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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第十三届相思湖现场作文大赛获奖作品(2)

日期:2017年09月30日 来源: 作者:

二等奖

百顺的路

 广西大学/张琴

        百顺是一只猫,自从它来到这座歌舞升平的不夜城,百顺就觉得自己变成了空气,随处可栖,空无实体,随风漂泊。

    这天夜里,百顺猫着腰溜进“主顾”家的厨房,期盼着冰箱残余些琼瑶佳肴供它果腹。瞧它踮着梅花垫,攀上琉璃台,借水龙头的高枝儿抵达终点的轻巧模样,已然是老手了。

   没待百顺施展拳脚,突如其来的亮光与猝不及防的一记重击便将它推下了王座。它犹如一颗出膛的子弹,被扫射的老远,一下子撞翻了桌上的瓶罐。骂咧的魔音刺耳而进,百顺来不及稳住脚步,便连滚带爬的逃出高窗,躲避那如雨密麻的攻击。

   “叫你个老赤鼠,老来偷我的嘚……”

   百顺跑得飞快,像是屁股上安装了喷射器,把不绝于耳的骂咧躲过了。它跑出去许久,惊魂未定地回头看了几眼。一路都是珠串似的脚印,低头看看狼藉的自身,怕是打翻了酱瓶,狼狈泥泞。

   百顺环顾四周,灯红酒绿,汽车轰鸣,嬉笑欢语。这炫目的霓虹灯照的它头痛欲裂,似那邪恙的咒文反复侵蚀百顺的脾胃。这往来的巨靴像悬在头顶的哈达斯巨剑,能在下一秒要了它的小命。

   恐惧和寒意自百顺的脚底涌出,像海似骤风渐渐将它包围,百顺觉得自己犹如深渊孤舟,浩瀚的孤寂与无边的零丁将它团团围住,拆吃入腹。它仿佛是没有脚的鸟,连落脚之地都没有。它彷徨无助地疾奔在这分与他无关的夜里,试图寻找出令它心安的一隅之地,犹如无头苍蝇,连破除心中隘口的出口都找不到。

   我是不是,该离开了。百顺心想。它似乎是有家的,做一个过客这么久,它连家都淡忘了吗。

   像是遇到了雨露的春笋,归家的念头疯狂的生长起来,破土,冒尖,茁壮成荫只用了一瞬间。百顺像抓住了上帝还它的肋骨,契合后蜕变得翻天覆地,它找到了那孤独的源头,寻到了巨壁的出口。

   它要回家!它要再走一遍来时的路!

   久居此城,百顺轻车熟路地摸到了开往火车站的公交车站,它一刻也无法停步。别问为什么,你见过放闸的洪水停止吗?

   抵达车站的那一刻,百顺听见上天温柔的天籁。那有一名旅人,背着巨大的包袱,正检查其中的五十,狭小的空间,是百顺藏身上车的福地,白顺将自己变成一张薄纸,塞进了包袱中,视野受阻,它只好竖起伤痕遍布的耳朵。

   可惜了上帝的福光没有庇佑百顺许久,他还没来得及发挥听力作用便被拎着脑袋扔出了窗外。

   “唉呀,哪来的野崽!”

   百顺是断线的风筝,弧线优美地被投掷到车外的空地上,沙包似的被摔扁了屁股。

   啊哈,真庆幸自己有九条命。百顺近乎绝望的自嘲着。那是通往火车站的最后一趟公交车,归心似箭,箭似蔫黄花了无生趣,黑暗与孤寂,潮水般再次将它包围,它尝试再将热血燃起,寻求他路,奈何祝融也点不燃湿木啊。

   百顺的接下来度过的混沌,似乎是逻辑的物理都无法解释的。它有着实体,又像依身于蒲公英飘忽不定;它有灵魂,又似拖沓着空壳蛹沐风栉雨。它似行走,似在飞翔,似在勇斗巨鼠,又似穿梭泥沼。

   它像做了一场春秋大梦,再睁眼时,已在人声鼎沸之地。没待它清醒,已被雷射似的光束洞穿了肉体,百顺顿觉毛骨悚然,无所适从。它凭借着神乎若幻的第六感循去目光,忽地对上一双幽绿澄澈的瞳孔。

   百顺一下子像掉进了冰窟之中。那只一双猫的瞳孔,呆着绝对胜利的轻蔑,带着王者之息的傲慢,盯的百顺寒毛倒立,手足无措。那是怎样的一只猫啊,定然是养尊处优,被精心呵护着的娇儿!百顺像坏事了的孩子,莫名心虚地低下头再不敢与那眼瞳交汇,甚至连看一眼那瞳孔的主人是何等容貌的勇气都没有。求求你了,给百顺点自尊心吧,那可怜的、近乎自欺欺人的自尊心有妈的孩子果然是宝。

   听着那绕梁不去的叫卖声,百顺凭那一丁点儿拼命从心虚和恐惧中撕扯回来的理智,辨别出自己在火车上。这一点似乎是它此时此刻唯一的慰藉了。它连祈祷自己身在对的旅程中的时间都不肯留,尾巴点火逃似地离开雷射范围。它也害怕再被从窗中扔出去,想找一个没有人会注意到的小天堂,度过这难熬的未知之旅。

   显然在这样一列杂物间用来放扫把也是浪费空间的火车上,百顺犹如聚光灯下的热锅之蚁,避无可避,交集若昭。最终,它将自己变成一只破袜子,挂在了车厢间的吊绳上。

   百顺,对折着自己晾在钢索上,看着眼中变化的如梦如幻的前行铁轨意识也跟着视线模糊起来。他仿佛回到了家,那温暖度灯下的纸箱里,母亲轻柔的舔舐中,永远盈余的餐盘旁。是家吗?是梦啊。

   百顺肚子上勒着钢索,似要穿体而过,绞肉断肠,令他倦累疼痛,胃中翻江倒海,即使这样,它也是乐意的,至少不必面对陌客的逐攆和娇儿的轻视,他是有家的,有人疼的,真的。

   百顺晾在钢索上晃晃悠悠,被风吹得几欲坠车,它也仍在清醒的潜意识中,这样告诉自己,它只是走远了,它有归处的。

   大约过了几个世纪吧,百顺在晾干或腊猫肉之际,恍惚间听见了恋人那穿梭亿万光年的呢喃呼唤,听见了母亲哄它入睡的摇篮曲。这牵动了百顺冻僵的身体,和麻木的心神,一如鸡血入体似的,百顺竖起耳朵,屏住了呼吸,沸腾了血液,它痴痴地,聆听着。

   它听见了,故乡的名字。

那个简单的字词,像千年里最古老望重的钟声,绵延而悠久,激起了百顺这个虔诚的信徒内心最忠诚的信仰,最淳朴的向往,最长远的思念。

   解冻自己的身体,百顺犹如脱缰而去的铁马,疾奔千里,速行万里。它跳跃而去,不似断线风筝,不似破膛子弹,此时的它是自由的蝶,飞翔在它的蓝天中,翱翔在它的领地上,百花仍它摘,百泉仍它饮,数峰由它踏。归乡的它,是这片天地独一无二的主宰。

   它从温柔的清洁工人指间溜走,拒绝了驿站收留它的好意,它是有家有归宿的猫!不必接受恩惠更不必承受白眼,它更没有理由驻足了。百顺越跑,记忆中苏醒的部分越多。

   这是它的故乡啊,它居然有幸再次踏上这片土地,不,它为什么离开它这么久这样远!  它爱这故乡的一切,哪怕是滂沱夜雨中的微弱亮光,哪怕是万千沙尘中的一缕炊烟,哪怕是腰肢细软的碧绿小草,那是乌蒙磅礴的重峦叠嶂。百顺暗骂自己的愚钝,这样一个无论见过多少烟酒浮华,风尘月色的无与伦比的天堂,为何它当初选择了远行!

   百顺跑得真快,几欲乘风。游子的归乡,都这样轰轰烈烈、惊心动魄吗?

   百顺跳上满载稻草的拖拉机,站在草垛顶上感受家乡独有的气息。此刻它骄傲的犹如兽中之王,现在世界至高点睥睨众生。拖拉机的轰鸣是兽潮给它的回应,凉风的吹拂是它的世界给它的柔情。百顺威风凛凛的俯瞰天下,像雄武的鬃狮仰天长啸数声。它回家了!

   正值傍晚点灯之际,这头名为百顺的鬃狮,轻巧地跳下拖拉机,落足于那既陌生又熟悉的巷口。

   路灯晕黄,暖得像无数颗小太阳。那平坦深幽的巷口仿佛还残余着他蹒跚学步的印记,还回荡着唤他归来的缱绻。

   这头雄狮却浇灭了一身豪迈与热情,踟蹰着不敢前行。在巷口的砖都被他踏出脚印的时候,这只偃旗的雄狮才迈着小心翼翼的步伐,悄悄的往里走。它是忐忑的,不安的,局促的。有这样多的未知和这么多的空白横亘在这狭小的巷途中,百顺一点勇气都提不起来。

   它浅浅地探出头,重重地呼吸着。

   那干净的纸箱与盈余的餐盘一下子撞入眼帘。恰逢母亲从箱中投出视线。

   那一道击碎了所有时间与空间隔阂的视线,包含的意蕴深长悠远让百顺身上的伤,心中的苦,都如烟逝去了。唯余打转在眼眶中的泪水,倔强的不肯谢幕。

百顺想让自己看起来,坚强点。

   “百顺?回来啦。一路上百顺可乐吗?”母亲一点也不意外百顺的突然出现,仿佛她的每一个下一刻,都可以等到归家的远行游子。

   百顺望着一步步向他走近的母亲和她灯下佝偻的影子,没止住顽皮的泪水。

百顺心想,原来远行归家的游子,不是轰轰烈烈的啊,也可以像他这样,哭成花猫嘛。




一双烂皮鞋

广西师范大学/张锦枝

岭南丘陵的一个七八月份的夏日清晨,天一如既往地老早就亮了。几缕白光透过牛浸溪西岸的一扇只剩下半边儿玻璃的窗户和蚊帐上,被老鼠咬出的大窟窿直洒在一只白白的屁股上。我们知道,农村的庄稼人除了被裤衩罩住的地方外其余的皮肤都是黝黑而光亮的,此时躺在破草席上的这个人虽然不是天天在外劳动,但高考之后连续两个多月的暴晒已使得他跟他那劳作了大半辈子的父亲没有任何差别,如果非要找出差别的话那就是他父亲何大富额头上的“反光系数”要高一些——那可是从太阳上吸收了五十年的成果。

“有志,起床了,你个懒睡鬼。”

老人在门外立了一晌儿,没听见动静,便吧嗒吧嗒抽起了旱烟。他走到里屋,用烟嘴杆儿撩开蚊帐,嘿嘿笑了两声,“有志,还不起床呐?今天可是个好日子哩。”

有志左手揉了揉还在朦胧中的睡眼,懒懒地把屁股仰翻过来。“咋了?你不是说今天不用出工干活吗,连个觉都不让睡。”同时他也意识到了此时自己正一丝不挂地“暴露”在父亲面前,随即便羞涩地抓过床头的一只用破布缝制的沾满汗垢的枕头往阴部送。何大富吐出一团烟雾,笑得差点咳嗽。“嘿嘿,你小子怕个球哩?连球毛都没长,你可是个十八岁的准备要成为大学生的人哩……”何有志这才想起今天是他要去上大学的日子。

在这之前,老两口早已为他们的宝贝儿子抹黑起床准备了一大包行李,除过五套换洗的衣服和一件清褐色军大衣——这军大衣是村里一位九十多岁的退役老战士给的,虽然当年在战场上被打穿了几个洞,白花花的棉团都露出来了,但是缝几针穿在身上立即能感到一阵热轰轰的暖——有志的母亲施桂花还给装了几把绿豆、黑豆,腌制的酸豆角,脆黄瓜也装了好几罐。加上他床上的这卷破草席和打算到城里再买的一张二手棉被,这就是他的全部行李了。

吃过早饭,何有志就跟往常的周末一样跨过牛浸溪然后再沿着对面的公路走上两个小时去到镇上挤上开往县城的汽车,只不过他这次不再是上高中,而是农村人梦寐以求的大学。

此时,山谷里都已经插上了绿油油的秧苗,被田埂分割得整整齐齐的私田上长的秧草稀疏、高矮、色泽都不一样,不用说那块长得最鲜绿的就是他们自己家的。因为这里头有他自己的汗水。远方几只白鹤正在水田上空缓缓低飞。他到田沟边,放下那只笨重的包想休息一下,看到沟里亮汪汪的清水,他忍不住用手捧起一把泼在脸上,一阵透心的清爽让他不由得对这个曾经一心想逃离的小山村多了几分眷恋。是的故乡,我迟早要离开你,但离开并不代表不再怀念。此时,何有志的心里更多的其实是不安,他打起了退堂鼓,大城市里充满着未知和茫然,这种茫然似乎比小时候母亲讲到的野怪吃小孩的故事还要恐怖,说不定他自己也会被远方的这只钢铁水泥浇铸而成的怪兽吃掉。

当他正犹豫不安地继续赶路时,前方的甘蔗林里突然

蹿出来一个人,他立即被吓得惊了魂,以为是“怪兽”出现了。这个人不是别人,而正是他的父亲何大富。何大富其实在儿子出门时就一直屁颠屁颠地抽着烟杆跟在后头了,当他看到儿子留下脚步的时候他立即察觉出了异样。他了解自己的儿子,所以想要目送他登上去往西安的火车。

“咋哩,连自己的老爹都不认识了?走,把包裹给我,爹跟你一块儿去。”何大富一把扶正儿子,顺手把那只大包裹拐进了自己的右肩,在他的胸前衣襟里似乎也塞着一团鼓鼓镶镶的东西。

    父子俩又走了一段,这次是父亲在前儿子在后。“爹,要不你回去吧,我自个儿能去……”何大富把目光故意放远说,“我回去了你不得半路上跑了?”“我——我”,何有志因为意图被发现而显得哑口无言。

    “你是爹从小看着长大的,就那点儿想法还能藏到哪儿去?有志啊,你就只管放心去上你的大学好了,别的事一律不用管,在那儿没钱了家里给你寄,时不时写封信回来报个平安,让我和你娘安个心,你老爹我还是认得几个字的呢……”

“可是我不想离开这片土地。”何有志试图找个别的理由,虽然他知道这个理由没什么意义。

“你不去也得去,因为咱何家就你一个儿子,况且你作为何家沟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娃娃,你怎能不去呢?难道你愿意跟我何大富一样一辈子没出息的呆在农村,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吗?”

……

就这样一路上何大富对着儿子骂骂咧咧,说这说那,竟不知不觉走到了镇上。

在车站附近吃过一碗米粉,何大富小心翼翼地从衣兜里摸出一只黑色塑料袋对何有志说:“这双鞋你带上,到了大学可要穿得体面一些,让人家笑话了可不好。”何有志解开袋子,发现里边是一双七十年代的旧皮鞋。何大富立即接过话说:“这可是你外公的宝贝哩。当年你老爹高考的时候还没放榜你娘就喜出望外地去娘家报个喜,你外公就把他当年上大学时的这双皮鞋叫你娘捎回家来了。可是结果你爹我没考上——那时才刚刚恢复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形势比现在要严峻得多了,况且还有什么托关系,走后门,班上一位考得比我差的都去了南京,而你爹只能一辈子跟土地打交道了,于是这双鞋就留到了现在。”

何大富瞅了瞅四周,没什么人,便把鞋放到地上:“儿子,试试看合不合脚?”

何有志立即推辞说:“那是城里人穿的,我一个农村佬穿起来多别扭啊?”

“怎么能这么没志气呢?记住,你上了大学以后就算是城里人了,如果以后你何有志敢回来跟我种地当农民我没你这个儿子,你就是连我给你起的名字都对不起。”

何有志只能顺从凤把脚上的回力牌运动鞋脱下,连带着把前脚趾和后脚跟都破了洞的袜筒伸进那双皮鞋。何大富立即乐了:“我就说嘛,不愧是我儿子,连脚掌的尺寸都跟老子一般大,还这么有风范。”实际上何有志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他怕穿了反而会被人笑话。他在心里嗤笑父亲的老土,因为他知道二十一世纪的青年学生已经不兴穿皮鞋了,但他又不能不顺从父亲的意愿。从小在训斥声中长大的孩子要想真正地反抗一次,哪怕是为自己的一次正义的申诉,也是多么地艰难,此刻他感到自己蹊的是一份欺辱。

“走几步看看。”何大富又燃起了烟杆儿。

“啪——”一声,何大富就傻眼了。他看见儿子脚下的这双鞋早就年久失修而裂开了一条缝,几个趾头都露出来了,另一只鞋的鞋跟也蹋拉地与鞋底解体了。两人面面相觑足有两分钟。

“要发车了,但县城去的快上来了。”何大富听见汽车司机大声地喊,便立即放下烟杆,抓起包裹,一只手推着儿子上了车。

等车开动了何有志才发现自己的那双回力还搁在粉店的桌下,他挤到人多的地方去,希望躲避别人看那双鞋的目光,但他越是这样,车上的人越是朝他看,并且还有人议论开来了。

“这是谁家的娃娃呀,真是光彩,咱们镇多几年没人考上大学。”“是啊,这娃娃真是厉害,还敢一个人出远门。”

何有志低着头不敢张望,他仔细一听才知道车上的人并没有在笑话他,反而在夸他哩。他居然不知道,在他生活着的这片贫瘠的土地里居然留下了一个穿皮鞋去上大学的传统。他立即感到,他脚上穿的这双破皮鞋不是耻辱,而是无尚的荣耀。

下了汽车,登上火车时他感觉自己是一位满负重任的获奖者,他一直蹋拉着这双皮鞋去到了一千多公里外的西安。




  我们生活在乌托邦

              广西师范大学/黄绍劲            

芭蕉打电话给我,说匡叔在北京找到了份编辑的工作,混得很不错,他打算去投靠匡叔。

我嗤之以鼻,说:“去吧,反正你无所事事,别往我这寄生就得了。”

芭蕉冷哼一声:“你去不去?”

我说:“好的,半小时后机场见。”

在此声明,我不像芭蕉,是个无业游民,我是“未上市产品检验员”,也有人称这行为是小白鼠,我的主要工作是检验那些未上市的药丸、冲剂、注射剂等的安全性和药性,工作流程分三步,吃药,耗时一分钟。等待药性反应,耗时两周,写一份体测报告,耗时一小时。这样一次完整的报告出来,我就能挣2500,每个月两次,月收入5000。我非常喜欢这份工作,不用按时上下班,没有繁琐的社交,每天有大把的空余时间支配,虽然我要那么多时间也不知道干嘛。

我曾给芭蕉介绍过一份工作,他一脸惊恐,“药吃多了会不会变异啊,弄个什么嗑药侠出来,保卫地球这种事情还是交给你好了!”

我说:“不不不,有了超能力,我第一件事就是抢劫银行,然后英雄救美。”

芭蕉说:“那丑的呢?”

我怒斥一声:“丑的就不该存活,优生政策懂不?”

芭蕉盯着我,犹豫了一下,“那,你怎么还活着?”

我惨叫一声,掩面而泣。

我的朋友很少,芭蕉和匡叔说到过了,芭蕉打着“再不疯狂就老了”的旗号,居无定所,吃喝玩乐,兴致来时,便会找一份工作,然后约摸着攒的钱能够浪上一阵子了,就继续腻闲。匡叔坚持北漂,他说:“因为韩寒说过,好像搞文化的人都往北京去了。”当然,除了这两个没有什么文化的loser,我们还有一位非常有钱的朋友,我们穷困的时候就会想办法从他那里刨钱,他叫健康,久居国外,居然是泰国。

一天后,我跟芭蕉来到了匡叔租房前,也许混得不错只是个善意的谎言,他都住到五环的山里面去了。匡叔对我们的造访大为震惊。我对匡叔的震惊大为震惊,责问芭蕉:“你没有告诉匡叔我们要来的吗?”芭蕉不以为然,“哈哈,老子做事就是这么出其不意!”说完就自顾自地进入匡叔的卧房,踢开杂乱的啤酒瓶,打开电脑,玩起了游戏。

第一天,我们喝粥,看电视,睡觉。

第二天,我们喝粥,看电视,睡觉。

第三天,我们喝粥,看电视。夜里,匡叔终于决定带我们出去活动活动了。他从走廊里弄来了一辆手推车,把客厅书架上面的书全部搬上去,一路推到地铁口附近的一个小市场。

每当夜幕降临,这里就会有一堆形迹可疑的人聚集在这里,摆摊卖各种各样的东西,大多是些老爷爷老奶奶。我不知道匡叔是怎么混到这个群体中去的,我一到那里,感觉周围的空气都老了二十岁,栏杆也长出了白胡子。

芭蕉此时却异常兴奋,“老子大学时在文学社当过编辑!”匡叔也乐了,“你爷爷我当年是院刊的总负责人呢!”这让我感到非常的惆怅,我大学好像只学会了找到那颗星星是北极星。

而匡叔在北京找到的工作就是贩卖旧书,而所谓的编辑是匡叔喜欢在旧书上写上一点心灵感悟,三两寄语。虽然经常因为这个原因旧书卖不出去,但是匡叔说,这是一个文字工作者的自我修养。

他们饶有兴致地在书上做着批注,好像写过的文字就一定会有人看似的。

你来歇斯底里地无病呻吟。

我来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这样,夜里,我们在地铁口市场卖旧书。白天,我们就抱着一把吉他站在地铁口。保安警惕地看着我们,说这里不可以卖唱。我们说我们不卖唱,就在这里静静地欣赏我们的吉他而已。保安以为我们是神经病离得远远的,我们就这样站着,居然也有人扔给我们两块钱。芭蕉拿起钱,仰天大笑,“老子其实是故意让自己保持贫穷的,这样只是让自己摆脱受那种买车买房,娶妻生子,随波逐流式的人生追求的束缚!”匡叔一把抢过钱,“束你大爷,这钱是给我的!”

我突然意识到这是一种艺术行为,我们像是在控诉了不起的东西,虽然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我们变着法子展现艺术行为,有一种直接把芭蕉扒光了扔到大街上。反响还是非常大的,连警察都出动驱赶了。

在我们生活渐渐步入正轨的时候,健康突然来电话了。我们都为接到一跨国电话而异常激动,虽然是泰国。

健康大骂:“你妈个泰国,老子回来了你们在哪,我去找你们。”健康终于决定有福同享了,芭蕉和匡叔更是抱头大哭。

原来是有人在健康开的泰国人妖馆做毒品交易,健康看到那几百万,没忍住,就携款弃馆回国了。

匡叔和芭蕉大赞健康做得好,我在心里大骂这孙子是想让我们做共犯啊!

不管怎样,我们过上了有钱人的日子,我也不用再每天吃药写报告了。我们每天泡吧、喝酒、不嫖娼,日子欢乐到空虚。

有一天晚上,我们经过了匡叔以前卖旧书的地方,那里已经被城管重点监护了,夜摊也被清理得一干二净。有一对夫妻,坐在三轮车上唱歌,歌声缥缈,像是大草原上的歌。我们楞在那里,醉得互相搀扶,哭得像条狗。

健康说:“妈的,老子忍不住了。”他偷偷在三轮车上放了一沓前。

夜里,我们躺在匡叔的旧书上,眼神空洞,可能当初我们谁也不会想到,我们会活成这样。

我问健康:“你还有多少钱?”健康说:“大概十来万吧。”匡叔说:“我们去大草原吧。”我们说:“好的。”

第二天,我们买了一辆二手桑塔纳,把目的地定在呼伦贝尔,一路顺风。

这个世界人来人往,每个人在过着自己的生活,互相干扰,互不干扰。每一天清晨,你必须醒来,坐上自己的车,路过他们的世界,还是会忍不住摇下车窗,大声喊,:“你们一定要过得好好的,王八蛋!”

韩寒说,这是一场离自己童年、离自己的青春越来越远的远行。

人们山南山北,人们各奔东西,我希望最后的我们都能漂亮如初,不忘初心。

所以,你好呀,大草原,我们来了!




镇魂曲

玉林师范学院 /陈杰桦

   师父曾说,死去的人一定要回到生他养他的地方,埋在故乡的土里,叶落归根,那个人的魂魄才会安宁。

我们是赶尸人,从事着无论何人见到都会退避三舍的活计。我曾问师父我们为什么要帮赶尸,不做一个走夫贩卒,找一片田耕种?师父总说这是我们的宿命。皇帝是老天爷的亲儿子,那赶尸人就是土地的亲儿子了。把尸体背回尸体的故乡,是赶尸人的福分。但师父从不相信鬼魂,也不相信来世。我们一直过着清贫又艰苦的生活,拿着尸体家人的酬劳过活,又被人惧怕、憎恶。带着尸体的时候不敢穿过城镇,只能往深山野林跑。风餐露宿,能陪伴自己的,只有冰冷僵硬的尸体和恼人的蛇虫鼠蚁。

我总以为自己能跟师父赶一辈子尸体,却没想到在我成人前几天,师父得了急病逝世,留下我一个人。从前就算多大的风雨都如同石像矗立不动的师父就这样离开了我。

师父曾跟我约定,师徒间谁先死了,活着的人一定要把他背回家乡。我必须履行承诺,即使那是我第一次独自远行。

我把师父的尸体清洗干净,用香料和秘药塞住师傅的口鼻耳,给他全身刷了一层药油。这是为了防腐防臭。选了一个没有明月的晚夜,我背着师父上路了。

世人总以为赶尸人拥有驱使尸体行走的法术,其实我们只是把尸体背在身上而已。师父并不重,常年奔波使他的尸体精瘦而卷曲,背着师父行走过一个又一个山头。没有人跟我说话,但这已成习惯。以前跟师父赶尸时常常几天不说话,他告诉我,埋头赶路就对了。

行走到一座小山的时候,我们遇到一群土匪抢劫村庄。我憋着气,在草丛里看着土匪离开了,才战战兢兢走向村子。村子一片狼藉,四处是肉血,男的惨死,女的被奸杀。这些对我来说并不陌生,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人惟有死了才能一直幸福着。

落叶归根,死人才能安息。我谨记师父的教诲,花了三天时间把村庄尸体全埋在土里,方才背着师父继续上路。

行走的路上遇到了一个割猪草的小男娃。小男娃一再好奇地跟着我们。我告诉男娃,你再跟着我,会丢掉回家的路,以后再也见不到爹爹娘亲了。小男娃才悻悻离开。有家真好。我是师父从泥坑里捡来的孤儿,自小和师父相依为命,以师为父,四海为家。就算没了师父,我也要继承师父的衣钵,日日至此,夜夜至此。

那天下大雨,天就像江流灌水下来一样,雨点打在脸上生疼。虽然我和师父穿着厚厚的稻草衣,戴着斗笠,但全身早已湿透,牙齿打颤。雨水漫过了膝盖,四周空旷旷的,没地方躲藏,我只能把师父抱着,不让尸体浸水。师父曾说,活人可以说苦,可以风吹日晒,但死人不行。师父在生前已经受够了苦难,又怎么能让他的尸体泡在水里腐烂?就这样,我的身体像僵硬的石像,抱着师父,直到天晴。

走了很久很久,从秋天到冬天,终于走到了师父的故乡。那是一个在深山里的破落村寨,但远远可以看到炊烟,那便是生机。师父从小离开家乡拜师学习赶尸,从一无所有走出去,到一无所有走回来。我扭头看着师父的脸,黑紫色,瘦削又沟壑纵横。背上的他是那么轻,又那么重。一辈子都在外面,死后却要回来。我曾问师父后悔吗,师父说我以后会明白的。飞鸟投林,风吹花落,我们总要找到自己的根。这就是赶尸人一辈子都在追求的东西。

师父一辈子走了那么多路,背了那么多灵魂,他找到自己的根了吗?

师父不能回答。自此以后,我只能自己问自己,继续赶往下一个远方。我从师父的尸体上掏出一打纸钱,撒在空中,漫天都是白色。




生死游戏

广西财经学院/黎小铭

吴老狗的家中至今还摆有一块小的相框,上面除了一个男人和一条狗,什么也没有。

男人还是那个男人,世家三代士夫子,每一次下墓都意味着冒险;狗还是那条狗,一场生命的远行和成长的博弈下幸存的狗。在那一张稀罕的相片中,他们刚从一场远征中归来。

冬至那天,吴老狗发了善心,从墓地里捡回一条饿昏头的白母狗。

陈屠户打探实情后,摸了摸母狗的肚子,用垂涎的语气说:“吴老狗,你可撞大运啦!知道什么叫‘九犬一獒’吗?”

吴老狗听见这四个字,浑身一颤,但又不以为然地摆摆手,说:“陈皮,你又想诓我。我刚从墓地里回来,人还没傻呢!这些话,你留着哄你孙子去吧!”

陈屠户腼着脸,正以科普的口吻说:“这你就不懂了!你天天和死人打交道,哪知道活物生命的长征啊?这‘九犬一獒’是个古老而神秘的传说,你得知道什么是猫三狗四。狗和大多数的哺乳动物一样,一胎最多生四到六只,较少能生到七只,生出八只的,嘿哟,那可是凤毛麟角咯!”说到这,陈屠户故意顿了顿,等吴老狗的注意力集中到他那火焰一般的舌头上时,他才加重语气语重心长地说:“可当一条母狗生下九只小狗,因为一条母狗只有八个乳头,也就是说总有一只狗会喝不到奶。于是,在这场小狗生命的长征中,势必有一只幼犬为争夺奶水,会干掉其他兄弟姐妹,成为犬中之獒!”

吴老狗听完,半响沉默不语,而后缓缓地从烟杆吐了一口云雾道:“生命的长征,嘿!有意思。”

陈皮看到吴老狗眉眼间的“川”字,便兴奋地说:“老吴啊!一獒抵得过万金,且不说一只獒陪你下墓让你化险为夷,更者这狗和你一样,在打斗中经历了生命的远行,它一定更勇猛,更通灵性,更能帮助你涉过万水千山的远行。哎,老吴啊!这狗可别杀,喂食的事算我的,改几日你就知道了!”

在一个数不清日子的深夜里,那只肚子饱满的母狗分娩了,吴老狗家里挤满了人。

一只小狗换着一只爬临人间。

“七八九!诶呦喂,好家伙还真的是有九只呢!陈屠户那杀狗专业户眼光真是厉害呀!”

“这下子吴老狗可发财了,一只獒抵得过六只母牛呢!”陈皮兴奋地搓了搓手,掉落的阴沉沉的死皮,散落在了小狗们的身上。

刚出生的小狗们颜色不一,都眯着眼。陈皮说好的成长的远行才定好了数目,此刻它们挤在一起哆嗦地叫着。幼狗刚出生到第七天的这段时间内,眼睛和耳朵尚未打开,因此未能看清远方的路,听清楚远行中危险,只会对母狗的摸触有反应。而此时尽管他们浑身还是湿漉漉的,胎毛还未被母狗给舔尽,就开始懂得扭打成一团了。

“看这阵势,獒的来头可真不小!”有一个人夸张地宣传着,指着母狗的食指尖还微微抖动。

“可不是嘛!”一个瞎了左眼的人走了过来,‘九犬一獒’,那还真不简单,要咬死其他的兄弟姐妹,可得有多大的野心和足够的耐心嗬!对于犬这样温顺的物种来说,无疑是一场生命的远行啊!”众人纷纷回头,吆喝一声:“‘齐瞎子’,那你这个算命先生说说,谁才是那只獒啊?”齐瞎子回头一一向众人回礼,随后转回头对吴老狗说:“你家的狗定会出一只獒。”

“那你倒是说啊!哪条才是?有人以嘲讽的语气向齐瞎子挑衅。

只见那齐瞎子微微一笑,用微掐的手指化解了那个人的不屑声,随后左手时拢时张,不一会儿便认真地说:“依照这个时候,小者为獒,最能经历得折磨和痛苦,最能躲得过凶杀和血性。”

众人发出一阵哄笑声,吴老狗出神到望着狗屋,那里面的九只小狗已打成一片,分不清谁大谁小,谁强谁弱,更分不清,谁,才是这九犬一獒的生命的远行中最后的远行者。

人们以为吴老狗会感叹些什么,但,什么也没有。他只是用肩膀簸了簸身上的军大衣,用呛人的烟别开众人,自己回到屋里去了。

眼看着狗崽子们一天天地长大,争夺食位的战争愈演愈烈。一个月后幼狗学会了行走和玩耍,兽性大发,并长出了嫩牙。陈皮说万里长征才走了三分之一呢!路还长着。吴老狗还是沉默,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吴老狗经常看到母狗身上伤痕累累,眼神也有一股母性盖不住的厌气。在这样压抑狭隘逼仄的生活环境下,每条狗都长牙咧嘴、眼神冰冷、凶神恶煞。它们总是坐立不安,无时不刻都在练习着奔跑和跳跃,就连尾巴都摇摆着杀机和仇恨,更为特殊的是,它们几乎没有一只完好无损,不是这里没了半只耳朵,就是背上少了一块肉,有的脚跛,有的尾巴断了一半,有的甚至还瞎了一只眼。陈皮看到它们这样子,拍手称快,又安慰吴老狗说:“我说老狗啊,你说红军长征后有哪个不缺胳膊少腿?哪家的孩子不生病发烧感冒的?这终究是它们的远行嘛,你就别操这份心了!”吴老狗仍然一言不发,不雕饰眼神凝视着一只特别的狗:他离母狗最远,威风凛凛、四肢健全,狗毛繁多,一看就知道是早午晚餐的常胜将军。

母狗刚刚喂完奶,正大口大口地吃着陈屠户带来的动物内脏。陈皮叶看到了吴老狗注意的那只狗,陈皮他那干涸的嘴角流出了湿润的微笑,用手指头点着远处的狗:“老吴啊,我就赌那只獒了!”

这时,一只瘦小的狗崽从母狗背后钻出来,一下子又被另一只狗踩了回去。相对于其他的兄弟姐妹来说,它实在是太过疲小,像极了刚出土的笋,陈皮嘟囔了一句:“这么小,哪经历得起远征呦!”吴老狗这才回想起这条狗就是那陈瞎子赌的那只,他还说以前研究在《月令七十二候集解》有一句话:“四月中,小满者,物致于此小得盈满。”

“它就叫小满吧!”齐瞎子自言自语,他说:”这个节气和小狗太像了。”

那是狗崽出生后的第一个月,吴老狗一大早就被鸡鸣声吵醒了。

鸡舍前聚集了一大帮的人,正围着狗儿们指指点点。吴老狗草草地穿上了军大衣,以主人的身份塞进了观看狗舍的最佳位置。原来,狗崽们出生后的第八周,就相当于人类的成年礼,于是在这场种族安满的生命远行中,在这场鱼龙混杂的内杠里,将会有一只居心不轨的强权獒者从远行路上脱颖而出,将其他的兄弟姐妹狠狠地抛在后面,而失败者呢!等待着它们的则是生命成长中的严惩:死亡和腐朽。

这天早上,东升的太阳把狗舍照的充充实实,一只早起的幼犬率先争夺得奶水,随后一只又一只的幼犬也摇摇摆摆着尾巴进入母亲的餐厅。这是远行路上最重要的能力补充,它们不敢草率忽视。

有一只坐在墙角的幼犬比任何一只幼崽都起得早,可此刻它按兵不动,似乎在等待一个让其他狗都溃不成军的机会。

母狗疲累地合上了双眼,时机成熟,就在此时此刻!那只幼犬的眼神突然变得凌厉,嘴皮子咧开,发出了即将攻击的嗷呜声。那些只顾着吃而暴露自身缺点的狗成为了它第一个攻击的对象。一个触不及防措手不及的跳落,把那只最先吸饱奶的狗及时地用力一咬,那条狗便在它身下一命呜呼了。

这时人群中发出不可思议的惊呼,随后在一片血腥弥漫的味道中,开始有人为了那只叫芒种的胜利之犬鼓掌了。

芒种用了爪子和舌头理了理嘴边凌乱的毛。

吴老狗憋了憋眉头,陈皮在一旁得意地说:“狗儿们长征的第一步,芒种胜出!”而后他端出了一台数码相机,对芒种怎么拍也拍不够。

“都说三虎出一豹,九犬出一獒,果然名不虚传!”陈皮得意地说道。

芒种无暇理会闪关灯,它的远行之路还很长很长,它自己知道,它就是那只獒。于是,此刻它一个扭头,在二次咬合中结束了一只未睡醒的狗的生命,那只狗就连初生的太阳都没见着,就这样永远停留在了昨夜的梦里。

接着,芒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陆续咬死了一只同样没睡醒的狗和一只抢不到奶水的狗。它那轻快的姿势,就像医生给病人开一副再简单不过的感冒药方子。

但这次的胜利似乎来得有点卑鄙,人群的角落开始发出轻微的倒喝彩,齐瞎子不满地说:“这也太无赖了吧!”这时有个躲在人群里的人回复:“你懂啥,只要能杀掉不值钱的傻狗,不管它用什么样的方法,都会是一只功成名就的獒!”人群中又发出默契的赞许声。

“我赌一只羊,芒种肯定是那只獒!

“那也不一定,我看呐,目前窝在母狗腹部中央的狗也有可能哦。那里奶源充足,依我看是只聪明的狗。”

“聪明?顶个球用啊?去,把它杀死,强者为王,这是你獒远行中的必经之路!”陈皮举着相机支援芒种。

芒种果然不负众望,笔直地冲向那只狗,一个女人说:“呦!那只小母狗如何抵得过獒!”这句话鼓舞了芒种的士气,它以鹰般地俯冲速度冲过去,紧接着其他喝奶的幼犬用尝到了危机感。五只狗为这芒种,似乎就要由它们来结束这场可笑的生命的远行和生死游戏了。

“看,我就说吧,那只狗聪明着呢!懂得团结其他兄弟姐妹。”

    在吴老狗的注视下,芒种犹如一把被大拇指推出的美工刀,丝毫没有犹豫就笔直地冲向又一只狗的咽喉,其他狗在那条狗的一声令下,团团围住芒种。于是,骨头粉碎声、血肉横飞声和呜咽咬合声,像丧命的钟声,足足响了六分钟。在这场空前残忍的战争中,有些人忍不住捂上双眼。突然,有一阵巨大的喝鼓声像蘑菇云升腾在众人的头顶上,那道声音把先前人们捂住眼睛的双手分开两瓣,所有人都看到了,小母狗垂在母狗母亲的内侧,只来得及哽咽撒娇两声,芒种就用它的牙齿把小母狗的声带咬断了。

在众人和阳光的目睹下,那对出奇尖锐的牙齿,比钻石还要耀眼,在芒种接受了亲情血液的洗礼后,那闪烁的牙齿更妖艳,更冷酷了。

其余四犬如困兽,拼命摇摆着尾巴发出哀求的声调。但芒种只是安静地抬头望了望天,光把它鼻尖都照得发亮了。

片刻,在四条狗异口同声的狗吠声下,它们被芒种弄成致命伤,随即四条狗都死了。

长幼有时候不只是生命延替的顺序,更多的还是在于生命的力度和厚度,也就是被它们称之为“远行”的成长。说到底成长是需要机遇的,如果芒种的胜利只靠光明那便难以证明,但此时一旁死掉的兄弟姐妹才是具有远行最好的成长答案。

这是一场生死相伴的远行,一只獒的必经的远行之旅。

母狗用憎恶的眼光看着芒种,大限已至,它无法挽回这残忍的宿命。芒种耐心的等着,它等待着母亲的自投罗网,为它远行扫去一块绊脚石,而母狗发出一阵感激的呜咽,这声是报答吴老狗的,随后,它以烈妇的方式撞墙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吴老狗闭上了眼,喉咙紧缩。

所有人都看傻了眼。也兄妹打斗还是理所当然,但谁会想到母狗会为了成全獒做出如此精彩的抉择呢?

它们忘却了口哨声和喝彩,更忘却了炊烟传达出早餐的讯息。

“吴老狗啊,你的狗都疯了!”

“这是命!”吴老狗口气淡淡地回道。

短暂失去目标的芒种突然对齐瞎子发出威胁的叫声。

众人发现了他身上揣着一只小狗——小满!

令人惊讶的是,小满居然是獒威之下最后的远行犬,要不是齐瞎子用他躯体护着小满,说不定最弱的它是第一个被咬死的呢!此刻小满从齐瞎子腋窝低下伸了出来,用几乎祈求的哀怜目光看着芒种。

“齐瞎子,就算我求求你,把那只草狗丢出去,成全这只獒吧!”

“是啊,算我刘老六欠你的!”

“对呀,做一回好事吧!”

咒骂声相劝声交叠响起,远行受挫的芒种也发出怒号。齐瞎子身体一软,几乎要把小满撤在地上。

古老的命运终究要实现,齐瞎子咬咬牙,好像已经做好什么计划似的。小满哀嚎一声,发狂地用了一小片舌头拼了命地舔瞎子的眼睛。齐瞎子讶异地看到,那只由他起名的狗泪流满面,用着人类的眼神对他说:“救救我!”

“没用的,你还是要死的。”那些人劝齐瞎子不成,反而威逼小狗。此时的小满,楚楚可怜,它那发育不良的身子忍不住发出了哀鸣。

芒种坐不住了,它等得太久,它比任何人都急不可耐。尽管它还不是一只成年的狗,但突然的,它带着攻击性去冲向齐瞎子,他大叫一声,小满被吓得在他怀中剧然一跃,眼看着齐瞎子就要成为獒的攻击对象了,但在那么紧要的关头,竟然无人吭声,仿佛有人强迫把食指按在所有人的双唇上,大家不得不闭嘴了。离那瞎子最近的吴老狗也只是瞳孔微收。

再怎么样,齐瞎子还是个人啊!

只不过一晃眼的功夫,吴老狗那有力的腿就击中了芒种的头部,陈皮举着相机不满地大喊:“搞什么名堂嘛!”而芒种顺着被踢的惯性在地上滚了一个团,趁着混乱的时间空隙,它把犬牙深深刺进了吴老狗的小腿肚。

“啊﹍﹍”吴老狗的嘴变成了巨大的喇叭。

“你这狗娘养的王八蛋!”芒种在吴老狗的骂声中仍然死不松口,像叼到了一块肥肉。

突然,一道瘦小的黄色身子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它恶狠狠的咬住芒种的腚部。这个刁钻的角度,一下子把作威的芒种弄的嗷嗷不休。

人们发出一阵惊叹,开始纷纷说话,交头接耳。蒙羞的芒种携手一个激灵,张开血盆大口,眼看着小满即将成为古老游戏的牺牲者,成为獒犬生命远征路上的废物品,就在人们等着挑眉看好戏的时候,一阵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声音悄然响起。

“砰!”

良久,一大滩污血从芒种天灵盖中散漫出来,像一朵妖艳的花绽放出土。

狗舍前一片死寂,仿佛从未有人来过。

一只横空出世的獒,就这样在吴老狗扳动猎枪的手指下丧命,在獒的远行中迷途。

那只狗,带着无人能懂的眼神,直望着天空发呆。

“真是一条好狗,万里挑一,有一百万我他妈都不换!”陈皮哭丧着脸说道。

片刻寂静后,渐渐反应过来的人群一哄而散。一瞬间,谩骂声、感叹声和惋惜声如不和谐的交响乐响彻吴家狗舍。

吴老狗老泪潸然,枪滑落到地上,浑圆的枪口还冒着滚热的白烟。陈皮跌坐在地上,孩子似的无赖得哭咽:“吴老狗!你他妈还我的獒!”

多年以后,小满长大了。它是生死游戏下那场远行中的窃生者。但懂狗的人一旦看到它,总会忍不住的发问:“吴老狗,你从哪里弄来的好狗啊?”

小满比普通的狗大些,臀部健壮,四肢修长,颚部偏短。并且,它性格沉稳,当危机来临时,它不会像其他士狗那样跳墙乱吠,而是立着耳朵,警惕地看着前方的寸土,目光炯炯,仿佛能看穿一切。

人们都说,这才会是那生命远行后,老天爷给獒犬的最佳奖赏。



子虚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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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风一瘸一拐地走出了家门,只留空洞的背影给他的母亲。那个悲伤的老妇人双手扶住门枢,失声痛哭……

   小风生来是个跛子,性格非常内向。他从出生到现在从未踏出家门半步,但他心里面热切地渴望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他的母亲是个精神质的女人,她就这么一个儿子,怎么能让小风独自一人出去呢?所以今早小风跟他的母亲说:“妈,我梦见我爸了!我想去找他!”

   这句话仿佛一个晴天霹雳!他的母亲怔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像一块被烧焦的木头。她怎么也想不到,她儿子有一天会突然跟她说想要出去找父亲!

   “不行!”小风的母亲厉声喝道。

   “为什么?”

   “不行就是不行!”

   “我梦见他了!”这是小风十六年来,第一次梦见他的父亲。

   小风的母亲呆呆地望着小风,说:“你说,你爸长什么样子?”

   小风像吃了浆糊一般,顿时说不出话来。他在梦中梦见了他的父亲,却看不清他父亲的面孔。在他快满两岁的时候,他父亲就离开了他。

   “小风,听妈的话。”女人的语气缓和了一些,用温柔的眼神望着小风。

   “不!我还是要去找他!”

   “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小风再次愣住了。他光知道要出去找父亲,却不知道该往哪里去。

   “妈,我求你了!”小风“扑通”地一声跪了下来,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个跛子,“求你告诉我爸他去了哪里?”

   女人神情呆滞,缓缓地跪了下来。其实,她也不知道她的男人到底去了哪里。小风的父亲是在一天夜里悄悄离开家的,像一阵风,说没就没了。

   “你爸离家之前,口里经常提到一个地方,叫子虚镇,他可能去那里了吧!”

   小风的眼睛忽然明亮起来。他扶着他母亲,两人缓缓地站了起来。

   “妈,我一定要把我爸找回来!”

   “小风,”女人拽着小风的胳膊,“你不要去!你去了我怎么办?妈就你这一个儿子。”

   他们母子二人所住的地方是四面环山的村庄,平时极少有人出去。因为山上常有野兽出没。即便是白天出门,也要三五成群,彼此壮胆。而小风的母亲向来爱自家的孩子,不肯让他出门,也不许别家的小孩子来找小风玩。现在小风坚决要出去,女人怎么放得下心呢?

   “妈,你就让我去吧!”小风用央求的语气说道,“昨晚我梦见我爸对我说:‘小风,爸想你了’。”

   “不行啊小风!你怎么不听话呢?外面那么危险……”

   小风奋力甩开女人的手,也甩开了还没说完的话,一瘸一拐地走出了家门。

   “小风!”女人冲到门口,却只望见小风空洞的背影。她的眼神也慢慢空洞,视线渐渐变得模糊……

2

   雾还没有完全散开,在这深秋的时节,树叶上、草叶上到处挂满了沉甸甸、亮晶晶的露珠。鸟儿的歌声仿佛溢满了整个山谷,然后慢慢向外流荡……

   小风迈开步子朝前走,似乎他不是一个有生理障碍的人。他蜗居在家实在太久太久了,他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如何,而他又渴想去看看,就像一个干渴无比的人在沙漠中苦苦等待水源。他这一等啊,就是十八年!

   小风一边走着,一边深深地呼吸着山里新鲜的空气。这十八年来,他在屋子里根本不知道四季的景色如何,仿佛时间停滞了一般。

    忽然,他感觉有什么东西掠过他的脚边。他低头一看,原来是一条蛇!他被吓得立刻跌倒在地。“这是什么呀?”小风从来没见过蛇,却本能地感到害怕。“妈!”他这时候脱口喊他的母亲。可是在这深山老林里,回应他的只有沉默。

   那条蛇似乎看出了小风的无助,于是就得意地吐出长长的信子,缓缓地逼近小风。

   “爸,救我!”不知怎么地,小风忽然喊出了这一句。那条蛇仿佛听得懂人语,顿时愣住了。说时迟,那时快,小风从身边抓起一根树枝,狠狠地朝蛇头打去。不料,那根干枯的树枝因为被甩得过猛,在还没打到蛇头的时候就断了。蛇缓过神来,便朝小风发动猛烈地进攻!在慌乱之中,小风随手抓起小块小石子“嗖”地一声砸向了蛇。小石子像一个听话的好孩子,不偏不倚地朝蛇头以下三寸之处冲过去。蛇立时倒地僵住了!

   小风因为受惊吓,加上用力过猛,也仰着脸躺在了地上。呼吸声和心跳声此起彼伏,仿佛在擂着大地!此时,雾渐渐散开,一缕金色的阳光从空中飘了下来在小风的眼睛,满世界都变成金色了……

3

   当小风爬到这座山的最高处时,他轻轻地转了一下身,想看看家在哪里。可他什么也没看到,除了一片荒凉的土地。

   他扭过头,却被眼前的景色所怔住!

   一望无际的沼泽地缓缓地铺展在他眼前,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成千上万的碎碎玻璃片被倒在了马路。小风顿时感觉到双脚很难受,仿佛在流血。

   “孩子,来吧!”有个声音从他的耳边响起。他左顾右盼,没看到任何人。他感觉自己好像梦游一般,他父亲模糊的脸慢慢向他靠近……他的双脚开始动了起来,一步一顿地、艰难地朝山下走去……

   不知不觉,他已走到了沼泽地里,时不时有沼气从水底下冒出来。当他听到“嘭”的一声时,他知道有东西钻出了水面,也意味着它同时死去。他当然不明白沼气是什么,更不明白沼气产生的原理。

   小风一边走着,一边听着这些奇怪的声音。他朝前多走一步,恐惧感就多加一层。他害怕自己的生命就像那些声音一样会死在这片荒野之中。

   而此时,天色也渐渐地暗了下来。小风感觉黑色开始慢慢地从他的身体里面升了起来。风忽然间吹动了起来,小风似乎听到了身旁的草叶在唱歌。他从没有听过这种歌,也不像母亲的摇篮曲。他的肚子也开始唱歌:“咕噜-咕噜-”但是,他没有一丝饥饿感,占据他整个人的是无边无际的孤独和恐惧。他渐渐感到手脚冰凉,但双脚仍不知疲倦地朝前走着,走着……

   月光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升了起来,沼泽地里一片银白。小风渐渐感觉到体力不支,他伸出右手像抓住棍子那样抓住了月光。他感觉到自己再次陷入了梦游之中……月光成了他的拐杖。就这样,他一步一顿地继续往前走,似乎前方有人在向他招手。

   这茫茫一片的沼泽地仿佛为他开出了一条路,小风这样走出了竟然没有掉进沼泽里。风慢慢止住,像一匹被缰绳勒住的马。小风走在这辽阔的沼泽地里,像一阵不屈不挠的风。他心里清楚,他的父亲在远方等着他。无论路有多远,他都要坚持走下去……

4

   小风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趴在沙地上。太阳光在他的背上爬来爬去,像热锅上的蚂蚁。他双手撑地,缓缓地站了起来。

   海,是海!一望无际的海跳跃在他眼前!小风惊呆了!他从未见过如此壮阔的景象!阳光随着海浪朝他涌来,他感觉自己仿佛站成了一个岸。他张开双臂,仿佛在迎接他的母亲。他母亲在他小的时候常常充满怜爱地抱起他,使他感到无比幸福!

   但是一阵海浪过后另一阵紧接着过来。他望着这漫无边际的大海,心里想着:沼泽的尽头是大海,那大海的尽头是不是子虚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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