而是为延续明天的繁华,你的眼眸勾起了我无尽的遐想,你的举止冻结了我赞赏你的优雅。是你让我在漆黑的夜里学会失眠,是你让我在沉思的梦里学会出神。于是,憧憬的翅膀已在潜滋暗长,想你的夜里已是歌声悠扬。可是,我尘封了这久违的秘密,让时光掩饰了对你的眷恋。林荫道上的彷徨,枯叶擦拭过我的脸庞,把我心头的是思绪,降得好沉好沉。

哀婉于与你错过了的童年,感伤于与你渐渐变淡的感觉,我不是要执意去左右你的思想,而是希望能抹去你还忘不掉的忧伤。我不愿看到你的垂头沮丧;我不愿感知到你的失魂落魄;我不愿去想你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失去了微笑后的苍白。我还是不能擦拭掉你的脸上悬挂着回忆的眼泪,我还是不能看穿你的眼里映射昨昔的场景。可是,我还是将我的眷恋隐藏在了风中,让痛苦侵蚀我的灵魂。沥沥雨丝中的凝望,雨点打进了我的心房,把我对你的依恋打击得好响好响。

失落了我一地的彷徨和凄凉,颓败了我一生的追求和信仰,我堕落了今生的激情与豪放,我消弭了今生的热情与开朗。苏格拉底守望的忧伤,定格在了罗纳尔多恪守的球旁;爱因斯坦执着的等待,已在莱布尼茨的微分可岛;拉格朗日期盼的双眸,冻结了珠穆朗玛峰的冰凉,而我对你炙热的心,已随满天烟雨溶化在了杏湖的怀抱。我渴望揭去秘密的面纱,你不会让我失望,我渴求挽着你的双手,随着你沦落海角天涯。

黎明的曙光闪耀着我的双眼,我听到了袁凡凡那个久违的呼唤,不是为了追求而停留明天,不是为了期盼而刻意追求。是时间苍白了我的等待,但愿你不会讽刺的执着。

上天没有给我一尊华丽的容颜,却给了我一颗挚爱你的真心,时光蹉跎了我的岁月,却让我在驻足中找到了永恒。试着剥开秘密的套装,想你倾听我读你的爱慕,也许明天的天空会褪去颜色,但我希望你能给我一道彩虹。

耳旁响起了熟悉的乐曲,随风飘去了你在的远方,但愿,我们都是好孩子!

残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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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思遥

 

他近来觉得生活没什么指望了,天气一天天凉了起来,他依旧穿着多天未洗的旧毛衣,颓然地坐在工地的废料场上。一口一口地喝着冰冻的啤酒,地上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的罐子像碎了一地的叹息。

  良久,他叹了一口气,耳边又想起了同乡赵定的话:“翠果吗?她可是交了好运了!下个月就要嫁给隔壁村的村长儿子爱民了!你小子可没人家想得通透呀!”“哦!翠果!翠果!”他有些痛苦地蜷到一旁,似乎感到感情连带着胃开始翻腾起来,像一把淬了毒的刀子。他有些恨恨地道:“丝萝附乔木,萝死树生长!呵!这可笑的爱情,这就是你所说的可笑的爱情了吗!”他似乎有些醉了,四周昏暗的天空开始浮出一种奇异的颜色。鸟鸣,霓虹,机器的轰鸣,还有灯红酒绿里的嬉戏调笑,都不见了。浮现出来的是一层薄薄的炊烟,低矮的土房前有一只慵懒的老狗,柴火和豆食炙烤的清香刺激着他的味蕾。小木桌上摆放着几个红薯,一叠萝卜干炒肉,系着围裙的女人背对着他唱着歌儿,回过头来,温和地笑了。

  他感受到一种极大的满足,似醒非醒间,咂吧了一会儿嘴巴,忽然整个画面迅速跳转,那个女人忽然变得极其丑陋,脸上皱纹纵横,眼神极其怨毒。她愤怒地把桌子上的东西摔到地上,随着“哐当”的一声,他感受到一阵刺痛,重重的椅子砸在了他的背上。他在睡梦中猛地醒来,下意识地抚摸了一下自己的脊背,一条狭长的疤盖在脊椎边上,像一条丑陋的毛虫。

  他只不过二十岁的年纪五官白白净净,透着一股女孩子般的脂粉气,脸上像是罩着层月光,叫人看不真切。相应地,他的性子也像这月光一样,孱弱多情,敏感纤细,如水一般倾泻下来。

  这便是他常常感到痛苦的原因吧!如果说白日里所受工地上的是形体的劳苦,那么夜晚他捧着《叶芝诗选》时流的眼泪便是精神上的折磨了!如果说翠果曾是他心灵唯一的慰藉的话。现在,那便是其痛苦的根源了吧!他摸索着身旁的酒瓶子,猛地一口,辛辣的液体冲击着喉咙,生出一种无形的救赎。他怨毒的念着这个名字“翠果!翠果!”就像是一种快意,用刀剜在皮肤上,痛,并且清醒。

  东方的那颗启明星已经亮了,就像母亲的手一样温柔地抚摸着满是星辰的天幕。他想到了睡梦中的那个女人,不经开始新一轮的折磨。那个孀居多年的女人,曾经以他为荣,又在一夜之间,毫不犹豫地斩断和他的一切联系,似乎连触碰都觉得厌恶。“母亲呵!连你也把我抛弃了吗?女人啊,你们都是这个样子的吗?哈哈,怕都是这个样子的吧?”半醉间他开始大笑起来。他恨他的母亲,恨她的绝情与自私,他也很恨他的翠果,恨她的虚荣与不贞。他本该是个诗人的呵!他本不该在这尘世佝偻地求存。他恨他自己无从改变这屈辱的命运,只能蝼蚁般在人世间求全。他痴痴地望着远方的群山,他看见升起一片绿色的群峰,还有盘旋的白鸟,当然他什么都看不见。

  他看见翠果和他讲话是眨着漂亮的大眼睛就像一只温润的梅花鹿。艳艳的夕阳照在她脸上是一种美丽的霞光,连整个氛围都变得舒缓起来。要怎么形容呢?就像春天里遇见的一只鼓着腮帮子的小松鼠,又像是一朵招摇带露的芍药花。他只记得自己的心跳得很快很快,浑身上下像是充满了力气,又像是一只被放了气的皮阀子。他一下子拉过翠果便开始奔跑。他拼命地跑,不停地跑,跑过山川,跑过河流,跑过大海,跑过沙漠。他跑到了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跑到了一个尘世外的桃花源,跑到了满袖犹剩空荡荡的风,他什么也没有,没有翠果,没有爱情,甚至,没有了那个孩子。

  “翠果!”他猛地从地上爬起,才发现脖子僵得很,头痛欲裂。四周仍是他熟悉的工地,工友们还没起床,天已经大亮。他叹了口气,想到梦中的可笑,不经又自嘲起来,“这世间有谁懂我吗?你懂我吗?海子,梵高他们懂我吗?我们不都是被世人取笑和轻贱的可怜的人吗?”他的眼角泛起一层水气,恍惚间,他看见前方走过来一个窈窕的身影,水红色的衣裙,像一条灵动的蛇。

  那个人叫桃金娘,或许不叫桃金娘。不过没关系,像这个世人谁都有难处一样。桃金娘泼辣爱笑,人如其名。工友们平日素爱与她调笑。但他不喜桃金娘的,一是觉得她风流媚态,不够正经。二来是他有了翠果,乱花再不入眼了。桃金娘皮肤很白,胸脯耸得高高的,工友们都传桃金娘一夜如何云云,他总是不信的,他不喜桃金娘,却又觉得无端地怜悯,像是一种微小者无力的抗争。

  莫名地,他竟有点结巴:“桃,桃金娘。”桃金娘一愣,显然没想到他会找她搭话。不过随即一笑,款款走到他身边:“小诗人,你找我呀!”桃金娘倒是挺喜欢这个男人的。不,准确地说男孩儿,桃金娘没有什么文化,对于这个半大的大学生很是崇敬。但他总是淡淡的,便悻悻作罢。今日他主动搭话,倒是显得有趣起来。

  “我,没,没事儿。”望着桃金娘,他只觉得不知该把眼睛放在哪儿,便低着头去绞着衣角。他竟觉得自己疯了。又想与这个女人倾诉,又张不开口,只觉得窘迫极了!桃金娘拢了拢长发,在他耳边吹气入兰:“呵呵,真是个小孩子呢!”他只觉得触电般地机灵,似乎有一只小虫子猛地钻进了他的心里,那种挠心的奇异感让他猛地推开桃金娘,一下子跑出去老远。

  他走在街上,只觉那只虫子在噬咬着他的心,总有一层红色浮在眼前。回到宿舍,看着工友们砌在床边的袜子和快餐盒,他更生出了一种莫名的烦躁。“怎么这种鬼天气已经这么热了吗?”他觉得惴惴不安,又顺着这排乔木走到了街上。人来人往,没有人看他。人们都在为自己的生计忙碌,原来这人生不过是自己的一场独角戏!赤条条而无牵挂!望着小桥下的汨汩流水,他竟萌生出一种想一跃而下的错觉。“这世间已经没有可以留恋的了吧?翠果!翠果!是你害死我的呀!是这要命的爱情害死我的呀!”他正恍惚间,忽然对面阁窗中点出一抹水红,是桃金娘!她正在阳台上晾着一件内衣,湿哒哒的还在滴水。看到有人张望,桃金娘回了一个妩媚的笑。

  他的心又开始痒痒地疼了。鬼使神差,他竟去敲了桃金娘的门,看到是他,桃金娘并不诧异,只淡淡道,先换拖鞋吧,便一头转进厨房去炖那一锅汤了。

  桃金娘的房子并不太大,但是很是温馨整洁,并不透露出一种暧昧的细节。他穿着白色的拖鞋,在客厅拘谨不安,这是他第一次和翠果以外的女人相处。要命的是,他的左脚袜子上,破了一个洞。贫穷加上煎熬,使他几乎想要落泪,这时,厨房中飘来了白果老鸭汤的气息,那是他母亲最拿手的一道菜。桃金娘回过头来,冲他温和地笑了。

  猛地,他走过去死死地抱住了桃金娘,把头埋在她的长发里,开始无声地哭泣。桃金娘没有反抗,只是小声宽慰:“你这么年轻,路还很长。”他竟忽然失了控,放肆地哭了出来。他像抱着宽厚的母亲,又像抱着心爱的翠果。他太累了,就像赌气似的粗暴地吻起桃金娘来,他似乎变成了一头野兽,想把他的不安、冲动、愤怒都发泄出来,那对命运的不满,对翠果的愤怒,就像一把野火,烧着他自己,他要烧尽世界烧尽荒原,烧尽这不可阻挡的一切!他吻着桃金娘,想把她带到自己生命中来。他好像离她很近,又好像摸不到她,那种虚无和恐惧令他心中的虫子更为剧烈地啃咬。那种疼痛逼迫他进行了下一个动作,他要桃金娘带他重生,或是死亡。

  然而桃金娘一把推开了他,他被这忽然的动作弄糊涂了,他呆呆地望着桃金娘。桃金娘调整了一下呼吸,不看他,他忽然很愤怒,原来对于一切的恨意又涌上心头“我可以付钱。”桃金娘忧伤地笑了“不是钱的问题,你还年轻,你的路还长。”

  他有一种受骗的挫败,猛地起身离开。他很是愤然,他觉得生活嘲讽极了!连桃金娘这个女人都看不起自己,呵!真是有意思极了,他胡乱地走在路上,忽然来到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地方,昏暗粉色的灯光,若有若无的香色,似乎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他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他要看看这世人到底还有怎样的勾当!

  老板很快将他引入了一间光线昏暗的包厢。他看不清里边的陈设,只觉得一种慵俗的脂粉香、空气滞动、很不舒服。想到在桃金娘那受的屈辱,他又坐定了。老板出去后,他在床边胡乱地思索,即刻有了一种堕落的耻辱。他既怕来的是个不如翠果或桃金娘的女人又觉得只要是个女人就好了。

  正在胡乱地猜测间,他听到门外有脚步声传来“唉,你说你怎么出来做了,就不怕他……”“怕又怎么样,这辈子都不会在一起了,真的要我和他读诗过一辈子吗?”“那不是说你家里给你安排了门亲?”“哼!那个人不是东西!吃了兔还嫌弃我不是雏儿,当年我和他的事不是大伙儿都清楚吗?定的时候不说,后来又反悔,没一个好东西!”……

  他忽然感到一阵心惊,像是一场暴雨欲来,满山草木的呼号和死神静寂的吼叫,这个故事,这个声音,他忽然很想逃,却发现无处可逃,忽然,门打开了,一切都来不及了。时间将一切都停止了。他听到身后,响起了一个脆生生的声音。

  “先生您好,我们这次来给你服务的,我叫翠果……”

 

 

 

好人秘事

广西大学学院

李合凤

 

提起利屯村里的牛伯,这附近十里八村没有一个说他不好的。凭啥呢?就因他是这一带出了名的有学识、德望高。

牛伯小时候家里比较殷实,上过学堂,还写得一手好字。过春节的时候,乡亲们都来央求牛伯写春联。牛伯立马搬出笔墨纸砚,乐呵呵地应承下来。写好后,有的乡亲会塞给牛伯一篮子鸡蛋或一小封红包,但牛伯除了一句“谢谢”之外什么都不收。小孩子们也喜欢到牛伯家里来玩儿,因为牛伯经常拿出些糖果招待娃儿们,得闲的时候就教他们念《三字经》,或者给他们讲小故事。久而久之,村子里的大人小孩都说牛伯是好人,顶好的一个人!

   牛伯现在已年过五十,年轻的时候老伴就患病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小儿子,牛伯这么多年当爹又当娘的,辛辛苦苦这才把儿子拉扯大。前些日子儿子刚娶了媳妇,大红喜字还高高地挂着。儿子既然已经成家,牛伯就将家务事都交给儿子了,不知为什么,享清福的牛伯越来越怀念自己死去多年的老伴。看到儿子儿媳小俩口恩恩爱爱的,他本应感到高兴才是,没想到他却觉得心里头堵得慌,因此有时候牛伯会不自觉地生出一些邪念。

   脑子里那些不安分的东西就像一个睡着的魔鬼,忽然时不时地眨下眼睛,把人吓到后又合上了。牛伯也被这些东西吓到了,一直以来所有人都说他好,他也觉得自己是个好人。可近来是怎么了呢?他想可能是太念老伴的缘故,平常忙里忙外的倒没什么,这一闲下来就不行了。以前也曾有人劝他再找个女人过日子,但牛伯怕儿子受委屈,也就不找了。再说家里头经常有人来串门,他也并不觉得冷清。虽然现在家里刚办完喜事,仍然热闹不断,可牛伯心里却感到冷清起来。

   牛伯一直坚信自己是活得坦荡荡的,但近来心里头窝着一股莫名的不安分的东西,让他觉得自己肚子内装着一个见不得人的秘密,像一个黑乎乎的野孩子一样到处乱跑,他担心说不准哪天就跑到外面来了,那自己的老脸可没地儿搁!

   野孩子一般的邪念真的跑出来了,但是只有傻妞见过。傻妞是牛伯的邻居,屋挨着屋地住着。傻妞的阿爸是个口吃,一句话期期艾艾讲了半天还是不清不楚,村里的人对他都不太搭理,只有牛伯会耐着性子听,还时不时应上几声。这口吃男年轻时经人介绍,娶了个外乡的瘸女人做老婆,这两口子日子过得很艰难,牛伯一家经常伸出手来拉他们一把。后来他们生了一个女儿,可女儿从小就常犯傻,村里人都叫她“傻妞”。傻妞已经是七岁的大姑娘了,可还是傻乎乎的,见到不喜欢的人照样不言不语,翻出一个白珠子来不看人。

   南方的冬季是干冷的,人们都不喜欢出门,有一个下午,寒风刮得太猛,但牛伯在家里闲得慌,还是赶着牛到山里来寻思着山里的枯草要比家里存的稻杆子好。傻妞似乎也不怕冷,笑嘻嘻地也跟在牛伯屁股后面。整个山谷见不着一个人影儿,牛伯和傻妞在一块大石头后面躲风,并生起火来。牛伯看着傻妞在火光映照下红扑扑的脸颊,想到印象中的她还是个小丫头骗子,如今已长成一个大姑娘了。

  牛伯问:“妞儿,有十六了吧?”

  “不!我已经十七了!”傻妞大声地纠正道。

  “那长大以后想干啥儿呢?”

   傻妞拖着腮想了一会儿,答道:“我想吃糖,你们家新媳妇给了我一大把糖,她真好!”

   “那妞儿想给人当新媳妇了么?”

   “想啊,有糖,可以穿红衣服,还有……”

   牛伯仔细端详起傻妞来,模样长得还算可人,要不是经常犯傻,不知有多少人说去当媳妇呢。当年牛伯娶媳妇也是在十七八的年纪,他到现在还记得新娘羞涩通红的圆脸蛋,被窝下能软到人骨头的身子……

   “阿伯,你怎么不说话,是觉得冷么?”傻妞正奇怪地盯着牛伯问。

   牛伯回过神来,叹了口气:“唉,心里头冷呐。”

   “为啥?”傻妞问。

   “妞儿,你还不懂,你还没经过事儿呢。”

   “要经啥子事?”傻妞一脸疑惑。

   牛伯看着傻妞,她胸前鼓鼓的,臃肿的厚棉衣还是包不住少女曼妙的身姿,牛伯脑子整个僵住了,又觉得有一股热气像火一样,直往上冒。他一把拉过傻妞的手,紧紧抓着,说:“妞,要不要阿伯告诉你?”

   傻妞从来没见过这样子的牛伯,今天的牛伯怪怪的,让她心里发麻,她瞬间就吓到了,便使出所有劲儿收回手,撒开腿儿跑了。

   牛伯在山里头坐了好久,想起刚才的事,心里越发地不安。他张开嘴想喊出声来,却只有冷风灌进去,从喉咙直钻到肚子里。他看到面前已经熄灭的火堆,突然暴怒起来,他用力地往火堆踢去,觉得都是火惹的祸。

   到了傍晚,虽然牛伯不情愿回家,恨不得从此躲在山谷里,但他还是像往常一样赶着牛回去了。到了家门口,他看到傻妞和她的瘸腿娘亲正坐在门槛上择菜叶,牛伯一时间居然迈不出步子,好像被鬼怪施法定住了一样。

   瘸女人眼尖,看到牛伯立马热情地招呼起来:“他大伯,回来了?山里冷不?灶上煮好的粥还热乎着,您进来坐坐喝两碗再走吧。”

   女人说完便转向傻妞吩咐道:“妞儿,进去给大伯盛两碗热粥。”没想到傻妞只顾愣愣地坐着,抬起头翻起了白眼珠子。

   牛伯不安地揉搓着双手,脸上的笑容僵硬中透着尴尬,“不用不用,还饱着咧。”

   “您看这孩子也真是,又犯傻了,您可别介意,她往常可不是这样子的……”女人笑着解释到。

   “不碍事不碍事,都自家人,有啥好介意的?”牛伯说完便赶紧吆喝着牛进院子,生平第一次像逃犯一样,灰溜溜地躲进家里来。

   牛伯的邪念似乎被那天的风吹跑了许多,剩下的也变得安分起来,他的日子过得风平浪静,只是会莫名地害怕傻妞的白眼珠子。

   直到现在,人们在闲聊时说牛伯,还是会不自觉地竖起大拇指,夸一声“好人”!牛伯在村子里边享有很高的信誉与威望,是被人公认的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但没有人知道,好人牛伯也会有过那样的秘事。每次牛伯进山时,心里就咯噔起来。虽然那天的风吹走了,火堆也灭了,连灰烬都消散得干干净净,但他十分明白,自己还有一个秘密被深深地埋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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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冰

晚霞中急速掠过的黑影,清晨中迎着光线扑棱的白羽,他们高傲地俯瞰灰色的钢筋水泥,他们狡黠地斜睨向他们投掷饼干的人们,血色的小眼珠似乎是警告着什么不可窥视的,他们看见城市的所有,然而什么也不说,当鸽群再一次扑啦腾起,又有一扇窗帘卷起。

1930年的上海,和平路的某条小巷里。

华姐侍弄着她的一丛玫瑰。“它就总是这个样子,瞧着怪叫人喜欢的,侬知我是每日费心看的,看它的艳红,哪里有张家那些白兰花、栀子花的惨,白的真个是渗人……”她嘴里总得是个没完,一面用手指轻轻地拈掉一片黄叶,好似那黄叶坏了所有的风景。天空突然略过一片黑云,华姐只是抬头匆匆一瞥,垂下了眼睑,那上挑的眼角纹静悄悄地诉说,岁月的痕迹。

华姐晓得许鸽要回来了。

许鸽是许公馆的主人已放老男爵许公家的少爷,尽管他平日里行色匆匆地忙活着生意场,也不妨碍他夜夜笙歌,怀抱一位又一位曼妙女郎,这些天如果不是胃病发作一晚吐了好几回,他几乎不记得家里还有华姐。

华姐也许是他的母亲,他的姐姐,也许算半个情人,事实上华姐只是许公馆的管家,许公馆最忠实的仆人。

她伫立在古旧的许家老宅大门前,眼里满是波澜入水,黄昏的阳光一点一点地爬上她的脸庞,嘴角似是要笑,似是不笑,似是想说点什么,微合着并没有说,等待许鸽回家的华姐,回忆着她的半生。

十四岁的文华第一次随着母亲来到许公馆,是来替生病的母亲做事的,侬知道她的母亲是许公馆的下人,许夫人看着文华勤快能干,又长得乖巧伶俐,便留了她侍候自己。许夫人爱吃的菜,钟意的衣服,出门要去的私家菜馆,,没有文华不知道的。四年过得飞快,年纪轻轻的文华已是许公馆的一把手,而这年许夫人也生了个男孩,就是许鸽。文华第一次从夫人怀中小心翼翼地抱过这个温软的婴儿,盯着婴儿柔和安静秀气的小脸,她觉得心都化成了一汪春水,她要用一生来守护这个孩子,那便是他一生中唯一的孩子。

许鸽未满周岁,她几乎成了他的母亲,换尿布,照看奶妈喂奶,哼着小曲哄他入睡。

许鸽三岁,她又成了她的小玩伴,陪他玩蛐蛐,看杂技,给他洗澡,洗掉一身胡闹的印记。

许鸽十岁,许公送他从私塾到一家英国人开的教堂学校学西洋玩意儿,她每日都给他做好吃的菜,因为他不喜欢学校的洋葱番茄三明治。

许鸽十六岁,许夫人积弱成疾终于不得不撒手离世,许公身体也不如从前,不再爱胡闹爱笑的许鸽身边幸亏还有文华,听他诉说他不能说起的伤心。

许鸽十八岁,第一次带了漂亮女孩偷偷回家,让文华帮忙放风,免得给老爷撞见,文华抿嘴笑着答应,看着日渐英俊挺拔的许鸽和姣美羞涩的女孩,心想着他终于长大了,然而,在转身的一刹却没来由地心酸,心被拧着好久好久。

许鸽二十四岁娶了第一位太太,她带来了丰厚而华丽的嫁妆让许公露出了病后难得的笑容。这一年,许鸽正式接手家族生意。他们的亲密,没有因为他的婚礼而改变,只是文华看到,她给许鸽换上睡袍,整理头发时少夫人怀恨的目光。

许鸽还是离婚了,三十岁又娶了第二位太太,这位是歌舞厅带回来的,娇态百现,只是很快就病倒去世了,许公也离开了。丧礼是夜,疲惫的他躺在文华的怀中睡着了,华姐只是抱着他,手指轻轻捋着他的头发,月光下一片静悄悄。

今时三十二岁的许鸽依旧依恋着文华,孩子般需要文华的照顾,和文华说着知心话,又如情人般亲密,然而文华老了,也病了。

汽车刹车声戛然而起,回忆被打断,华姐看着许鸽从车门闪出来,笑了,而许鸽也笑望着华姐。

“少爷”“华姐,辛苦你了,我回来了”“嗯”

许鸽进门就见到那丛妩媚的玫瑰,这些让他多少有些心烦,一直都是。“除了它吧,换上白兰。”“是,我会换掉的。”

华姐不让其他下人除,自己动身拿了铲子,呆呆地看着红得娇艳欲滴的玫瑰,心中堵了一块大石头,压得自己快要喘不过气来。是的,我也明白,我知道我是你的管家,佣人,我不能说,甚至不能明了地爱你,主,上帝,我的玫瑰,不,我的小许鸽,华姐爱你啊,我真的,真的太爱你了……可……可……是的小许鸽,你是夫人的孩子,你是少爷,我的孩子,我的主人……泪溢出来,华姐来不及抹一把就合眼猛地一铲子朝玫瑰砸下去。

鸽子飞起,不屑地看了凋零的玫瑰一眼,这城市有多少秘密,如同静悄悄的死玫瑰般默默不语,血色在秋风中褪去,鸽子眼中的血色并不比那差分毫,如火如焰。

爱有时候也是个不能说的秘密,随着鸽子的飞起被带走。

鸽群看见了玫瑰,鸽群听见了心声,鸽群知道这城市的所有。又有一扇窗帘卷起,那是另一个,新的秘密了。

 

 

 

当冬夜渐暖

玉林师范学院文传学院

黄俞梦

 

今年17岁的任叶子看不见东西,今年67岁的任老太也看不见东西。虽然她们都处于黑暗之中,但却撑起了一家竹篮店,而且生意不坏。为此,任老太经常自豪地教育任叶子:“眼睛看不见东西不要紧,重要的是心里头亮,用心看世界就行了,你看这家竹篮店……”听到这里,任叶子就会把手上的工作一放,说:“唉呀,任老太您就别显摆了!”然后任老太就嘿嘿地笑。

那是一段极其温暖的时光,以至于多年之后恢复了光明的任叶子每次想起,都会静静地闭着眼流泪。

和任老太在一起的时光再怎么温暖,对于17岁的任叶子来说都只能作为严冬里的一件棉衣,要用来御寒是远远不够的。

17岁的任叶子渴望光明,她渴望像同龄人一样去上学、看书,渴望一份青涩的爱情……当然,她也只敢想想,现在的生活虽然有点枯燥,但比起很多盲人来,这种吃穿住不愁的生活已经是很好很好了。她是一个知足的孩子,不喜抱怨自己所没有的,只会在阳光明媚的下午,搬一张小凳子,坐在门口晒阳光,拼命想像阳光的颜色,听街上的声音,拼命想像街上的车水马龙。她觉得只有这样,她内心的严冬才会变得温暖一点。

任叶子不可能把她心里所想的告诉任老太,任老太为她提供了这么多的爱,她还有什么脸面向竹篮编得越来越慢,比起吃饭来更喜欢喝粥的任老太诉说她内心的冷?不,这不能说!

于是,任叶子就习惯了静悄悄地搬凳子,静悄悄地哭,静悄悄地叹气,因为只有这样,任老太才不会知道她有多惆怅。

唉,藏着吧,藏着吧,藏着好了,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任叶子低头,滚出了一大滴又一大滴的泪。

对面编织竹篮的声音停了一下,又重新悠悠地响了起来。

任老太和任叶子都是安静的人,不像别的祖孙那样,会聊上一整天,使整个家庭充满欢声笑语。她们几乎一整天都会在一起,却都是埋着头编竹篮,有时候干累了,才会放下手头的话聊两句,或者实在是太安静了,任老太才会以这家竹篮店为话题,发出一点声音。不过不说话并不妨碍她们深爱着对方,大概,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八个字,是最能形容她们的。

任叶子有一个习惯,就是会不自觉地数她编织竹篮的个数。她从落泪开始数起,当她织到第4个竹篮的时候,对面的任老太开腔了:“要不,我们去医院看看?”任叶子一时没反应过来:“看什么?外婆你不舒服吗?”“我说的是你!”任老太坚定而平静地说。“我又没病。”“眼瞎不是病?”任老太的声音颤抖了一下,“我算过了,这些年攒下来的钱,再加上问街坊们借点,做个手术应该没问题的。”任老太语速很慢,却坚定,丝毫不容任叶子拒绝。

就这样,任叶子被任老太强行带去了医院,经过了漫长的手术治疗之后,她终于看到了医生护士们的脸,看到了雪白的床单,看到了形形色色的事物,以及,她最爱的任老太。

她看到的一切都使她兴奋,唯独看到任老太时,看她饱经风霜的脸的时候,任叶子不知怎地就两眼一热,泪流了下来,哭出了声。

“别哭啊,傻孩子!这眼睛刚好就哭,哭坏了我可没钱帮你治疗了,我还指望你带我去看这个世界呢!”任老太有点慌了,嘴上责备,却忍不住用手轻轻抚摸任叶子的脸。

刹时,任叶子觉得,人生的严冬远去,天越来越暖了。

恢复光明后的任叶子开始发愤图强,一边自学一边打理竹篮店,凭着她的刻苦和聪慧,她认得了很多很多字,还把竹篮店打理得井井有条,很快还清了之前她手术所需的费用。

就在全部人都以为生活终于向这对不幸的祖孙露出笑脸的时候,任老太却病倒了——癌症晚期。任叶子泪眼婆娑,决定不顾一切医治任老太的时候,却被任老太制止了:“化疗太痛苦了,人迟早都是要死的,你让我安安稳稳地过完剩下的日子吧。”

在弥留之际,任老太紧紧地握住了任叶子的手:“叶子,我这死老婆子对不起你。”叶子一愣,泪涌了出来:“胡说什么!”任老太睁着无神的双眼,充满悔意地说:“我是说真的,当年你妈生下你就难产死了,你爸是谁都不知道,我带着你,却没带好你,你本来是一个健康的孩子,却被我一时鬼迷心窍带你去打了一种他们说打了,就不会,不会得病的针……然后,你就成了,成了像我一样的瞎子……”任老太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这些年,我都在自责,我……这个秘密,已经藏在我心中好久好久了,一直没有勇气说……你,叶子,外婆对不起你!”

任叶子泪流满脸,直摇头紧握着任老太的手急切地说:“外婆,我不怪您,我爱您,真的!”听到这句话,任老太笑了,渐渐地松了手,停止了呼吸……

其实任叶子早就知道了的,有一次外婆不在店里,一个嚼舌根的妇女曾跟她说过。这件事,也因着不忍外婆更伤心而成为了她的又一个秘密。

外婆,我早就不怪你了,我爱你!任叶子想着,忍不住叨念了出来。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秘密,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只能藏在心里。

 

  镜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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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叶帆

 

L城位于G省西北角一隅,贫穷、落后。不到十万平米的小镇却聚居着36万人口。L城的早晨醒于小贩的叫卖声,“卷粉、油条、包子、豆浆哎”,或是不明所以出现的“磨镰刀、磨剪刀……”清晨的凉意从天光传来,狭窄的街道上行人寥寥无几。偶尔在去学校的路上会看见打扮妖艳的女人裹着棕色的大衣,高跟鞋“滴滴嗒嗒”敲击花岗岩的路面,像玻璃碎了一地。晨练的大爷对此嘟囔着什么,一脸嫌弃的表情,眼睛却不住地偷瞄。而同行的大妈则是一脸凶神恶煞,唯恐女人勾走了谁的魂。

我抱着一摞复习资料匆匆往学校赶去。在小门的过道里,我看见了拿着豆浆油条的他。

 

和所有同龄人一样,我溺死在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的高考冲刺大军里。每天两点一线,生活不断地重复着“做题”、“考试”。彷佛生活抽出这两件事我就没有了活下去的机会。

爬着青苔的墙面映衬出少年的肤色,砖缝的线条勾勒他的模样。不过,我可没心情欣赏。

“你在这里干什么,不是说好了,在学校里不要有任何的交集么?”

“想你了,知道你肯定没吃早餐,所以给你买了李记的。”他晃了晃手中的袋子,金黄的油条像条水草拉耸脑袋趴在河床上。

站在我面前的人,叫喻辰,理5班,是我男朋友。像地下情人那样的男朋友。如你所知,我的学校、我的老师以及我的家长从小就给我灌输“早恋必死无疑”、“早恋影响学习”、“如果早恋会毁了一生”的思想。尽管我觉得这些都是扯淡,但我还是循规蹈矩地活了17年。认真上课,努力学习,文静乖巧,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家长心中的好孩子。我享受着“好学生”、“乖孩子”给我带来的光环,却又一边反叛。于是,喻辰成了我的秘密。当然,这个秘密也不是没人知道。我的同桌林小庄知晓我和喻辰“见光死”爱情的细枝末节。

 

苗老头在讲台上“叽里呱啦”地讲着极限求导和复合求导。我看着白板上那一串字母头上长着数字觉得脑袋一阵晕眩。林小庄在我旁边刷刷地演算。真是搞不明白,不进中科院的我们学这些是为了以后在菜市上跟大妈讨价还价的时候显摆以表明我们层次高吗?

“你在想什么?”林小庄递来的纸条上写道。

“没什么,就觉得这些个abc可真能生,繁殖能力强,一般人hold不住。”我写道。

林小庄看着看着,皓白的牙齿像成熟的棉花挤爆了壳的束缚露出来。她冲着我挤眉弄眼,指了指桌上的早餐,小声问道:“他送的呀?”末了,还用手捏了捏油条肥胖的身体,说:“不错,香酥适宜。你打算什么时候和喻辰结婚?看你都迫不及待想生孩子了。”

我白了她一眼,指了指台上有“地中海”式发型的苗老头,说:“他会给你幸福,让你和白板上那些字母一样。”林小庄冲着我大腿拧了下,竖起尾指。而后,又继续埋头和那群字母约会去了。

9点的阳光大概还没睡醒,慵懒地踱步人间。停在我身上时,好似猫的肉爪,挠出了我潜藏的睡意。我捂住嘴打了个哈欠,顺手抽出了那本高考数学冲刺模拟题,一张纸片掉了出来。我瞄了眼,顿时睡意全无,就像被人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差点没在课堂上跳起来。不过,我的脑子对身体的控制有点脱节,我的脚踢到了课桌,连带着林小庄的桌子一起玩“地震”。我看到她的笔在纸上划出一条长线,与那些整齐的数字格格不入,那张纸就如同这支笔,在我身上划开了一道口子,鲜血汨汨。

林小庄疑惑地看着我问,“怎么了?”

“没事。”我故作耸肩,“刚才‘钓鱼’把桌子当床了。”

林小庄眨巴着眼看了我好一会儿才重新低下头去。我自然地把书摊开盖住纸片,左手悄悄伸进去握紧了纸片然后塞进我校服的口袋里。

201153日,天豪商务宾馆”。

纸条上写着。

 

L城的黄昏极美,夕阳牵手晚霞漫步山与山的夹缝。由蓝到紫,由紫到红,由红到金色,渐染得极其自然。街头巷口坐着扒饭的孩子、下象棋的老人,三五成群的老妪聚在老树下谈论L城的八卦。谁谁家的孩子在外做生意发了大财,谁谁又离婚了是因为在外面偷人,谁家又要摆酒挣礼钱……生活还是一如既往地平静。

自从看到那张纸条,我的生活变得不堪。我总是觉得有双眼睛在背后盯着我,走在路上总觉得有人跟踪尾随我,甚至上厕所,我都觉得有人透过门缝偷窥我。每日每夜,我都像一张紧绷的弓。我在等,等幕后的人一出现我就立马射死他。当然,表面上我必须不露痕迹,按时上学,埋头做题,偶尔和周围的人谈笑。我想破脑袋也没想明白到底是谁,他知道什么,又是如何知晓。

我怀疑过周边的每一个人。林小庄?她知道我和喻辰的事又是我同桌,每天朝夕相处,她最有机会做案了。但是,又不太对,她怎么会知道呢?那个时候是假期,我们并不在一起。喻辰?不,我从来没跟他提过任何有关五一长假发生的事。梁媛?她是隔壁班的,经常来找林小庄,而且她喜欢的人却喜欢我,会不会是她为了报复我派人跟踪我?想到她喜欢的叫洪尧容的肌肉男,我的胃就一阵抽搐。但是,他们好像什么都不知道啊。到底是谁?

上体育课时,我把校服外套脱了放在草坪上,回来却发现口袋里有张纸条,上面写着“洛凡”。是谁,是谁,到底是谁!我看了下周围,大家都那么正常,没有谁异常啊。李胖子还是被大家揶揄着,王淑敏和钱茜还是在讨论今年最流行的妆容,田野和吴熙曦还是不顾一切当众打情骂俏,就连林小庄,林小庄!她去了哪里!

我仔细回想了下,刚才集合的时候,她跟老师请假说身体不适要去休息。也就是说,她最有可能趁我不在的时候把纸条放进去!可是,她知道了多少呢?又是怎么知道的?

果然,你身边的人,才是潜伏着的你的最大敌人。

 

我试探性地问林小庄,去年的五一长假她在哪里。林小庄一脸无辜并夹带鄙视地回我说,“还能去哪,闭关修炼,备战高考呗。”

林小庄打趣我,说长假的时候是不是和喻辰偷偷去了哪里?没跟她说也没给她带礼物。

我说:“是啊,给你带了礼物了,我不就是上天给你的礼物吗,我是你的战友,你的好同桌。”

“哎呀,你看你,真是中国好同桌,脸皮可真够厚的。”林小庄说。

我不再和她搭腔。外面的走廊一半是光,一半是影。蝉鸣闯入我耳际,听起来无助而悲伤,好像那天的光景。

201153,我确实去了别的城市,不过不是和喻辰一起。

 

“不爱自己的人不配得到爱,不珍惜自己的人不配得到珍惜,不悔改的人不配得到救赎”

一个星期之后,我在抽屉里发现了这张纸条。与此同时,喻辰说他收到一封匿名信,信上说让他转告我一串数字。

20110503。”

在他说完这串数字的时候,我彻底被激怒了。囚禁在我心中的邪恶像洪水一般吞噬了我。我冲到林小庄的家,大声吼道,“林小庄!你他妈就是一婊子还装什么纯情!你不就知道去年五一我去了C城吗!你不就知道我背着喻辰和洛凡好上了并且我们还上了床吗!你想公开你就说啊!我不怕!你当了婊子还想立牌坊吗!你算什么朋友……”

我的泪像头猛兽,撕咬着我的脸庞和心脏。突然一阵天旋地转,世界的光在刹那褪去。在最后的光亮里,我看到林小庄惊慌的脸以及她的妈妈,林小庄嘴巴一张一合,她说……

我肾炎已经休学一年多了啊……

 

我醒来的时候,头上悬挂的药瓶里细小的液体正往下滴。妈妈和林小庄守在我病床旁。

妈妈摸着我的头,说:“傻孩子,别把自己逼得太紧了。”

突然,我看到病房门口站着一个女孩,长发遮住了脸,穿着校服,她的声音像从山谷传来的回音,她说,你已经失去了进入天堂的资格,你已经不是处女。

“原来是你!你是谁!你怎么会知道!”我从病床上跳了起来,拔掉了输液的针头,不顾一切冲向她,耳边是林小庄的惊呼和母亲的叫喊。

母亲追着我,用双臂围住我,她说:“孩子你病了,你病了,你怎么了,你别吓妈妈好不好……”

“你没看见那个女的吗!你没看见刚才病房门口有个穿校服、长头发,脖子上有块玉的女生吗!”我吼叫着问她。

“没有人啊,你不要吓妈妈好不好,你生病了小思,你患了臆想症啊……”母亲哭着说,“是我不好,不该逼着你……”

臆想症?我刹那像被抽走灵魂的木偶,像水草般软了下来。原来,这一切,是我臆想出来的吗?

 

是的,林小庄一年前就因为肾炎休学了,我太想念她才会这样。

日子一如从前,L城的人们还是和以前一样,在小贩的叫卖声中醒来,在日落的余晖里闲聊。只不过,在大妈们的谈资里,又多了一个:城西老关家的女儿关小思得了臆想症,神经病了。

我靠在家里的墙上,看着防盗窗外的大街,幽幽地说:“妈妈,其实你知道,纸条上的事是真的吧。那你为什么不问问我为什么。”

正在收拾碗筷的母亲顿了顿,叹了口气说:“我知道。纸条上是你的笔迹,从你出去旅游开始我就察觉了,你回来的时候我就猜到了。因为你的车票落在了沙发上,背面写着你已经不是处。”

“那你为什么要帮我?”

“傻孩子,在这个封建思想残余、落后、贫穷的小城里,被人说疯了,总比被人说这么小的年纪就出去跟人乱搞的好。不这样,你以后怎么嫁人。”母亲彻底停了下手中的活看着我说。

敲门声在这个时候响起。我打开门,却发现空无一人。地上有张纸条,上面写着:

“绿茶婊,恭喜你,演得真好,把大家都骗过去了。”

我站直的脚像突然被人用木棒打弯,一个趔趄。抬头的时候,一张熟悉的脸放大在眼前。

“洛凡是我发小。亲爱的,这场戏还满意吗?”

“难道那些纸条……难道这一切都是……”我的瞳孔像被灌了水银而放大,我坐在地上感觉四肢被钉在那里。

“是我。”喻辰说。

 

 

 

维特与老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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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雪萍

 

少年维特是个沉默少言但又乐观积极的人。村里的人都当他是疯子,因为他总是对着村尾那个千年老树洞讲话,仿佛自言自语,仿佛又是说给谁听的。

村子旁边有一个超级大农场,农场主叫塞斯。他很有钱,整个农场种满各种各样珍贵的蔬菜和水果,所有的食物加起来足够让整个村子的人吃上三年还略有节余。赛斯有三个儿子,他的妻子前几年去世后赛斯脾气也变得很奇怪,整天喋喋不休。吃饭要说话,洗澡要说话,睡觉也要说梦话。仿佛说话一停止,生命也跟着终止了一样。因此,他三个儿子都很讨厌他,整天跟苍蝇似的乱叫,若不是因为那个农场,他们哪里还会理会那个话痨子。

人生就像是一场巧合。一个明媚的早上,维特照常去和树洞说话,维特有个“秘密”只有树洞知道:维特有个特异功能,只要他想听,就能听到远处人们的夜间谈话,而近处就不用说了。在附近的人们的夜间谈话,就算他不想听,谈话的内容也会如数地倾泄到他的耳朵里。所以,他不情愿知道了村子里村民的一些秘密:隔壁彼得的妻子与他的好朋友瑞思是情人,他们经常在村后的小树林幽会;村口大维一家四口,看起来很融洽的样子,但大维的那一对儿女都不是他的亲生孩子;村里最漂亮的女子佩恩已经不是处子之身,在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被奸污了却还装得很清高的样子和农场家的儿子谈恋爱……

知道这些秘密维特很烦恼,村子里几乎每个人都有多嘴的功能,所以他不能向任何一个人倾诉,但憋着实在很难受。所幸的是他在村尾发现了老树洞,一个很黑很大的树洞。沉默的,静止的,像一个睿智的老者在观察人生百态,观察人们上演的可笑的戏码。初次发现这个树洞时,仿佛是新生一般,要不这么黑这么大的一个树洞怎么没有人发现就只有维特看得到呢维特对着树洞大声吼着:“呜-啊呜-啊……”吼完他静听,没有回声。他就认定了这个树洞会是一个很好的倾诉对象。

他总是坐在树洞前,嗑着瓜子,转头对树洞说:“嘿,老朋友,今天我又知道了一些秘密,原来雷特的妻子是被他自己错手杀死的,他还说是被老虎叼走的,我就说呢,世上哪有那么多老虎下山吃人。还有,隔壁家……”往往,一坐就是一整天,村里的秘密实在是太多啦

这个早晨维特并没有向树洞诉说谁谁的秘密,圣诞节快到了,维特所有储存的食物都吃完了,他要去工作赚钱。他轻松地对树洞说:“老朋友,我要去找金币啦,有钱了我就买一只大烧鹅,我俩分着吃!”维特一路哼着模糊不清的歌,见到贴着“招工”字样的店铺都上去问一句:“招我吗?”但最后都是被店主赶乞丐似的赶走:“走走走,别妨碍我做生意。”他也没有被影响,依旧哼着不成调的歌,他决定,要去别的村子谋生。

刚到村口就撞到了赛斯。维特刚想道歉,赛斯就吼起来了:“嘿,朋友原来是你啊!”维特很惊讶地看着他,赛斯拍拍他的肩膀:“我认得你,我还知道你的秘密,你和树洞的秘密。哈哈哈,去我的农场坐坐,我们好好聊聊。”说完便扯着维特往农场走去。

赛思的农场果然很大,差不多有两个高尔夫球场那么大,整齐、有序、别致。赛思把维特带到了他的住所。住所并不像维特所想的那样金子为墙玉为瓦,而是一个普通的两层阁楼。赛思推开门的时候发出了吱吱咯咯的声音。一进门赛思就滔滔不绝地说起话来。也不知道他受了什么刺激,讲着讲着他竟哈哈大笑,维特仿佛已经习惯了一般,依旧沉默一言不发,双眼直勾勾的盯着他。突然赛思的声音开始哽咽,但语速依旧很快,他对维特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明天就会死了,但是农场早就不是我的了,我早就把农场拿去抵赌债了。”说到这他又笑出声:“哈哈哈,那三个傻瓜还以为能瓜分我的财产,不料农场早就不是我的了!债主是好人,在我苦苦哀求下肯让我住在农场直到我死去的那天。起初他不答应我的,但是我说我有心脏病很快就会死的。哈哈哈,他就答应我了。”

维特心中咯噔一下,仿佛这是一个致命的惊天大秘密一般,他瞪大双眼看着赛思。赛思得意的地拍拍他的肩:“我知道你会替我保守秘密的,只要我死了,就没人知道你把别人的所有秘密对老树洞说了。”说完赛思就哈哈大笑走出去了。

维特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家的。“怪不得,最近老是感觉树洞附近有黑影,原来是他呀!”维特倒在床上默念。“不过他明天就死了,就没人知道我的秘密啦!”想着想着,维特就沉沉地睡过去了。

他是在凌晨五点醒过来的。呼呼的风声把窗户吹得很响,他惊坐起来。突然打了一个惊天雷,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倾盆大雨变成蒙蒙细雨,维特坐起把灯点着,突然门被撞开,三个穿着雨衣的大汉冲进来。每个人都满身泥泞,面露凶光。一个低沉的声音突然响起:“是不是你把我们父亲杀死了?农场有人看到你是见到父亲的最后一个人。”维特愣住,虽然已经知道赛思今天会死,但还是难以接受。见维特不出声他们又说:“侓师说我们无法分到他的财产,你肯定知道财产去哪里了!”说完三个人冲过来围着维特。维特已经处于石化状态,哪里还听到他们的对话?那三个大汉以为是维特不肯说,要私吞财产,便开始拳打脚踢。把维特的眼睛、鼻子、嘴巴都打烂了,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一个大汉伸手探过维特的鼻息,愣着喃了一句:“死了。”

他们决定要把维特的死变成一个秘密,趁着天还是灰蒙蒙的,决定抛尸。他们抬着维特走到村尾,发现了那个又大又黑的树洞,一个大汉朝着树洞吼了一声,没有回音。便决定要把维特抛下去。后来,真的没人发现维特的死,仿佛真的变成一个秘密一般。

只是所有村民都发现了那个又大又黑的老树洞。有时候,在一个寂静的深夜,会隐隐约约的传来一些声音:“嘿,老朋友,我今天又发现了一些秘密……”

 

 

 

   南方小妮寻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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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游

 

 

有幸赶在北京变得萧索颓凉之前,目睹了她的容貌。十月的北京虽是满眼灿绿,却还是藏不住自己的秘密。秋娘的金线已悄悄地缠绕上北京的小尾指,轻轻一扯,抖落下无数小扇状黄得迷眼的银杏叶。

明明是北方啊,你的秋天是什么模样,我还不清楚吗?不管你如何努力掩藏,秋娘的偷偷出走还是轻得让你无法发觉。就如同岁月的蜘蛛腿细细攀上母亲的双鬓,变成了眉黛中那几缕白烟丝,我也是好不容易才发现的。我知道,定是那位从多情杭州来的郁达夫先生把你的秋色赞美得太纯粹,太美好了,所以最美的秋色你要秘密地充分酝酿后才肯拿出来示人,是罢?可是,你真的不必这么做。你的小心思仅仅只是泄露了一小些,便已让我欢喜不已了。啊哈,北京,你什么时候变得比我这个沐浴在绵长细雨中的南方小妮子还要羞赧了?既然如此,你越要藏,我越要找,非得让你抖出秘密不可!

雨水擦洗过的天空,那样高,那样广,像一柄蓝玻璃圆伞,折射出万物的姿态。若是如同夏季的天空那样布满绵密的云朵,还可以看见这舒心的透澈吗?故宫的瓦当虽然沐浴着温暖的日光,那小风却像嫔妃手上的丝绸手绢一样在宫殿的偏道飘摇来飘摇去,降落在肩上,有一阵阴森的寒意。笔直的绿油油的皇家海棠,缀满了一颗颗如玉般圆润的果实,像美人的耳饰子,闪耀着奢华的光芒。再过不久,它们便可以充作美人胸前的红玛瑙了。雍和宫的柿子树也是这般。和小屁孩屁股般光滑的柿子有的还黄了脸蛋,像是被人恶作剧用油漆刷上的。秋娘悄悄带来生命,也悄悄带走生命。圆明园里半残的荷叶,像奄奄一息的老妪,麻木地忍受太阳的炙烤。“曲苑荷风”,多么美的名字。昔日长纱裹身的才子佳人用弦乐与诗词谱写过多少佳话,如今却都被掩埋在淤泥里。断壁残垣上憩息的不知是不是乌鸦的黑鸟,像是撷取生命的使者,叼走枯枝,叼走残花,去筑它死亡的堡垒。末梢微黄的柳条,似乎在宣告它作为友人别离的挽歌的日子快要结束了。我并没有看到满眼的金黄,也没有看到凋敝的黑褐,却能感受到秋娘的无情而不禁落泪。可是,秋日在昆明湖上洒下的金子碎掉了我的忧愁。这种又疼又喜的感觉除了秋娘还有谁能给呢?

十月的北京,人们似乎变得倦懒。地铁上都是疲倦的表情,人们互相对视却一句话儿也不想说。操劳了大半年,但这可恶的几个月却总还是走得那样缓慢,或许这早已经变成了麻木的等待。想起深夜步行在南锣鼓巷,酒吧里男歌者的声音是那么苍凉,刺得我干燥的耳背更加生疼。烟袋斜街老爷爷的二胡声,闭眼哼唧出的碎语,好像是在演奏这一生的遗憾。雍和宫中烧着大把香的人群,神情总是凝重,像是在沉思。人们迷茫,生活有些停滞,像是远眺看见的昆明湖上的小船,静静的好像从未移动过。然而,四周只是白茫茫的一片,想欣赏美景恐怕很难吧。景未变,秋意却悄悄折磨着人的心。

在冷意中寻找暖心,也是秋的魅力。糖葫芦热乎乎的糖皮儿,护国寺小吃暖洋洋的豆汁儿,鼓楼下香喷喷的姚记卤煮,盖过了冰丝丝的空气,温暖了胃,温暖了笑颜。呼吸变得平稳之后,发现呼进的尘土,也有了秋的气息,是蜜柑的味道。如果呼吸可以啃咬,肯定可以溢出甜美的果汁,一丝一丝地渗到味蕾上,流进喉咙,蜜到心里。

所以,北京,你不需要再藏着掖着这个秘密了。即使没有香山红叶的满目艳情,我也依然爱你的秋日。你看,角楼外的小银杏落在写着“胡宫照明”的井盖上,多么合宜!黄色的叶片儿,就是故宫的小灯呀。在无数个没有灯光的黑夜,它们温暖着前人的魂灵。我已经找到了自己的秋天。对于南方小妮来说,香山红叶太过迷眼,一时半会可能还未清醒过来。但北京秘密中小小的银杏叶片却一下惊醒了我,温暖到了我的心坎里。我会替北京保守好这个秘密的。

因为这是我和她之间的秘密。

 

五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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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婷

 

寒冬,北风,村东头歪脖子树下谷草堆。

“哇——哇——”一个小生命降生了。

村长石耀生晃晃悠悠开着崭新的丰田小轿车回村了,一到村上,就被那棵歪脖子树上掉下来的一摞谷草挡住了去路。他尝试着踩着油门迈过去,可惜恰好又滑进了树后的一个小土坑里。这个土坑约摸大口锅那么大,是十几年前生产队集体杀猪刨猪用的土灶,斑驳的土炕边上布满了当年的黑灰,久久也散不去。村长一股脑儿地下了车,急匆匆地跑到落下车轮的那一边,破口大骂起来:“我操他二祖奶奶!”他接着大骂树后茅屋窗角里露出半个脸观望的女人:“晦气!你要坑我吗?坑死我老子让我二姨娘再不给你送猪食了!村长一边骂咧着,一边抚着崭新的车轮,口里叫嚷着:“哎呦,我的宝贝疙瘩哟!”窗角后那半张脸躲了,只留下一滴泪在窗框上。

村长掏出新买的黑匣子,数着数地拨通了二狗家的座机。不一会儿,二狗子带着一帮村民赶了过来,三下五除二地抬起了陷进去的车轮子,又随着滚滚的黄土尘在汽车后面追赶着进了村,临走前,二狗还不忘在坑里撒了泡尿。

村长把车一开进二层小楼的院子里,半个村的人都涌来看热闹。村长媳妇挽着一位白发老太太,怀抱着一个一岁多的小胖仔就出来了。见着全身崭新的丈夫,还没等自己开口,摸着车屁股的何家老娘儿们就嚷着了:“哟!兰花媳妇儿好福气哟!嫁了个这么好的人家,这样好的村长,头一年嫁,二年就又添一白胖小子,现在又买了新车,啧啧啧,真是天上来的好福气哟!”说着,何氏就在车窗上照起了人影儿:“这车子可真漂亮呀!赶明儿我们家那口破镜子摔了,我上你们家这新车镜上来美美!”人群里爆发出一阵哄笑,说着何氏就被拽入了人群。村长拍拍身上的土,打开车屁股,二狗子和一群青年随即帮着搬起了东西。乖乖,不大的车屁股里居然放下了许多新买的生活用品,什么化妆品、补品、水果、糖、洗衣粉,还有一台小型卡拉OK机!眼见着东西搬得差不多了,一大包糖不知被哪个小孩抠了一个窟窿一下子就撒了半包。村长也不吝啬,招呼着看热闹的人来捡,人群中一阵骚动,糖一会儿就捡没了,一个小孩惊叫着:“甜!”村长媳妇兰花一边招呼人小心点儿,一边抓了一把糖给白发老太太石贞氏,说:“妈,您老也尝尝。”石贞氏放了一颗进嘴里,又悄悄地把剩下的塞进了荷包。

村长家的日子是过得红红火火。一日,村长病了,这可急坏了媳妇兰花。兰花叫来了娘家人,丈母娘一看村长这架势大叫完了。老丈人在一旁抽着烟不作声,小舅子倒是实在,在床上托着姐夫的脖子给他喂药。兰花放下熟睡的孩子,走到石贞氏的眼前,带着哭腔说道:“二姨娘,我的亲妈呀!你得救救耀生啊!他要是死了,我也不活了!呜呜……”石贞氏默默地走到床前,拉着耀生的手,无奈地说道:“生子,这么多年了,虽你不是我亲生的,也胜过亲生,我疼你,可我终究疼不过你啊!”随即老太太抹了把泪,伸手进耀生的衣服。石贞氏大惊:“准备后事吧!”屋里的人哭作一团,老土医牛三军也在门口叹气。

石家人的哭声引来了四邻,老娘们儿何氏挤进屋,性子直爽的她欲向前做什么,但被她的丈夫拉住了。何氏最后还是执意挣脱丈夫的手冲进去。她把石贞氏拉到一边,小声对她说:“婶儿,你忘了一个人。”石贞氏此时伤心得哪能听这无厘头的话,骂何氏:“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给我添乱!”何氏甩甩脸,认真地说道:“村东头寡妇婆子……”石贞氏立马打断何氏,拉着她到别屋算计去了。

不一会儿,石贞氏和何氏来到村东头歪脖子树下的茅屋前,见满身尘土和臭气的寡妇婆子在拨弄小鸡仔的毛。何氏自告奋勇地上前叫她:“五婶儿,生子生病了,汤水都不进呢!”五婶儿愣了一下,又低头伺弄她的小鸡。石贞氏憋不住了,上前拉着五婶的手哀求道:“姐啊,你救救他吧!他是我的命根子啊!”五婶瞪了她一眼,石贞氏的手就松了,她听不得别人说“命根子”这三个字,就是这三个字让她受了半辈子的煎熬。她缓缓地起身,瞪着石贞氏的脸,石贞氏的脸瞬间变得煞白。石贞氏躲到一旁,任五婶从她身旁擦过。

村长病床屋里窗户打开,土医说让耀生死前能闻闻故乡的土气儿,窗户外的人们趴着不敢动,似乎怕一动就把村长的魂儿给挤走了。五婶儿跟着石贞氏进了里屋,人们一看到五婶都愣愣地好奇,她怎么来了?五婶儿手里拎着个尿壶罐子,这还是十九年前石贞氏男人在世时用过的。她招呼石贞氏让大伙儿都散去,让闲杂人等都离开,兰花媳妇儿也不例外。她轻轻地关上窗,熄灭电灯,让石贞氏坐到不显眼的角落里,自己又从怀里捆来一根从死人坟边拔来的蜡烛点燃。她走到耀生身前,轻轻地坐下来,摸摸他的头,又摸摸自己的,然后翻开他的被子和衣服一摸,她心里似乎有了底。石贞氏告诉她:“我儿半滴水都不进了……”五婶瞪了一眼她,吓得石贞氏缩回了脖子。此时耀生口里已没了多少新鲜气息,唯独不时地喃喃:“娘啊,我要吃奶,娘啊!”石贞氏听了心绞痛,摸摸自己已经老去的乳房,叹气说:“你喂吧。”五婶侧身抱着耀生的头,缓缓撩起盖在身上的臭衣服,把一个雪花白的大乳递到他嘴前。耀生似乎闻到了什么仙香,一口衔住了乳头,五婶的泪就流了下来。石贞氏在一旁看得真真切切,五婶一边挤着奶水一边哼着不知从哪儿来的育儿歌将耀生抽搐的身子渐渐平息。半个小时后,耀生微微地挣开了双眼,看了黑暗的屋内,闻到了儿时熟悉的芳草味道。随即,一汤勺热气腾腾的菜根粥送到了嘴边,他一口气喝了大半勺,五婶又喂给他第二勺,第三勺,直到把那个尿壶里的东西喝得没了踪影。过了一会儿,耀生似乎活了过来,看到眼前一位身着雪白纱衣的美丽女子抱着一个小孩向他缓缓走来,嘴里不停地叫他:“石头,快过来……”他挣扎了一会儿,拉住将要离去的五婶的衣角,脑子里想着看到的白衣仙女,嘴里蹦出一句让五婶滴血的声音:“娘!”

石贞氏听了,扑过去拉着耀生的手,一边哭泣咽咽地喊:“儿啊!我的儿!”

村长活了,五婶走了。村里说这二人之间必定有什么关系,是村长长久厌弃她让她远走他乡,还是村长这次被救活掀开了什么秘密?结果无人知晓,或许,这件事本身就是个秘密。你说呢?

 

 

 

流浪者的祷告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

项光洲

 

幻想天空撒着云图

流浪得格外明亮

一直往南开

等着的地方

你就直接回头吧

弃之可惜的乏味

像是圆规

向左一圈向右一圈轮

又开始在幻想

像风里祈祷的声音

可以催眠脑海的希望

你说呀不说吗

不要沉默好吗

街上的人看起来比我更幸福一些

不用猜脸上的黑眼圈

又刻了几遍

有时候宁愿有人坏一点

至少我还能知道答案

不用架着刀把

沿途说得如此响亮

有的人很怕自己做错事

失败过的那又怎样呢

有时候休息是完整

可如是洋葱却怎么剥茧抽丝

我们都用孤单在赎罚

所以更依赖还要精神粮食

而地球变温室

陌生的事情我习惯漠视

让答案的权力

变成新借口的封条

缄默的泪说着简单的束缚

阶级仍然如此虚假

如谎话一样存在

在流浪的路

我打开了车窗

吸收了关于他们懂或不懂

笑得这么不合时宜

解决这些藏着的事情

祷告时你正儿八经这样说

“偏见与傲慢藏着呼啸山庄的街角迷了路”

汽车声打破了宁静

听的人却看不清

是最短最亲密

回望的片刻突然好安静

生似蜉蝣

消失了地球依旧

大人物都重要

谁又该被忘掉

过后谁又遥控于世界尽头

不聚不散勒到呼吸困难

藏在心里何需担心纠缠

像针线牵引拾荒之路

卡在喉咙内

痒得似有似无

直到还依旧想吐未吐

难忘未必永记

留些考量的心思

才可以有半步诗

像一条鱼潜入水中

它不知远方的稻穗

如果吃下

那一定是从心灵发出的低语

啊,七秒的语言

只听见了春天的低语和黎明的心跳

几声狗的叫唤

他们在暮色中走回家

刀把的血腥

像是秋血般的行为

生活是贫寒的,也是宁静的

按下这颗缩短生命的心

成为夜色里

那一份迷失朝阳大道的菌

祷告也未曾有效

随时能保密又随时被嫌弃

不用再记起

又何时能忘记

那一句祷告时用的话语

 

 

书记的秘密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黄丽娜

 

牛头村的早晨总是布满了浓雾,像被一颗重型蘑菇云紧紧地包围着。

赵明今早要先去把田里的草除完,然后打算去书记家一趟。牛头村的书记赵端,那可是一个响当当的好人啊,赵明去年得了病,还是他帮请的医生,不然几时把腿弄残了,赵明还真是不敢说。去看恩人,赵明的老婆准备了一瓶白酒,又跑去村口的小卖部买了几包烟,千叮咛万嘱咐,搞得赵明也紧张了起来,一直照着镜子,总发觉还有几条头发弄不顺。最后,赵明实在受不了老婆的过度紧张,一把抓起门边的篮子,把烟啊,酒啊,全往里塞,穿着烂拖鞋,一溜烟往书记家跑。

跑了几下,赵明觉得有些累,便把步子慢了下来。路上,碰到老李,赵明嘿嘿地哼了两声,算是打招呼。书记的家就在不远处,一座双层的小矮楼,涂着蓝色的漆,在浓雾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赵明盯着书记家的门,心里嘀咕着书记是不是在家,等一下见面是该说,书记好,还是叫一声恩人呢。赵明有点不知所措,摸了摸没顺直的头发,加快了步伐。

蓝色的小楼在视野中慢慢靠近,经过玻璃窗快要接近木门时,赵明听到了书记的屋里,一个女声从玻璃窗传出来,进入赵明的耳朵。伴随着的还有书记的笑声。赵明一下子愣住了,手中的篮子顺势做出了自由落体。谁,书记的声音比他的人先到赵明的跟前。此刻的书记衣裳不整,没顺直的头发比他赵明还多。赵明平时是个老实巴交的人,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一句吱吱唔唔的话也没法表达。

原来是老明啊,倒是书记显得淡定,外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赵明有毛病呢。来,进屋里坐,书记帮他把篮子捡起来,拉赵明进了屋。小美,出来,给赵明叔叔端杯茶。书记朝着里屋喊。小美,赵明看着眼前的姑娘,这不是村尾老黄家的闺女吗?!赵明看着书记把小美抱在怀中,油腻腻的手往小美的胸口抓了一把。赵明看到这,张大了嘴巴,端着茶杯的手不听使唤地抖。老明啊,你也知道,书记看着赵明说,我一个人不容易啊,儿子在远方省城读书,他妈也去,你说一个大男人,独守一个家,你说,你愿意,不,你肯定不愿意,对不对。赵明往小美的胸口看,那里可是白花花的刺眼,在书记问完之后,点了点头。赵明之后就一直点头,一直喝茶,脑和手都不听使唤,就把茶杯往嘴里送,头使劲地往下点。书记的话,就一直从空气,传入他的耳朵里,传入他的神经。

临走之前,书记还热情地说,老明啊,回去好好照顾自己的脚,别累坏了。赵明点头,嘿嘿地笑,算是回答。

屋里,小美抱着书记仿似怀了几个月的胎的肚子,问,你就不怕老明说出去?书记点了一下小美的鼻尖,说他不敢,给他胆他也不敢。要知道,没有我,他家的低保户可没有保障,再说了,刚刚他不是还拜托我帮他闺女找所好学校吗,他的腿,去年还是我去省城给他请的医生,谅他赵明再笨,也不会不知道感恩吧,就他那老实样。书记又往小美胸口抓了一把,说小美人,你就放心好了。小美捂起嘴,嘻嘻地笑着。

赵明去书记家一趟后,整个人就像神经病似的,他老婆一直问,闺女的事办得怎么样了,他就对着老婆说,我知道了一个秘密,我不能说,不能说。谁让他赵明是一个老实惯了的人,自打知道了书记的秘密之后,他好想找个人说说,闷在心里难受极了,可是他怕说出去之后,闺女的事就黄了,老婆一定会骂他没有用。更何况,书记在村里人缘好,帮过他家不少忙。赵明在田里干活,在河里捕鱼,无论在哪里,他总想找好多好多理由,说服自己,书记找小三是正常的,是正常的。

到最后,连他赵明自己都应该觉得,自己差不多也可以找小三了。

在一天晚上,赵明实在忍不住了,便起身穿上他的烂拖鞋,往门外走去。躲在草垛里吸着旱烟,心想什么时候他赵明也可以风光一把。今天,村里的人又把他骂了一顿,那条鱼明明只有4斤,25块钱,可是村里的卖鱼仔把称一盖,说6斤,40块,一定要赵明付这个价。赵明想开口说些什么,可是大家明显就是在欺负他,在这个村里,他就是个被欺负的人。我老实有错吗,赵明对着40块的鱼发脾气,鱼不吱声,翻着白眼。赵明一把把鱼摔在地上,连你也看不起我了是不是,还往鱼身上补了一脚。觉得终于可以出口气了,赵明又把鱼捡起来,吹着口哨回了家。赵明觉得再这样子下去不好,便把旱烟一扔,往书记家的方向跑去。

赵明砰砰砰地敲着书记家的门,生怕它不会坏似的,直到连墙都快撑不住门的时候,书记才走了出来。一看是赵明,便说,原来是老明啊,敲门这么急,有什么事吗?赵明挺了挺腰,对书记说,我也要找小美。书记一听这话,脸色明显黑了下来,一把拉赵明进屋,关上门,笑着说,老明,你在说些什么呢。赵明第一次觉得自己那么勇敢,便看着书记的眼睛,说,我也要小美,我知道她现在在这里,你不给,我明天就把事给说出去。书记一听,急了,没想到平时老实巴交的老好人,发起疯来比他赵端还厉害。不,得想想办法,堵住他的嘴。书记把小美叫了出来,和赵明说,你要小美是吧,明天,明天先好不好?为啥是明天,赵明不同意。书记脸一黑,把声音一横,你不想你家闺女读好学校了吗,你不想要村里的照顾了,哼?赵明被问得一愣一愣的,一拍大腿赶紧向书记赔不是。等离开书记家很远的时候,赵明才醒悟,天啊,我都怎么了!

醒悟的赵明,把有勇气的赵明狠狠骂了几千遍,赵明啊赵明,你是要得罪书记吗?这一整晚,赵明彻底失眠了。第二天一大早,赵明便穿过层层浓雾,来到书记家的大门,这次,他没有敲门,而是喊,可是等了半天,书记家的门还是没有开。赵明纳闷,心里很不安,会不会是书记不想见他了,去省城躲起来了?照道理不会,书记对他家还是很好的。呐,是不是我昨晚惹到他了,在想着法子整我?赵明越想越不安,一回到家,就把老婆喊来。来,帮我收拾一下包,赵明胡乱地整理,翻找着可去远行的东西。他老婆一时不知所以,说赵明你有病啊,收拾包做什么。赵明一听急了,说我有病,对我就是有病,我要去省城的医院看看。他老婆一巴掌就扇在了他的背上,说你给我停下。赵明不管了,胡乱塞个一通,撞翻了老婆,穿着烂拖鞋上了去省城的班车。

赵明不知道去哪里,书记怎么会不见了呢。赵明想了一整天,还是想不出书记会去的地方。他想和书记道歉,想和书记保证绝对不会把他有小三的事情说出去,可是没来得及道歉他书记就不见了,他一个老实农民实在想不出为什么。干脆连他也在村里消失几天吧。这是赵明的脑子里唯一想出的办法。到了省城,赵明像通缉犯一样在一个便宜的旅社呆了几天,连吃都是偷偷摸摸。照镜子的时候,赵明都快认不出自己了。不行,又不是我找小三,我躲个什么躲。赵明在第五天之后,终于觉得,因为不是他找小三,所以他终于可以回村里了。

熟悉的村头围满了人。赵明挤了过去,发现公告栏写着:赵端,因行为不检,贪赃20万公款,并做出对党不忠诚的事,予以撤职查办……赵明一看,乐了,他终于找到书记不见的原因了。赵明心里乐开了花,对老婆说,老婆,我的病治好了,治好了,还对老婆说,你知道吗,书记有小三,终于可以说了,哈哈哈……

老公,你都知道了?赵明的老婆,突然低下头。嗯,知道什么?书记有小三,其实我一直都知道,赵明说了个痛快。老婆说,你不怪我?书记有小三,为什么要怪你呢。赵明不太明白。

第二天,村里传的全是书记的风流事,其中诸多女主角,赵明听到有自己的老婆。他跑回家,问是不是真的,他老婆点头,他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他以为只是小美。

赵明有些不能接受。他对老婆说,我可不可以去省城,我有病,有病。

这一次,赵明真的有病了,他不明白,书记的小三怎么成了自己的老婆了呢。哎,都怪他赵明太笨太老实,谁会那么好次次照顾自己家。

赵明真的有病了,老实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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